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堂夾一房,家破又人亡」,這一句過去在農村流傳的建房俗語。隨著時代的變遷,建房風俗的變化,時移世易,讀懂其中深意的人越來越少了。
那麼,這句農村俗語到底要表達什麼樣的意思呢?舊時農村建房為會有這樣的講究?
一、這句俗語產生的歷史背景
這句俗語是過去農村流傳較廣的俗語,應該產生於封建社會時期民間。
在歷史長河裡,特別是封建社會時期,我國傳統民居的建設文化,往往將人們的道德規範、社會禮法思想緊緊融合在一起。民居的建築布局,既要符合道德規範,又要符合社會禮法,也就是農村常說的要有規範。
從封建傳統道德方面來說,對人們影響最深的,就是漢代董仲舒提出的「三綱五常」內容,三綱即父為子綱、君為臣綱、夫為妻綱,五常即仁、義、禮、智、信。
「三綱五常」反映了古代封建社會之中,君臣、父子、夫婦之間的一種特殊的道德關係。君在國家處於主導地位,臣則對君要絕對服從,父在家庭處於主導地位,妻子和兒子處於服從地位。
由此在古代就有了「天無二日,地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的傳統尊卑思想。
這種思想體現在傳統民居上,就是院子的房屋修建,要有主屋(正屋)和配屋(廂房及其他附屬建設)之別。主屋處於主導地位,配屋處於服從地位。配房只能低於主屋,不能高於主屋。
從過去農村習俗來說,一個宅院代表一個家庭,新建一個宅院,宅院內只能建一座主屋,也就是俗語說的「人無二姓,家無二堂」;開一道大門,也就是俗語說的「一戶開兩門,人財都難存」。
從封建禮法上來說,我國古代從周代開始,歷朝歷代就制定了建築等級制度,在私人住宅上,按照個人在社會地位,來確定這個人可以使用的建築形式和規模。對私人住宅建設,歷朝都有專門的法令規定,不得違反。
宋代以後,私人住宅等級制度,進一步細化,規定更加嚴格,對上至王、公、侯及各級官員,下到平民百姓,修建住宅的規模、形制、裝飾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比如,明朝初制訂的《明會典》之中就有這樣的規定:
「公、侯至親王正堂為七至十一間(後改為七間)、五品官以上為五至七間,六品官以下至平民的為三間……」
這裡的「正堂」就是主屋、民間習慣稱正屋、堂屋等。「間」,也就是主屋的開間。到了清代,基本沿用明朝的建築等級制度。
二、如何理解這句俗語中的「堂」與「房」
我們現代人要理解這句舊時的俗語,關鍵是如何理解「堂」與「房」。
堂,可以理解成廳堂。對廳堂來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稱謂,有的地方稱堂屋、中堂等。廳堂位於傳統民居中的正屋(主屋)的一層正中明間。堂,還也可以成主屋。比如,有地地方將主屋稱為堂屋,也有的地方正堂、正屋。
房,可以理解成房間,是房屋內部空間的一部分;也可理解成房屋,通常指主屋的配房,也稱廂房,是整棟的房子。
對「堂」與「房」的理解不同,會對這句俗語有不同的解讀。
如果把「堂」理解成正屋,也就是主屋(坐北朝南的稱北房,也稱南向屋),把「房」分別理解成房屋,那「兩堂夾一屋」的意思就是,一家宅院內,在不分院,或者兄弟不分家的情況下,同時建起兩座正屋,而中間又夾著一座廂房,或其他的房屋,這種宅院布局,沒有主次之分,農家認為是一種不合理的布局。
當然,現在的一些保存完整的古村落內,一個宅院內有兩到三座主屋,主要原因是兄弟分家,各立門戶,需要建主屋,又不能獨立建宅院,只好在原來的宅院另建主屋。
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新建的主屋要與老主屋並列在一起,中間不能有其他的房屋(廂房、工具房及其他附屬建築),也就是兩主屋之間不能夾其他房子,且宅院的大門不能分立,只能共用一道大門。這就象徵兄弟同心,分戶不分家。
如果把「堂」理解成廳堂,把「房」理解成房子,那麼,「兩堂夾一屋」的意思是,一座主屋有兩個廳堂,且兩個廳堂之間有一個開間相隔。這種結構的主屋,至少是五開間以上的房子,平民百姓如果修建這種主屋,就超過了平民的主屋只能建三開間的規定,是一種僭越,違反朝廷的律法。
另外,農村傳統建房習俗,主屋的開間也要成單數,如三開間、五開間、七開間等,如此,廳堂始終是正中開間的明間,象徵著在整棟房子中,廳堂處於主導地位,是主心骨,同時也象徵主屋在宅院所有房子中處於主導地位,是核心。
主屋忌建成二開間、四開間、六開間等,如果主屋的開間是雙數,就沒有一個開間在中間位置,廳堂要麼偏左,要麼偏右,沒有了主次之分。民間把這種結構的主屋,用俗語概括為「四六不作主」,不符合傳統民居的布局。
在傳統建房習俗下,平民宅院中也不可能出現「兩堂夾一屋」的主屋格局。
三、對這句俗語中「家破又人亡」的理解
家破人亡的意思是,家庭破落衰敗,家人亡故離散。通常用來形容家遭到劫難,或者遭到橫禍。
現在很多人認為俗語中的「家破又人亡」,是一種誇張的說法,或者說是一種迷信的說法,這是不準確的。如果放在舊時代的社會背景,特別是在封建社會的背景下,這種情況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這裡主要的原因是,「兩堂夾一房」的住宅布局,其規模和形制違反朝廷的律法,要受到官府的處罰。
比如,唐朝時的《唐律》就規定,建住宅違反令的人,要被打一百杖板子,還要強迫拆除或者改建。如果模仿宮殿建築修造住宅,輕者會招來牢獄之災,重者招來殺身之禍。到了明清時期,這種禁令執行更加嚴苛。
建好後的住宅,如果要拆除或改建,對於舊時平民,無疑是巨大的經濟損失,有的人一生積蓄都用在建房上,這種損失會造成家庭破落衰敗。
被打一百杖板子的人,都是九死一生。封建時期,二三十杖板子打下去,就讓人就能讓人皮開肉綻,能挺過四五十杖板子的人,都是身體健壯的人,一般也只剩半口氣,能挺過一百杖板子的人,非死即殘。遭此刑法,當然會造成家人亡故離散的後果。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古代的住宅風水習俗,來源於社會生活,把總結先人的經驗教訓,作為後世人修建住宅的行事指導。因此,「兩堂夾一房,家破又人亡」這句俗語,又被收錄為古代的風水知識之中,成為一句風水俗語。
四、對今天農村建設還要不要遵守這句俗語
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作為一個農村現代人,今天的生活與舊時生活相比,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舊的私人住建房方面的律法早已被廢除,包括一些農村建房的傳統觀念和宅院布局也大多被摒棄。
因此,「兩堂夾一房,家破又人亡」這句俗語,對現代農村來說,已經失去了行事的指導作用。但是,現在農村建房,也要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作為一位公民,做任何事情都要崇法學法守法用法,這一點古今一脈相承,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