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教育部官網報道
海南省三堅持三建立
統籌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為中小學教師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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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堅持三建立
統籌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為中小學教師減負
近年來,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精神,特別是關於教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實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海南教育系統高度重視為基層教師減負工作。特別是今年以來,海南省教育廳積極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專項整治工作的部署,組織力量專題研究,在深入調研、持續治理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關於開展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為中小學教師減負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2024年5月14日,以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名義正式印發。《工作方案》從建立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正面清單、嚴格執行審批報備制度、組團推進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加強專項檢查、健全監督查處機制、落實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年度計劃等方面持續發力,全面啟動開展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為中小學教師減負專項整治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有效遏制社會事務隨意進入校園和開展過程中存在形式主義等加重教師負擔問題,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
一、堅持統籌清理進校園事項,建立正面清單
2024年2月,省教育廳對涉及中小學和教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及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進行全面調研摸底、清理規範。截止2024年3月底,全省各市縣上報的各類進校園事項共計309項次,涉及中小學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及社會事務事項為95項(社會事務事項70項,其中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事項45項)。按照「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合併的一律合併、能簡化的儘量簡化」的原則,經認真梳理、精簡壓縮,根據活動內容並結合學生身心特點,在徵求各市縣、各相關部門意見基礎上,分別形成《海南省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正面清單(小學版、中學版)》,列入省級層面清單管理的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共5類7項。《工作方案》要求各市縣結合實際和自查整改情況,規範精簡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在6月底前梳理形成2024年市縣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正面清單。
二、堅持規範管理進校園事項,建立審批報備機制
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審核1次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嚴控省級、市縣(區)社會事務進校園總量。2024年,各市縣、各有關部門按照專項整治時間安排完成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審批備案。未列入正面清單年度計劃統籌的事項,一律不得進校園。各市縣、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按照「凡進必審、總量不變、動態調整」的原則,每年更新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正面清單,確保正面清單事項增減平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年度計劃的實施,堅持同類事項或相關事項合併開展,涉及多部門的聯合組團開展,嚴格按要求和程序進行,不得層層加碼、擴大範圍、增加環節、延長時間。原則上,每學期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工作實際提出整合建議,組團開展社會事務類工作集中進校園1次,倡導進校園事項與學科教學、班團隊會、專題教育、校園文化建設等學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機融合。
三、堅持常態化工作檢查,建立監督查處機制
進一步壓實市縣主體責任,將為中小學校和教師減負工作納入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指標體系。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事務進校園的專項檢查工作,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履行社會事務進校園管理職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是否履行了審批報備程序、是否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是否與現有課程內容存在重複,是否有助於教育教學和學生成長,是否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是否存在強制攤派或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等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範精簡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考核評比等事項,嚴格落實年度計劃。主動向社會公布省市縣(區)三級涉教師負擔問題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積極通過監測、舉報、核查、通報、約談、曝光等方式,常態化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工作,加大對典型問題查處和曝光力度,有效遏制社會事務隨意進入校園和開展過程中存在形式主義等加重教師負擔問題,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
來源:教育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