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福仲:翻炒明星「死因」的謠言狂歡,怎麼治?

2024-11-04     環球網

日前,有關某男明星去世原因的相關謠言再度在網絡上大肆傳播,甚至有人公開、散播經偽造的遺體照片,此時距他離世已超過8年。熱度之高,使該男星的父母、好友等人不得不再度出面進行解釋與闢謠,這給他們本已平靜下來的生活帶來巨大的壓力與麻煩,更是對公序良俗與法律的嚴重挑戰。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經許可發布偽造、修改後的他人遺體照片,捏造事實侮辱、誹謗他人,已構成刑法第246條的侮辱罪和誹謗罪,情節嚴重者可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其次,這起事件有別於其他類型謠言的傳播機制。第一,謠言主體是一個形象正面的公眾人物,粉絲眾多,而其結果也是悲劇性的死亡,本身自帶極大的話題度與討論空間。第二,隨著謠言的傳播,事件的「案件」性質令不少後參與受眾的關注點其實與明星本身無關,而是集中在猜測潛在的「幕後黑手」是誰,享受「抓犯人」這種懸疑劇般的破案心態。明星的家人則更多是作為所謂「線索」或「答案」的知情人角色,是受到事件本身溢出效應波及的無辜者。第三,該事件之所以多年來被屢次提及,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由於參與者給予自身的定位是「偵探」,對於長期不能反饋給他們「有效線索」的男明星親友產生了明確的不信任感,致使男明星親友陷入了類似於「塔西佗陷阱」的境地,無論如何努力闢謠都不再被這些「偵探」所接受。這是這起謠言風波歷經多年無法平息的重要原因。

在話題參與者們陷入狂歡式的集體討論中時,危害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在網際網路的面具下,他們自詡為他人伸張正義,搶占自以為的道德制高點,並結成團體互相支持,攻擊一切不符合他們預期的外部聲音。這在傳播學中被稱為「群體極化」,網際網路時代則加劇了這類現象。另一方面,「正義感」的錯置,也讓他們的手段逐漸極端。據報道,除造謠、傳謠外,甚至有人發私信辱罵、威脅男明星的父母。自以為站在道德制高點帶來的道德推脫心理,有效減輕了他們在向外界施加網絡暴力時的心理壓力與負罪感,麻痹了能讓他們自行終止施暴的「剎車」。

就人類而言,可以說「陰謀論」天然容易有市場,因為這符合人類的大腦運行習慣和機制。人類大腦在試圖理解複雜世界時傾向於簡單化、標籤化。而陰謀論往往會提供一種貌似簡單明了的敘事,將複雜的事件或現象簡化歸因於某個未知,使事件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降級。但這也恰恰證明了陰謀論是脫離現實的,是站不住腳的,更別提以陰謀論去逼問當事人親屬,索要自己期望的那個「答案」了。因此,與其說所謂「調查」是「替天行道」,不如說這更像是一場滿足自己私慾、釋放負面情緒壓力的集體狂歡。

要想根治這類事件,一在嚴肅法律追責,讓相關法律規定真正長出牙齒;二在嚴控傳播鏈路,壓實平台管理責任與機制。目前,不少受到波及的無辜者已選擇報警,而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從群體化的施暴者中精準定位涉嫌侮辱誹謗的犯罪者。《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等文件雖然給出了較為明確的處置意見,但如何具體追責,讓處罰落到實處,還是要靠有關部門強化執法力量、優化訴訟流程,既降低受害者維權成本,也讓施暴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此外,平台方必須更積極主動地承擔管理義務,完善處置機制。從謠言的傳播鏈路分析不難看出,阻止謠言傳播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平台把關,特別是當某類信息得到算法大量推薦時,平台應落實更準確高效的審查機制,安排專人負責監督最終推薦名單,確保沒有「漏網之魚」,將謠言的傳播從源頭與上游扼殺,避免下游的公眾被謠言所裹挾。

嚴格來說,在當今分眾化、去中心化的媒體時代,根絕網際網路上的謠言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管控謠言的關鍵就是把好「傳播關」,掐斷其傳播鏈路。無論是針對該男明星去世的「陰謀論」,還是其他形式的網絡謠言,都屬於我國正開展的網絡生態環境治理的重頭部分。隨著「清朗」「凈網」等項目的不斷推進,網絡水軍、網絡詐騙等「黑灰產」將越來越少,造謠引戰者也將無所遁形,留下一個真正「清朗」的網絡環境。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還逝者及逝者家屬以寧靜,給他們最大限度的撫慰。(作者是蘇州大學傳媒學院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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