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公告:公章、證照失控!監管出手

2024-09-04     21世紀經濟報道

9月4日晚,上市公司庚星股份公告:公司印章、證照資料已處於失控狀態,對公司正常運營造成持續不利影響。

4日晚,上交所對庚星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公章及證照資料有關事項下發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有關事項明確監管要求,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9月4日收盤,庚星股份跌2.1%。2024年以來,該公司股價已累計跌超50%。

庚星股份內鬥升級

據南財快訊報道,庚星股份(600753.SH)股東內鬥波瀾再起。

9月2日盤後,庚星股份公告稱,收到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文件,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已受理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福建瑞善」)訴公司決議撤銷糾紛一案。公開信息顯示,福建瑞善為庚星股份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0.60%。

公告顯示,福建瑞善請求人民法院判令撤銷被告庚星股份於2024年7月31日所作出的《庚星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福建瑞善認為大股東浙江海歆方面在召開案涉股東大會及作出決議的過程中,存在嚴重的違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約定的情形,如:選舉董事的前提是罷免,客觀導致選舉議案無法實行累積投票制度;被提名的獨立董事未完成獨立性聲明;選舉後獨董人數少於3人等。

「本次訴訟系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效力糾紛,不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直接影響。」庚星股份現任管理團隊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根據上述涉訴事項積極展開自查,經自查,認為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此外,庚星股份現任管理團隊還一一回應了福建瑞善的質疑。一是浙江海歆符合法律關於股東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的主體資格規定;二是有效實行累積投票制度;三是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公司已披露《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與承諾》及《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四是公司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獨立董事的補選。

現任管理團隊認為福建瑞善的行為已構成濫用訴訟權利,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訴累,公司將採取必要措施依法主張自身合法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庚星股份同日公告了辦公地址及投資者聯繫電話變更。辦公地址變更前為上海市閔行區閔虹路166號中庚環球創意中心1號樓33層,變更後為上海市閔行區吳中路1819號虹橋1819辦公樓7層708室。投資者電話由021-33887076變更為13055403192。

7月31日,庚星股份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現任控股股東浙江海歆作為發起人,成功罷免原董事會的8名成員,並推選出新一屆的董事會成員。

8月28日,庚星股份發布公司管理層變動的公告,包括選舉蔣彬彬為公司副董事長、聘任蔣彬彬為公司總經理;聘任徐鵬為公司財務總監;聘任湯峰峰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同時,解聘湯永廬總經理職務、李秀新董事會秘書職務、梁明媚副總經理職務。同日還披露公司印章、證照資料已遺失,未能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來源:南財快訊(作者:尹華祿 編輯:黎雨桐)、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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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江佩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8cb9d4205e22f479454626ed5e93fe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