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1A傑出人才移民常見問題匯總!附最新面試常用技巧!

2020-08-03     澳嘉集團澳宏移民

原標題:美國EB-1A傑出人才移民常見問題匯總!附最新面試常用技巧!

如果要在美國的眾多移民途徑中選出一個老大來,那麼EB-1A肯定當之無愧。

作為美國職業類移民第一優先級別的EB-1A,有著其他移民項目想都不敢想的快速通道:15個工作日內獲知申請結果。而對於申請人群的限制方面,又可謂是沒有限制:無語言要求、無年齡限制、無行業限制、無資產要求,只需要你在行業中有傑出貢獻。

此外,EB-1A移民還具有「一人申請,全家拿綠卡」的優勢。傑出人才的申請人可以同時為配偶及21歲以下子女申請綠卡,全家享受美國永久居民的權益,如低廉的州內學生學費、醫療照顧計劃、學習當中合法打工有資格申請就讀醫學院等等,可任何時候自由地進出美國。

美國EB-1A傑出人才移民優勢明顯,但是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 我行嗎?」。
EB-1A相較於其他美國移民方式,確實相對要求較高,但似乎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高不可攀。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了解EB-1A後,知道 並不是名人、明星才能成功,許多普通人也通過該項目成功獲得綠卡
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奉上申請 EB-1A常見問題解答,並且附上和NIW的區別選擇及面試常見問題,幫助大家在通往美國的道路上更加暢通!

常見問題答疑

1、什麼是美國傑出人才移民?

答:「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簡稱EB-1A),又稱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專業能力,在其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

2、申請美國EB-1A需要有美國僱主嗎,還有哪類職業移民不需要美國僱主?

答:申請美國EB-1A不需要美國僱主,除此以外,申請美國EB-2中的國家利益豁免NIW 也不需要有美國僱主。

3、美國EB-1A申請至少要準備哪些文件?

答:EB-1A的申請需要提交I-140表格,以及證明申請人符合EB-1A條件的材料文件。具體的證明材料內容視具體申請類別及領域的不同標準而有所區別。

4、藝術家或者音樂家可以申請EB-1A嗎?

答:可以。音樂家、畫家、歌唱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藝術家都屬於藝術類,完全符合美國傑出人才綠卡EB-1A要求的行業

5、在EB-1A申請標準下,推薦信是什麼?

答:推薦信是由申請人/受益人所屬領域內的專家,或其他相關領域的權威人士出具的推介信件。推薦信會詳細地介紹EB-1A申請人/受益人的能力和成就。作為EB-1A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推薦信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6、EB-5項目失敗如何在美國轉EB-1身份?

答:要是人已經在美國了,是合法身份,那案件齊全,給律師,律師準備好送件,調整身份批准就拿綠卡。這跟EB-5完全沒有關係,主要是你要保持身份。如果你人在中國,也是一樣要送件,送件完後批准,然後在中國拿身份。

7、辦了EB-5,之後可以再申請EB-1嗎?公務員能辦EB-1嗎?

答:可以,你可以申請EB-1,EB-2,EB-3,EB-4,什麼都可以。公務員能否申請EB-1,這個問題很大,有些公務員可以,有些公務員不行。因為你要是一個很高職位的公務員,移民局會先拒絕,因為他們認為你是黨政機關的,對美國會有不好的利益,所以你要申請豁免

8、我們今年八月獲批了EB-1A,我們之前就有B-2簽證,並多次入境過美國。我們想明年三月份開春持B-2簽證去美國,入境時會有問題嗎?

答:要是你已經有了B-2簽證且有效,進來的時候不會有問題。如果明年3月已經面談獲得移民簽證,B-2就失效,用移民簽證進來報到。

9、辦EB-1 簽證像H-1B那種,還是PR?綠卡有幾年有效期?

答:無有效期限制,你拿到傑出人才綠卡,就是永久綠卡

10、傑出人員有居住要求嗎?家人也有居住要求嗎?

答:通過EB-1A拿到綠卡,跟通過其他方式拿到綠卡,要求是一模一樣。你拿到綠卡基本上你應該就是要待在美國,但是要是你不想待美國,你想要在中國,或者其它國家,我們可以申請白皮書保持綠卡。

11、請問EB-1A 有沒有年齡限制?

答:沒有年齡限制。

12、排期到了,如果孩子不能回來面簽,在美國轉身份需要多少時間?

答:EB-1A已經批准了,然後小孩子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通常6-9個月,看在哪裡。

13、申請傑出人才的話,萬一被拒,可以重新申請麼?萬一被拒的情況是否影響旅行簽證入境?

答:絕對可以,沒有問題。不同的移民官看法不同。萬一被拒的情況,要是你已經有旅遊簽證那就沒有問題,要是你沒有,那你重新申請的時候會你需要說明你有申請移民簽證。

14、中國的專利(發明專利和實用性專利都有)有用嗎?

答:非常有用,但是光是只有這個不夠。

15、如果是國內退休後,可以申請嗎?

答:當然可以,我們有的客人都已經退休了,這是他們的第二個事業,準備要開始啟動。但是就像我開始說的,一定要有一個持續性。

隨著特朗普對美國移民政策越收越緊以及對移民申請人的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申請人選擇EB-1A(傑出人才移民)或者NIW(國家利益豁免移民)這兩種方式移民美國,或者這兩個項目一起申請,來個雙重保險。

與美國投資移民項目相比,EB-1A和NIW這兩個項目對申請人沒有投資要求,也沒有年齡和語言限制,且花費少較少,優勢非常突出。

但是很多人在糾結,究竟EB-1A和NIW哪一個更適合自己?其實二者雖然很像,交叉的部分很多,但二者也有一些不同之處。

對群體略有不同

EB-1A,申請人是指在其專業領域內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傑出人才,這些領域包括藝術、科學、教育、商業、體育等。移民局在審批時,更看重的是申請人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NIW,是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第二優先 (簡稱EB-2)的一個特例。申請人所從事的工作及貢獻必須在美國全國範圍內產生有益的影響(National in scope),而不是僅對某一個州某一個城市,或者某一個人產生影響。

比如說,您在全國範圍發行的期刊上發表過文章、在國家級會議上做過演講、在聯邦資助的國家性項目中擔任重要角色、是一個專利的發明人、或者您工作的單位為國家生產非常重要的新產品。

申請人最終需要證明的就是,他/她的工作和貢獻可以為全美國帶來巨大的利益,這種巨大的利益超過了美國政府保護美國勞工利益的需要。

排期不同

EB-1A是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第一優先,排期較短,2.5年左右;而NIW國家利益豁免屬於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的一個特例,排期較長,3.5年左右

申請條件EB-1A對申請人條件要求更高點, NIW的要求相對更靈活和不確定。申請進度 EB-1A可以申請加快處理, NIW不能申請加快處理。

專業領域不同

NIW 更多的是適用於各科研、學術領域。EB-1A和NIW,二者本身在申請條件上的要求相對寬泛,並沒有界定很清楚。但EB-1A相對要求要略高點,對於很多申請人來說,並不是很自信可以成功申請EB-1A,那麼穩妥起見,也可以同時申請EB-1A 和NIW。

EB-1A&NIW面試常見問題

移民官的問題主要會圍繞您移民申請遞交材料的情況,遞交申請表格的情況以及赴美之後的計劃這三部分內容來進行提問,原則就是問什麼回答什麼,以及表現要去美國發展的意願,主申請人是主答人,如果問到附屬申請人了,附屬申請人再作答。

個人情況

有什麼傑出貢獻,可以介紹一下你的成就嗎?如果你從事的領域比較冷門或是專業性比較強,移民官可能會聽不懂,所以請儘量少說專業術語(重點準備)。

你叫什麼?多大?有多少個孩子?

有沒有親屬在美國?

你是做什麼的?你的配偶是做什麼的?你的孩子現在在做什麼?

你怎麼找到你的移民律師?

你的學歷是什麼?

你學什麼專業的?

你專業/學歷與從事的職業不匹配,可以解釋一下在這個領域怎麼取得的傑出成就嗎?

你之前去過美國,可以說一下之前去美國都幹什麼了嗎(近五年內的出境目的都可能問到)?

之前去美國呆了多久?為什麼停留那麼久?

你是黨員嗎?如果現在或曾經是中共黨員,請準備一份聲明,表明自己的立場,並仔細理解聲明所寫的內容,避免面試時的陳述與該聲明相衝突

您是做 XXX 行業的,怎麼可能不是D員?請解釋。

你都在哪裡工作過?

你現在住在哪裡?

你們的身體怎麼樣?有沒有有嚴重的疾病不能工作?

請簡單介紹下你的推薦人?

介紹一下你工作主要職責。

介紹以往從業經歷、背景、職責。

介紹一下你的研究項目。

獎項何時取得?出版物何時出版?都與誰曾經取得合作?

介紹到美國後有何工作或生活計劃?

仔細理解遞交的個人聲明的內容,避免面試時的陳述與個人聲明相衝突,要細化來美國後的一切具體計劃,比如聯繫了誰?去哪個城市發展?如何開始發展?(重點準備)

為什麼考慮移民美國?(重點準備)

您的英文並不好?如何在美國發展?

你們去美國後住在哪裡?

(問隨行孩子)你到美國還會去讀書嗎?你想學什麼專業?為什麼想學這個專業?

(問主申配偶)你在美國會去找工作嗎?你們想找什麼樣的工作?

赴美後初期生活來源?(是否有足夠的資金證明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擔,如問到此問題請配合您的資產證明材料來配合回答)

隨行人員關係

如您有非婚生子女,隨行人員包括與前配偶子女或其他相對複雜的家庭成員關係,可能會問到考察關係真實性的問題,屆時請配合客觀資料進行回復。

孩子的親生父母是否同意孩子移民?

婚姻關係起止時間?你有幾次婚姻?配偶都叫什麼?

此次隨行的人員和你都是什麼關係?

你們小孩幾歲?(這個問題可能會問小孩本人)

孩子什麼時候出生?生在哪裡?你的孩子都叫什麼名字?

你們有全家合照嗎?

你們哪一年結的婚?你們是第一次結婚嗎?你們結婚多少年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B5isnMBLq-Ct6CZZrl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