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視劇《安家》的熱播,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引發熱議。楊浦區檢察院今天以「檢察守護安居 法治守護安心」為主題,發布有關房屋買賣租賃、中介從業者涉案、非法侵入住宅等典型案例,多角度地向大眾加強釋法說理,梳理在房產交易、租賃過程中多方關係,以及可能衍生出的借貸問題。
案例:撬鎖霸占房屋 只因嫌房子抵債太少
15年前的賣房人強行換鎖搬回房子中居住。近日,楊浦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對王某某提起公訴。
犯罪嫌疑人王某稱,15年前因為手頭緊向小貸公司借款10萬元,約定一年內還清,同時許諾若無法償還借款,對方可將自己名下一套房屋對外出租10年,用租金抵扣債務,並將該套房屋的產權證交給了當時的債權人。一年後,小貸公司催促其還款,因無力還款,王某將房屋賣給顏女士。顏女士隨後將房屋出租。2018年王某竟然私自撬鎖想要霸占房屋。2019年4月,在多次勸王某離開房屋無果後,顏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
檢察官提醒,原產權人不僅不可侵犯現產權人權益,同樣不得侵害出租人的人身、財產、隱私等權利;此外,在借貸過程中,特別涉及巨額財產抵押時要三思後行,考慮清楚能否承受無力償還債務時抵押物被處置的後果,更不可像案例中的王某某一樣採取撬鎖、驅趕他人、霸占房屋等違法方式妄圖「撈點什麼」,最終觸犯刑法。
案例:「套路貸」案件中的「黑中介」
「套路貸」的手法通常是假借辦理房產抵押為名,讓被害人辦理委託公證,從而獲得房產的處分權,再通過房產中介出售房屋,從中牟利。而在這一連環的「套路」中,有一些「黑」中介的「助力」。近日,楊浦法院對本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作出有罪判決,這也是楊浦首例「套路貸」案件中房產公司中介人員獲刑事處罰的案件。
經查,袁某某等人通過詐騙取得被害人房產處分權後,找到從事房產中介的陳某掛牌出售被害人房產。陳某在明知該房產是犯罪所得情況下,與另一被告陳某將該房產以200餘萬元的價格出售並從中獲利9萬元,所收取的中介費明顯高於市場平均水平。楊浦檢察院認定的事實和罪名獲法院採納,認為被告人陳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代為銷售,出售的房屋市場價值達200餘萬元,屬「情節嚴重」,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檢察官提醒,房產中介從業者,在工作過程中嚴守法律底線、拒絕高利誘惑,以免陷入犯罪的泥潭。購房者,在購買房屋過程中要擦亮眼睛,仔細詢問、查驗房屋真實情況,不受所謂低價房誘惑,遇虛高或虛低的中介佣金,以及不合常理的付款方式,要特別引起警惕,以免花費巨資卻購置到產權問題房。
作者:上海電台記者程琳編輯:黃麗娜責任編輯:向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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