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和「十不准」

2019-09-02     飛搏智慧

三大紀律

非電工不得從事電工作業。

電工人員要經過培訓、考試、認證後才能從事電氣作業。

一切電工作業應按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辦。

八項注意

電工作業必須精力集中。

穿戴好電氣安全防護用具

停電、驗電、放電不能忘。

裝設臨時接地線、遮欄要做到懸掛標示牌。

設臨時線路要審批、施工中要小心謹慎,防止墜落。

斷電檢修、要設監護人。

定期檢查、按時測試、消除隱患。

發生觸電事故,要先切斷電源並迅速搶救,同時立即報告。

電氣安全「十不准

未持電工合格證,不准安裝,維護電氣設備。

任何人不准亂動電氣設備和開關。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或工器具。

不准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檢修中停電設備,任何人不准擅自合閘和拔去熔斷器。

熔斷絲熔斷時,不准隨意加大容量或更換鋁(銅)絲等。

未辦動火票不准在電纜夾層或電纜溝進行明火作業。

不准隨意進入或接近高壓電氣設備區域。

未辦工作票(操作票)不准進行電氣作業(操作)。

發現有人觸電,不准在未切斷電源時,解救觸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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