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高比超10的連梁怎麼設計?

2019-11-07     螞蟻建工的智慧

某個工程7度框架剪力牆結構,高41m,乙類建築。抗震等級按8度確定,框架二級,剪力牆一級。

其中有一根梁,它是醬嬸兒的:

這兩個筒之間的梁,截面尺寸是200*600,跨度6.1m,跨高比超過10。按照高規7.1.3的規定,這個梁應該按框架梁進行設計。

是滴,如按框架梁進行設計,那抗震等級就應該是二級咯。

但是,親們請看條文說明:

這道理說得清清楚楚,但這最後一句又是咋回事呢?

咱先看看這個規定是在哪一章。對了,是在第七章「剪力牆結構」。所以,你知道問題出在哪了嗎?剪力牆結構裡面是沒有框架的,因此你也查不到框架的抗震等級。於是,就在條文說明裡面提示了一下各位童鞋:可以按剪力牆的抗震等級

哈哈,我就說嘛,建研院主編的規範哪能不遵守編制規定,在條文說明裡面做規定呢?(條文說明只能解釋條文,不能做新的規定!)這個工程是框架-剪力牆結構,這根梁也具有典型的框架梁的受力特徵。所以按框架梁進行設計,抗震等級取二級應該是可以的

那抗震等級有沒有必要與剪力牆取為一致,定為一級呢?我們就要看看這個梁的作用有沒有其他的框架梁大了。貌似也沒有,我看這個梁倒更像是一個樓面梁。而且這個梁的混凝土標號,顯然也是隨樓面而不是隨剪力牆的

所以總結一下這裡涉及的兩個基本的常識:

1.規範的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條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也不能在條文說明裡面做補充規定

2.施工圖審查主要看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和規範的強制性規定,不包括推薦性標準,也不包括標準圖

從這兩條出發就可以看出,框剪結構裡面受力性能接近框架梁的梁,即使兩端與剪力牆面內直接連接,也應該按框架梁設計,根據框架確定抗震等級,這樣做也並不違反規範規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KWy6R24BMH2_cNUgRaC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