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看來,哲學就是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你們這些學哲學的人,大言不慚地標榜自己用的是嚴謹的理性和邏輯,可是談論的都是些子虛烏有的東西。你們哲學根本就不是一門科學」。
有人說哲學不是科學,當然就有哲學家為了捍衛自己的職業尊嚴,努力證明哲學是一門科學,而不是胡說八道。
可是,不管是申斥哲學不是科學的人,還是堅持哲學是一門科學的人,他們都持有一種先入為主的偏見——他們都認為科學在哲學之上。
自從近代初期以哥白尼為代表的科學家掀起科學革命以來,科學已經不僅僅是若干門學科或者若干條原理了,它儼然已經成為了一種生活態度。甚至在某些時候,「科學」已經扮演了「元價值」的角色,即用來判斷其他價值取向是否合法的標準。比如當有人告訴你「你這種安排不科學」、「你這種飲食習慣不科學」,意思就是你「錯」了。在我們的語言中,「科學」=「正確」=「合法、合理」。科學既然獲得了這種至高無上的裁判地位,那麼當然,哲學也應該接受科學的檢視,所以科學肯定在哲學之上。
來自哥白尼的凝視
當然,這種觀點是一個偏見,因為它沒有經過論證。為了不帶著偏見看待問題,我們應該改變一下問題的表述,我們不問「哲學是不是科學?」,而應該問「哲學和科學是什麼關係?」。
無論是哪一門科學,他都會有非常固定、具體的研究對象,物理學研究物體的運動,化學研究各個元素的化學反應,數學研究事物之間的數字關係。但是哲學沒有具體的研究對象,或者說哲學的研究對象並不是我們日常經驗中能直觀到的東西,而是抽象的。
因為研究對象是具體的,是經驗可以感知和把握的,那麼科學假說都可以用實驗來反覆驗證,一經過驗證,這個假說是對是錯就一目了然。但是對於哲學來講,這就很麻煩。哲學家們口若懸河,在你面前說的一套又一套的道理,但是這些道理都無法驗證,因為他們說的概念在現實經驗世界中根本找不到。這可能是很多人覺的哲學是胡說八道的最主要的原因。
我要說的是,哲學雖然在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上不同與一般的科學學科,但是不代表哲學是胡說八道。它的理論也要符合思維邏輯,符合我們對世界的基本共識,否則哲學就成了毫無意義的抬槓了。我們之所以會被哲學家「一套又一套」的學說唬住,就是因為他說的「很有道理」也就是很符合邏輯,只是這種邏輯並不是經驗的實證的邏輯,而是純粹抽象的形式邏輯。
哲學的任務其實就是透過現象界去認識事物的本質,現象界被稱為「形而下」,這裡的道理都歸科學;而本質界則被稱為「形而上」,這裡的道理歸哲學。它們在不同的次元裡面,所以當然要用不同的研究方法。
所以,我們得到的結論就是:就研究方法而言,哲學當然不是科學,但哲學也不是胡說八道,因為哲學是講道理的,只是哲學所講的道理因為次元壁的問題而無法被經驗所驗證。
當然除了研究方法、研究對象上的不同之外,哲學與科學更多的是相同點。比如在最核心的理念上,它們都非常推崇質疑和反思的精神。
隨著觀測能力和實踐能力的擴張,我們接觸到的事物和現象也越來越多,這個時候舊的理論就可能不再適應新的經驗,科學家就必須不斷地完善甚至推翻舊的理論,「日心說」代替「地心說」是這樣,「相對論」代替「牛頓力學體系」也是這樣,科學就是在不段地質疑和反思中一點一點進步的。至於哲學,其中的質疑和反思就更數不勝數了,柏拉圖對現象的質疑催生出「理念論」,笛卡爾對自我的反思催生出認識論,海德格爾對「存在」概念的質疑催生出存在主義等等。
想想也是,不管是科學還是哲學,它們都是人類理性開出的花朵,本來就應該同大於異。我們何不摒棄門戶之見,理解對方存在的合理性,互相交流,共同發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