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公職人員過失犯罪會被開除公職嗎

2019-10-08     石家莊普法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個別不開除黨籍的需報上一級黨組織批准。

公務員主要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是指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察機關、軍事機關等。如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等。

這些國家機關中具有公務員編制的工作人員在犯罪之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條規定,應當開除公職。

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對於其他公務員,依據《關於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2013年5月25日起施行)的規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犯罪被判刑的,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理,開除公職。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犯罪被判刑的,是否開除公職視情況而定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事業單位一般是具備一定公共職能的公益性組織,也包括一些政府機關在縣級或者鄉鎮級的二級部門和分支機構等。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犯罪被判刑的並不一定會被開除。視情況而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參公單位人員,這類人要雖然是事業編制,但從選拔到管理都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報考參公單位選拔的時候是參加公務員統一招考考試,而不是參加事業單位招考。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2012年9月1日起施行)這類人員以及被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犯罪被判處刑罰的,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執行,開除公職。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如果公民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是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範疇都是屬於過失犯罪,那麼因為過失犯罪的當事人在主觀上沒有故意的成分,所以與故意犯罪在根本上還是有很大的區別,但是因為過失犯罪行為本身是錯誤行為所以不會從輕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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