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途中遭車禍,60萬保額被拒賠!保險公司:合同還差10分鐘生效

2019-11-09     掌上保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商業保險一般都分為兩種,一種是商業健康險,而另外一種是商業車險。相比於前者而言,後者更受大家歡迎,畢竟和健康險理賠相比,車險理賠確實要容易得多。

不過大家並不知道,其實車線也有很多理賠禁區,稍不注意,就會被保險公司拒賠。那麼保哥今天就和大家來聊聊有關車險理賠的那些事,另外,我會在文章最後教大家一些實用的車險理賠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01、真實案例

去年5月份的某一天,王某夫婦和平日裡一樣正常下班,結果卻在途徑一個紅綠燈的時候,不幸被一輛無牌小轎車撞上,王某夫婦受傷嚴重,儘管醫院盡力搶救,兩人還是沒能倖存下來。

事故發生當天,交警部門介入調查,並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轎車司機杜某存在無牌駕駛行為,而電動車司機王某存在闖紅燈行為,因此事故雙方都有過失。

事故雙方經過協商,最終要求杜某承擔107萬賠償金,其中60萬由保險限額賠付部分。然而,就在杜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時候,卻遭到了對方的拒賠。杜某不服,並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02、案例分析

為什麼買了車險,保險公司還要拒賠?對此,保險公司認為,杜某遭遇車禍的時候,保單合同還差10分鐘才生效。按照保險公司的意思,也就是說,杜某應該再晚一點發生車禍,保險公司才會賠付,顯然,這樣的想法不太合理。

而對於保險公司給出的說法,法院卻認為,保險公司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表明,杜某知情保險生效時間,而當時杜某在發生事故之前,已經簽完合同並繳納了相應保費,所以保險公司應賠付杜某60萬元保險金。

03、有關車險理賠,我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買了「全險」,並不代表什麼都賠

有很多車主都認為,只要給車買了「全險」,以後開車就沒有後顧之憂,實際上他們並不知道,所謂的車「全險」,只包含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自燃險及不計免賠等險種。但在現實生活中,還有很多情況車損情況,並不在「全險」保障範圍內。

例如最常見的發動機涉水點火導致車輛損壞,未經定損直接修車、單獨爆胎損失等等,這些都不在「全險」範圍內,所以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2)發生事故,要第一時間報案

車輛遭遇事故之後,一定要第一時間報案。報案方式可以是電話聯繫,也可以是信息、書面形式,然後再根據保險公司的指引,選擇是否報交警,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報案人建議為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司機,而不建議通過維修廠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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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3oTUW4BMH2_cNUgmfW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