百萬提成、十萬績效要賠償,中泰證券這屆離職員工不好惹

2019-09-10   券業觀察

作者:券業觀察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泰證券」)離職員工胡某因對項目提成存有異議向公司提起訴訟,要求中泰證券支付項目提成及其他工資補償共計約177.28萬元。

據小券了解,中泰證券2019年上半年頻遭離職員工訴訟索要賠償。在IPO路上已經衝刺了三年的中泰證券還好嗎?

1、解除合同遭脅迫,百萬提成被拒絕?

根據裁判書內容顯示,胡某於2014年7月18日入職中泰證券並簽訂勞動合同。2017年9月19日,胡某以個人原因為由,向中泰證券提出辭職。

據裁判書顯示,2017年9月30日中泰證券為胡某辦理了相應的勞動合同解除和離職手續,並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證明書顯示,雙方勞動關係解除,並結算勞資關係和所有假期,雙方確認即日起不存在勞動糾紛和爭議。

本以為事件就此結束,誰能想到在辭職一年後,2018年9月29日胡某向北京市西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簡稱「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中泰證券支付南孚電池借殼亞錦科技承銷項目中的稅前獎金114.36萬元和其他相關賠償費用。除此之外,胡某還稱在解除勞動合同的過程中,中泰證券存在欺詐、脅迫等行為,在胡某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不過,仲裁委駁回胡某仲裁請求。胡某不服此仲裁結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同樣沒有支持胡某的訴求,認為胡某作為具有一定知識水平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根據在中泰證券工作的時間和經歷熟知公司相關工資制度和時間。因此在胡某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中並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且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胡某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胡某想要的百萬賠償就這麼「打了水漂」……

2、頻被前員工「撕」入糾紛?

話說回來,中泰證券如今在應對前員工「討薪」這種事,處理手法或許已經輕車熟路了。畢竟,「經驗」豐富。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以來,裁判文書網已經公布了4起與中泰證券有關的勞動爭議判決書。巧的是,爭議情節相似,且「離職員工」均來自中泰證券新三板業務部。而除了上述提到的胡某,另外三位的離職時間也幾乎相同,為2018年6月底。

或許這些「巧合」都不是意外?

據判決書顯示,王某於2014年6月入職中泰證券新三板業務部,2018年6月底離職。不過,2018年離職時2017年的部分績效工資暫未發放。但因為入職新單位需要提交離職證明,否則新單位不予錄取。王某便與中泰證券簽署了《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內容大致為確認雙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並結清勞資關係和所有假期,王某與中泰證券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及勞動糾紛和爭議。正是因為該證明書,法院並未支持王某的「10萬元討薪」要求。

龍某2015年12月入職中泰證券新三板業務部,2018年6月底離職。和王某情況相似,試圖通過法律程序向中泰證券索要8.2萬元績效工資,但被法院駁回訴求。

相對而言,蘭某就幸運一些。法院判中泰證券支付此前暫扣藍某的10萬元獎金,雖然比訴求的25.67萬元少了一多半,但有總比沒有強不是。

中泰證券為何頻頻因為許久以前的薪資在幾年後遭「索要」的情況?為何總不及時結清?又為何這麼多人敗訴?

這源於中泰證券的《新三板業務總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該辦法第二條規定:部門獎金髮放原則實行「當月收入、次月發放」,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所有人員的獎金按照核發金額的50%予以發放,預留的50%部分作為業務風險準備,在每年年終統算後進行核發;第二十二條規定:按照公司規定,獎金髮放日已離職人員,不再對其發放獎金。

而中泰證券的這份考核辦法一直以來飽受詬病。除了其內容的科學性,還有離職員工稱,並未實際見過該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也未經民主程序、未公示

3、中泰也有點苦?

要說,不光這些離職員工覺得自己苦,中泰證券最近心裡也有點苦。

中泰證券已經在IPO路上苦苦掙扎多年,光排隊已經排了三年,甚至還一度因此改過名,由此前的齊魯證券改名為如今的中泰證券。

而中泰證券一直上市未果,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這與其頻頻「犯錯」有關。

據中泰證券公布的招股書顯示,其業績連續多年下滑。從2016到2018年,中泰證券的總營收分別是83.47億元、81.69億元、70.25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4.52億元、17.95億元、10.09億元。

新三板推出時,中泰證券成為最早布局新三板的券商之一,嘗到不少甜頭,投資銀行業務(包括新三板推薦掛牌業務)一度成為中泰證券的主要業務之一。但這也為日後的頻頻被「批評」埋下種子。

中泰證券一味追求數量,導致參與保薦了不少「問題」項目。

2016年9月,中泰證券作為新三板公司聯科股份的主辦券商,對其違規事實未能審慎、恰當地發表意見,被股轉系統出具警示函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

同年,新三板公司ST鑫秋在上市前進行財務造假,作為主辦券商的中泰證券再度被股轉系統處罰。

2018年,中泰證券直接退出為5家新三板公司做市。有木有發現,也就是這一年,上面三位向中泰證券「討薪」的員工提出了離職。

2018年,中泰證券全年共計保薦3家企業IPO,其中兩家以失敗告終。

招股書顯示,中泰證券的投資銀行業務收入也呈逐年遞減趨勢。

今年4月,中泰證券又因為自己服務的新三板公司被全國股轉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因為其主承辦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廣東溫迪數字傳播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將未實際履行的合同確認收入的方式虛增應收帳款、營業收入、營業利潤,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信息等。

也不知道中泰證券的IPO之路還要走多遠。對此,你有哪些看法呢?歡迎留言發表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