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房看了幾個月,終於找到滿意的房子了。
首付要45萬,按照我之前的計劃,自己攢了15萬,公積金15萬,3個閨蜜承諾能幫我湊夠12萬。
嗯,是不夠,但是再算上大學同學之前開奶茶店借的3萬塊錢,一切都很完美。
結果,我就知道,完美背後就是意外。
我真的是低估了人性。
交款前2天,那個借錢的大學同學突然跟我說,家裡人生病住院了,3萬塊錢還不了。
我氣得發狂,我的房子啊!要不是看在錢還想回來的份上,立馬把她拉黑。
那個借錢不還的人,回想一下的確是不爭氣的主兒。
她一典型的月光族,1年前說要炒股找我借錢,我沒答應。
後來又跟別人合夥搗鼓奶茶店,我勉為其難支持創業借了一筆,不但賠得一塌糊塗,還欠了一屁股債。
每次提到還錢,「家裡人生病住院」的藉口就會隆重登場,都用了十幾次了。
我只是沒想到,因為她,我還差點買不上房。
一提到欠錢不還的話題,我們每個人都能寫一部辛酸血淚的自傳,人生在世,誰還沒幾個借錢不還的朋友?
電影《後會無期》里,王珞丹飾演的蘇米說:「借錢,就是騙朋友的錢。」
是的,毀滅友情的方式有許多,最徹底的一種是借錢。
講一個我自己的故事吧。
讀初中時有一個玩得很好的「哥們」,讀大學分處兩地,也沒斷了聯繫。
他打電話找我借過幾次錢,原因主要有這幾條:
最誇張的一次是說女朋友懷孕了要做人流,很急但是沒錢,那時剛開始實習的我沒有任何收入,還是把攢的1千塊借給他了。
天知道,我之後省吃儉用,晚飯連續吃了一個月的雜糧饅頭。
零零碎碎,他借的加起來差不多有3千,但是他後來再沒聯繫過我,也沒主動開口說要還錢。
過年回家偶然見到他,本來想上前打個招呼,誰知道他徑直走了,留我一個人在冬日的寒風中凌亂。
因為3000塊錢,葬送了我們十幾年的友誼。
這是錢的問題麼?不是,是態度。
我不提,不代表你也可以忘記;我不要,不代表你不用還。
借錢看人品,還錢看態度。
有些朋友,自打他開始借錢不還的那刻,就不再是你的朋友。
跟我這個哥們相對比的是,我的另一個朋友,父親被查出食道癌,找我借了1萬塊錢做手術。
後來手術做了,父親卻因為術後感染去世了。考慮到他心情不好,我從來沒提過這事。
1年後,他直接轉帳給我,10416元,他按照理財APP較高的年化利率給我利息。
有些東西,永遠比金錢更難得,比如責任,比如承諾。
對他來說,親兄弟明算帳,借錢就要還錢,不能讓朋友吃虧,這是原則問題。至於附加的利息,是他對友誼的肯定。
但是現實是,總有很多人為了面子充大款,他們常說的話是:「咱們這麼熟了,還還啥啊?」表面大氣十足,內心卻在憤恨咒罵。
在昂貴的面子前,廉價的友誼體現得淋漓盡致。
我想起來之前看《圓桌派》,竇文濤講了一個故事:有這麼一個人,他的朋友分別向他借了三回錢,總共是16萬,後來倆人在一次飯桌上吃飯提到這回事。
那個朋友說:「對,該還錢了,明天就把15萬還給你。」
明明手機轉帳上寫清楚是16萬,怎麼到朋友這就少了一萬?
那人心裡有點不是滋味。
他當時就說:「咱們倆可不要因為這一萬塊錢,影響了咱們倆的朋友關係,我有可能記錯了,但是我有底,我回家查查,如果我錯了你就還我15萬,不還我16萬也沒關係。」
這人自認為覺得自己很機智交代得很清楚,但竇文濤卻覺得這人做的不對,他太認死理,失去了朋友。
竇文濤還說:「凡事,不要鬧得太清楚。」
然而,我並不贊成這個觀點。
世界上打腫臉充胖子的事情,換一個說法叫做:死要面子。
面子和錢放在一起,不是孰輕孰重的問題,這是一種人與人之間,基本的「經濟契約」。
如果連這種契約都無法成立,那麼人際關係之間,就在虛偽的和氣中間,摧毀了「公平」、「合理」、「言出必行」。
相比之下,馬伊琍就做得很好了。
她從來救急不救窮,勞動所得從不接濟不勞而獲的人。甚至親戚間借錢,都要寫借條,還要算利息。
在她的世界裡面,這叫做「講原則」。
這種原則到底算什麼?
我覺得用經濟學家薛兆豐教授的一句話解釋最妥:
世界上沒有不公平的買賣。
任何買賣,如果不遵循公平原則,就是掠奪或者偷竊了。
寫在最後
知乎有一個熱門問題:當年欠錢不還的朋友都怎樣了?
有一個人是這麼回答的:
「知道過得怎樣的,都已經還上錢了;
欠錢不還的那些,已經不是朋友了,他們過得怎樣與我無關。」
對於那些欠錢不還的人,他們之所以不還錢,原因只有一個:
金錢的價值遠遠高於二人的友誼。自私的原則已經遠遠高於經濟世界的原則。
然而,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那些欠錢不還的人,趕緊把錢還了吧,趁你們還沒失去那個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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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維小維,做投資的爽朗女子,有料的職場媽媽,她是:
曾任四大、網易、寶潔等知名企業管理層
10+年名企CFO及投資高管經驗,掌管2億資產
財稅投資領域行家,職場和管理領域達人
成長類百萬閱讀文章作者
寫接地氣的文字,專注職場、財商和個人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