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昨天的一波整治,廣大市民對「新通告」實施有了更深入的認識。讓我們感到高興的是,支持的聲音多了。
網友「堅持」:難怪昨天晚高峰走快環明顯見車少了很多,順暢很多了。
網友「韋生」:這種嚴查強烈要求常態化管理!
網友「盧小魚」:辛苦交警了!
……
也還有質疑的:「交警也就做個樣子」、「這樣管理會有效果嗎」……
對這些「贊」「彈」之聲
我們「照單全收」
行動就是最好的「表白」
今天第二波整治,繼續!
三輪摩托車違反限行規定通行 ,查!
7時30分許,交警七大隊執勤民警在竹溪大道青竹立交橋面發現一輛三輪摩托車有超限、闖禁區違法行為,民警立即將該車叫停,並依法對駕駛人進行罰款350元、記4分的處罰。
貨車違反限行規定通行 ,查!
10時許,盧某駕駛一輛號牌為桂A23###的小型貨車在秀廂大道被交警一大隊執勤民警攔下,由於未取得通行證件駕駛機動車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區域、路段通行,執勤民警依法對其進行罰款200元的處罰。
假牌套牌上路 ,查!
10時許,交警二大隊在東葛新民路口攔下一輛號牌為南寧DP###的電動自行車,發現該車所懸掛的號牌有反覆拆裝的痕跡,有套牌嫌疑。經民警進一步的核查,確定所懸掛號牌的車輛信息與現場車輛特徵均不符,依法對駕駛人進行罰款50元的處罰,並對涉嫌偽造、變造的號牌進行拆除、扣留。
麵包車違反限行規定通行,查!
10時30分許,交警四大隊執勤民警在廂竹大道檢查點攔下一輛麵包車,發現該車的發動機排量在1.5升(含)以下,違反了限行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進行罰款200元的處罰。
非機動車違反限制通行,查!
11時許,楊某駕駛一輛賓陽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在星光大道上行駛,被交警十大隊執勤民警攔下。按照「新通告」相關規定,賓陽、橫縣、上林、馬山、隆安五縣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能在南寧市區內通行。民警依法對楊某進行罰款50元的處罰。
無號牌的電動車上路,查!
15時40分許,交警五大隊執勤民警在白沙亭江路口攔下一輛無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依法對駕駛人進行罰款50元的處罰。
無證駕駛摩托車,查!
16時30分許,劉某在蓉茉大道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時,被交警九大隊執勤民警攔下。經核查,該車屬於電動摩托車,駕駛人劉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屬無證駕駛。民警依法對該機動車進行扣留,對駕駛人劉某的兩項交通違法合併處罰,罰款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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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7月26日,整治行動共查獲機動車違反限行規定269起(其中貨車158起,摩托車22起,1.5升及以下排量麵包車89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229起(其中假牌套牌16起),其他交通違法13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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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強 編輯:陸海清 撰稿:黃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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