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農村住房繼承按「新規」處理!非農村戶口的年輕人應知曉
中國的城市與農村,有著完全不同的發展節奏和生活狀態。如今國家鼓勵城鄉一體化發展,城鎮周邊的農村區域逐漸被納入到城市建設體系之中,最後完全和城鎮融為一體,雖說城鎮在不斷擴張,意味著國家在高速發展,但同時也會改變原有的農村面貌,很多人記憶中從小長大的鄉村將會消失。數據顯示,截止到目前我國城市化比例為60%左右,距離已開發國家的80%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在這個過程沒有結束之前,農村人口就會持續不斷的往城市流入。
農村人要想徹底融入城市,成為新一代城市,就需要完成兩件事情。1.將自己的農村戶口從農村老家遷移到所在的城市;2.在所生活的城市購買一套房子。當然,選擇進城的多以80後、90後的兩代年輕人,大部分中老年階段的農村人都已經徹底習慣了農村生活,他們不會進入城市,或者無法適應城市生活,所以會一輩子留在農村。
年輕人的離開,老年人的留下,兩代人的牽連依然無法徹底將農村和城市分割開來。父母尚在的時候,城市裡的年輕人閒暇之餘還是會回到農村看望老人,但人終究會離去,只有身外之物會留存下來,比如財富。而農村最寶貴的財富有二:一是田地;二是住房!不過,田地是歸集體所有,按照農村家庭人口來分配,一旦戶口遷移出去,也就不再享有分配田地的權利,但父母留下來的農村住房該怎麼辦?
針對這一問題,國家新出台的《民法典》有明確規定,明年起,農村住房繼承按「新規」處理!非農村戶口的年輕人應當知曉。
一.農村住房繼承原則
首先,房子屬於個人私有財產,毫無疑問應有家庭成員來繼承,父母的房子,當然是有子女來繼承。但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如果一個家庭有多個子女,且與農村父母一直同住,也就是沒有分離戶口,原則上房子還是由該子女繼續居住使用。2.若農村再沒有其他繼承成員,房子就由非農村戶口子女繼承,因為房子屬於個人私有,無論其子女戶口在農村還是城市,對房子的繼承權都不構成影響,如果未來房子要被拆遷,繼承人同樣能獲得相應的賠償。
二.農村宅基地的使用原則
在我國,房和地是分離的開來的,公民只有房子的所有權,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城市土地屬於國家,農村土地屬於集體,個人只擁有使用權。所以,關於農村住宅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權,只可能是村集體成員所享有,只要戶口不在集體內的成員都無法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當然,這裡面需要強調一點,那就是「地隨房走」,簡單來說就是房子建在地上,是不可分離的,所以在繼承房子的同時等於也擁有了土地使用權,只要房子在一天,下面的土地使用權就不會消失,還是可以向房屋繼承人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三.「非農」戶口繼承農村住房還是存在限制
1. 雖說繼承住房同樣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但在備註欄里會標註「該權利人為農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只能繼承一塊宅基地的使用權,這裡是將「一戶一宅一地」充分貫徹到底。2.根據細則規定,「非農」戶口只能繼承房屋,不擁有對房屋改建、擴建、重建等事項的權利,即使是農村戶口繼承人員,進行這些事項前依然需要向相關部門報批申請。但住房建築終究是有使用壽命的,所以當房屋自然垮塌消亡後,也就意味著繼承權的結束,原有住房下面的繼承宅基地使用權也會被收回。
其實,退出農村戶口的人依然有著很深的故鄉情,中國人又講究落葉歸根,年輕時迫於現實、為了生計而背井離鄉,年老時又想回到農村去頤享天年,如果在農村房子都沒有了,又何談重回故里。但還是有切之可行的辦法,比如趁父母還健在重修住房,花錢建一棟質量可靠的房屋,未來還能存在幾十年,或者花錢對當前的住房進行維修,在不做改建和擴建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延長房子的使用壽命,就算未來不住,一旦將來涉及到拆遷規劃還可以得到一份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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