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白雲2020年積分入學6月8日起接受網上申請

2020-04-28   白雲時事

4月28日

白雲區教育局正式印發

《廣州市白雲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辦指南》

《白雲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與去年相同

想要積分入學

要先申報積分

白雲區來穗局、各積分受理點已於4月17日17時0前,完成了積分核定。白雲區教育局提醒,積分入學申請人應於規定時間內通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積分制入學--入學須知確定--白雲區」進入廣州白雲區積分制入學網上辦理中心填報積分入學申請信息,網上申請時間為6月8日至6月1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定了!白雲2020年積分入學6月8日起接受網上申請

白雲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白雲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積分制入學申辦指南

請收下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1.申請人及子女均為非廣州市戶籍。

2.申請人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居住且在我市辦理並持有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滿1年」須連續計算。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時間參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實施方案》執行。

3.申請人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在白雲區合法穩定居住;在白雲區合法穩定就業;通過白雲區轄內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

同時符合以上3個條件且已經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的來穗人員,可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二)申請積分制入學隨遷子女條件

申請積分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凡年滿6周歲(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沒有入學記錄的適齡兒童。申請積分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小學六年級在校在籍學生。

申請流程

常見問題解答

(一)來穗人員夫妻雙方可以同時參加積分制入學申請嗎?

答:來穗人員夫妻雙方都可以申請積分,但只可選擇其中一方的積分為小孩申請入學。

(二)列入第一批獲得學位分配資格需具備什麼條件?

答:列入第一批獲得學位分配資格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在我區連續居住並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5年;2.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列入第一批獲得學位分配資格各項條件計算截止時間為入學當年8月31日。

(三)申請人如何填報志願?

答:申請人於規定時間內為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通過白雲區積分入學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填報志願時,以居住地(街、鎮)為原則,選報居住地所屬片區轄內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民辦學校志願。申請人不得為隨遷子女同時在各片區重複填報志願。申請人填報志願時,要按規定時間在白雲區積分入學管理服務系統予以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及時確認,系統將在填報申請截止時自動確認。申請人未按要求填報志願的,視為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

(四)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如何安排學位?

答:對於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以各片區為單位安排學位,按照「積分優先、結合志願、統籌安排」原則,通過計算機系統自動分配學位。雙胞胎及多胞胎原則上安排在同一間學校。

同一片區列入積分制入學隨遷子女名單的適齡兒童少年中,列入第一批獲得學位分配資格人員優先分配學位。

同一片區積分排序分配學位過程中,若同一批次同一志願學校出現隨遷子女積分總分相同的情況,按以下順序從高到低進行積分排序分配學位:一是在廣州市《廣東省居住證》辦理年限得分;二是合法穩定就業得分;三是文化程度得分;四是隨遷子女出生日期先後。

(五)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隨遷子女在白雲區積分入學管理服務系統中選擇「服從」或「不服從」學位安排有什麼區別?

答:對於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隨遷子女,填報志願時,若選擇服從學位安排,且填報的所有志願學校未能錄取,由各學片統籌安排學位;選擇不服從學位安排,且填報的所有志願學校未能錄取的,各學片不再為其統籌安排學位。

(六)通過積分制入學獲得入讀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民辦學校資格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以放棄學位嗎?

答:通過積分制入學獲得入讀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民辦學校資格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於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或不服從安排的,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該隨遷子女本年度參與積分申請所獲得的積分自動失效。

(七)不參加積分申請、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或因條件限制未達積分制入學資格的來穗人員如何入學?

答:不參加積分申請、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或因條件限制未達積分制入學資格的來穗人員,可為隨遷子女選擇到合法開辦的民辦學校報名入學。有意願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按規定時間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小學、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八)對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併入讀有招收積分制學生計劃公辦學校或有招收積分制學生計劃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的收費問題?

答:1.對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併入讀有招收積分制學生計劃公辦學校的隨遷子女,各學校不得收取物價部門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2.對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併入讀有招收積分制學生計劃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按小學2500元/生/學期、初中3000元/生/學期予以相應標準的補助。

(九)通過積分制入學獲得學位的隨遷子女,就讀期間發生轉學還能繼續享受積分制入學資格嗎?

答:通過積分申請獲得學位的隨遷子女,在其小學或初中階段就讀期間,如發生轉學或者入戶廣州將不再享受積分制入學補助。小學升初中需重新申請初中階段學位的積分制入學。

(十)列入積分制入學名單但在第一、第二批,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填報志願的隨遷子女,是否能參加補錄?

答:列入積分制入學名單但在第一、第二批均未被錄取的隨遷子女,列入積分制入學名單但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填報志願的隨遷子女,可根據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的學位剩餘情況,決定是否參加剩餘的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補錄統籌分配。補錄允許入學申請人重新填報志願,以積分由高至低排序為依據分配學位。

各受理點諮詢電話

各教育指導中心電話

文 | 黨英偉 廣州市白雲區政府網

通訊員 | 鄭久華

編輯 | 陳若蘭

編審 | 羅盛光 溫穗章

審核 | 劉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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