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生複課後校園周邊的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師生出行安全,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結合開展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近日向全市學校老師和學生家長發出一封公開信,衷心希望老師和家長朋友們支持配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攜手為孩子們健康成長創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公開信強調指出
佩戴摩托車安全頭盔可以在車輛發生碰撞時起到緩衝作用,有效保護摩托車駕乘人員的腦部和頸部,降低頭部外傷發生率。據統計,在所有涉摩交通傷亡事故中,有80%以上是因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造成的,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等於在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駕乘摩托車戴安全頭盔是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學校老師和學生家長要以身作則,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引導孩子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特別要堅決杜絕接送孩子上下學時無證開車、超員超速、駕駛已報廢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車輛、爭道搶行、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駕乘摩托車要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要系好安全帶。
公開信呼籲
學校老師和學生家長要自覺文明用車,不要給校門口添堵。
接送孩子的車輛要服從執勤交警和學校安保人員的指揮,鼓勵孩子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早上確需駕車送孩子上學的,應將孩子交由校門前的護暢隊員或志願者帶入校園,實現「車門與校門對接」,嚴禁將車輛長時間停放在路邊。下午放學時請關注班主任的微信群通知,不要提前到學校接孩子,遇不能及時離校的特殊情況,班主任或學校老師將通過多種方式提前告知家長。金陽小學、龍湖實驗學校等部分學校周邊在上下學時段實行車輛單向行駛的交通組織方式,請各位家長及時與學校班主任溝通,了解現場交通狀況,按規定方向正確行駛,避免因逆行造成人為擁堵。
公開信希望
各學校落實主體責任,通過多種形式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學生家長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協助維護好校園周邊的道路交通秩序,形成爭當文明交通參與者的良好氛圍。對於不服從交警指揮、接送學生車輛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除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
來源:汕頭經濟特區報社、汕頭+,記者:王開穎,通訊員:洪佳莉,編輯:笑雲、樂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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