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同時也是新時代改革開放系統整體推向前進的歷史時期。站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可以說是一次具有開創性、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會議。全會作出了「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決定,闡明了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對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出系統部署,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重視和戰略謀劃,為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提供了制度遵循和制度保障。
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國共產黨順應社會發展規律和時代發展要求,不斷探索協調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不斷深化對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規律性認識,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從萌芽起步到蓬勃發展。在制度體系逐步完善、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執法督察日益嚴格、國際合作不斷擴大的發展過程中,走出了一條生態文明建設的中國特色之路。
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70年來,我國堅持依靠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制度體系逐步完善。從環保工作32字方針,到8項環境管理制度,再到生態環境指標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推進生態文明頂層設計和制度體系建設的步伐逐步加快,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排污許可、河湖長制、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制度措施出台實施,有效提升地了我國的生態環境治理水平。與此同時,從1974年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正式成立,到1982年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環境保護局,1988年成立國務院直屬的國家環境保護局,1998年升格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再到2008年成立環境保護部,並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生態環境保護體制也在不斷改進。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垂管等改革舉措加快推進。2018年3月,組建生態環境部後,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逐步統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得到整合,進一步實現了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與能力的優化強化。
70年來,我國先後提出並確立了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可持續發展的國家戰略以及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發展方向,不斷提升了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地位,基本形成了以環境保護法為龍頭的法律法規體系。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立法力度之大、執法尺度之嚴、守法程度之好前所未有。我國先後制修訂9部生態環境法律和20餘部行政法規,「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自2015年開始實施。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累計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15萬多個,第二輪第一批督察共交辦群眾舉報問題約1.9萬個,有力推動落實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70年來,我國始終堅持生態保護與污染治理並重,實施了保護天然林、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保護重大工程,污染防治方式不斷創新、領域不斷拓展、力度不斷加大,治理能力不斷增強。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決向污染宣戰,發布了三個「十條」,也就是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計劃,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推動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劃定生態保護紅線,中國人民生於斯、長於斯的家園變得日益美麗動人。
新中國70年,人民群眾從「盼溫飽」到「盼環保」,從「求生存」到「求生態」,從綠化祖國到建設美麗中國,從保護環境到建設生態文明,可見和諧美麗的生態環境在人民群眾生活幸福指數中的地位不斷凸顯。經過不懈努力,生態文明理念逐步確立,生態環保事業快速發展,污染治理成效不斷顯現,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出現了穩中向好的發展趨勢,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回答了「為什麼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什麼樣的生態文明、怎樣建設生態文明」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並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思想,生態文明寫入了憲法和黨章。進入新時代,我們黨把制度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黨中央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建設,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頻度之密、監管執法尺度之嚴、環境質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有力推動了生態環境保護髮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
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十八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十三五」規劃,提出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2015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對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作出明確規定。同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實施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等八個方面的改革,又相繼出台了六個配套方案。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從黨的十八大到黨的十九大,我國制定實施了40多項涉及生態文明建設的改革方案。
以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2014年)《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2018年兩次修訂)出台為標誌,環境法治建設邁上新台階。2015年,環境保護部對33個市(區)開展綜合督查,公開約談15個市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快形成,主體功能區制度逐步健全,國家公園體制試點積極推進,環境經濟政策框架體系基本建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界定入罪標準,加大懲治力度,形成高壓態勢。此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更成為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硬招實招。
在2018年的全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提出了新時代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六項基本原則,即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這六項必須堅持的原則,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思想的集中體現,也是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台階的思想遵循和行動指南。同時,習近平還就新時代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七條新要求,這是對貫徹落實六項原則的具體部署,也是從根本上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應對措施。
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共建美麗中國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正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的窗口期。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新時代把美麗中國建設推向前進的根本要求,是應對生態環境風險挑戰贏得主動的有力保證。為此,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從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複製度以及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四個方面做出了具體部署。
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民生優先領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高環境治理水平,全面推動綠色發展。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美麗中國。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上來,全面把握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主要任務,切實增強嚴格抓好生態文明制度貫徹執行的意識,在堅持鞏固、完善發展、遵守執行上持續用力,為早日建成美麗中國而努力奮鬥。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儘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大多同體制不健全、制度不嚴格、法治不嚴密、執行不到位、懲處不得力有關。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重在建章立制,必須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要加快完善法律體系,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加快制度創新,增加制度供給,完善制度配套,構建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以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全國統一、相互銜接、分級管理的空間規劃體系;覆蓋全面、科學規範、管理嚴格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自然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以改善環境質量為導向,監管統一、執法嚴明、多方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更多運用經濟槓桿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市場體系;充分反映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加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監管,推進環境保護督察,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完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制度。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制度的剛性和權威必須牢固樹立起來,不得作選擇、搞變通、打折扣,要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嚴格用制度管權治吏、護藍增綠,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保證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地生根見效。加大環境督查工作力度,強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權威,加強力量配備,並推動向縱深發展,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著力解決生態環境方面突出問題,讓人民群眾不斷感受到生態環境的改善。要落實領導幹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考核問責。對那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的人,必須追究其責任。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要下大氣力抓住破壞生態環境的反面典型,釋放出嚴加懲處的強烈信號。對任何地方、任何時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責的,必須一追到底,決不能讓制度規定成為「沒有牙齒的老虎」。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作者:吳超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