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新政"不得一房兩價" 今天渠道銷售大面積停售調整

2019-12-06     山東房評網

來源:房評網

昨天,濟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關於規範全市新建商品房委託銷售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主要是打擊查處承銷機構變相收取購房人佣金,向購房人收取"團購費、入會費、誠意金、服務費、電商費"等不計入房款費用的行為,要求房企自查自糾,進行調整,但渠道銷售卻真正因其中"不得一房兩價"新政中槍,今天大面積停售調整。部分沒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渠道銷售,也被停售。



《通知》要求,承銷商不得變相收取購房人佣金,不得通過第三方價外加價,向購房人收取"團購費、入會費、誠意金、服務費、電商費"等除預訂款、預付款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費用,承銷機構所收取的全部費用應納入購房人的總房款,且購房人所支付的用於購房的總價款應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總房款一致。


《通知》規定,實行委託銷售的房企要與承銷機構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明確約定佣金額度、承銷方式、承銷範圍及承銷期限等相關內容,並將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和批准商品房銷售的證明文件在銷售現場明示。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銷機構對外銷售的商品房價格也應與項目現場公示的房價一致,不得一房兩價,不得以第三種形式拆分購房款,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範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人,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出現所謂"工抵房"、"抵帳房"等商業宣傳,不得製造虛假供求信息、捏造或者散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不得變相捂盤惜售,擾亂市場秩序。

各相關企業要在12月10日前組織自查並整改到位,此後仍存違法違規行為、整改不到位的房企、承銷機構,將暫停網簽、中止新建商品房銷售,不良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並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涉嫌價格欺詐的移交價格部門進行查處;涉嫌偷漏稅的移交稅務部門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進行查處。


房評網編輯今天走訪了部分樓盤售樓處,了解到,昨天濟南絕大部分樓盤都已經接到《通知》,並於今天進行整改,除極個別樓盤外,大部分樓盤已經暫停承銷商的銷售,自查自糾,並根據《通知》調整銷售策略。

到今天下午,已經有一些樓盤自查自糾完畢,並進入銷售狀態。

渠道銷售調整之後,房價是否比之前的價格上漲呢?優惠促銷政策還在不在呢?房評網編輯從萬達文旅城、龍湖春江酈城、中新國際城等部分已經恢復銷售的樓盤售樓處了解到,經過調整後的銷售價格並沒有什麼變化,優惠和促銷政策都跟調整前一樣。

雖然表面看上去風平浪靜,但是小編從渠道銷售公司了解到,不得"一房兩價",銷售價格必須和公示價格一致,才是本次《通知》對渠道銷售的"致命一劍",渠道公司最大的優勢是能夠在和售樓處同等優惠價格的基礎上,通過代理費給購房者"讓價",從而實現更大優惠,如果不能一房兩價,則失去了銷售價格優勢。

《通知》頒布以後,由於必須在售樓處現場公示承銷商信息,部分沒有合法資質的代銷公司將會逐漸消失,渠道銷售也將逐漸走入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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