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倩
ID:BMR2004
直播間裡刷一個「嘉年華」禮物需要3000元,一個「帝王套」需要18000多元……儘管花費不少,直播間中仍不乏有豪爽地掏錢刷禮物、打賞的粉絲。
然而,這些「豪橫」的粉絲可能沒有想到,這些花了大價錢才能私信聊天的「美女主播」,背後極有可能是一個個「摳腳大漢」。
2022年央視「3·15晚會」中,直播亂象成為首個被曝光的行業。女主播背後的男運營們通過各種手段,前後台互相合作,將粉絲的錢騙入他們的口袋。根據央視記者的調查,一家名叫聚享互娛傳媒有限公司的直播企業,其號稱全國十強直播公會之一,下轄30多家分公司和加盟夥伴,擁有3000多名簽約藝人、2000多間直播間。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3·15當晚央視曝光時,該公司的主播們還在賣力地直播。有粉絲在他們的直播間留言稱:「正在曝光你們家。」
不僅這種前台後台合作型的直播有劇本、有運營,直播帶貨中也存在劇本運營。
在「翡翠直播的越境交易」中,主播和粉絲上演了一場「你我本無緣,賣貨全靠我來演」的戲碼。在這齣戲碼中,「出血砍價」「雙簧式砍價」「原產地式砍價」,甚至「綁架式砍價」,等等,都存在偽造直播地址、發貨商品與消費者所拍商品不一致等情況。根據央視記者調查,不少直播間所賣的原石,一般都是從市場上借來的,被粉絲拍到後,他們不會將原石直接寄出,而是誘導粉絲做成成品,然後在市場上找個材質看上去大體相當的廉價成品寄給粉絲,他們將此稱之為配貨。
無論是給主播刷禮物,還是直播帶貨,這種劇本式運營的目的都是為了掏空粉絲們的「錢包」。
涉嫌商業欺詐
據央視新聞消息,「3·15晚會」播出後,黑龍江省公安廳連夜對涉案公司「華億播商貿有限公司」涉案人員進行抓捕,同時在全省開展專項行動。截至2022年16日6時許,包括涉案公司法人、公司運營負責人在內的1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該團伙對以直播約會見面為誘餌,騙取被害人錢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外,警方3月4日就已將聚享互娛文化傳媒公司涉詐犯罪嫌疑人抓獲。
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文明告訴《商學院》記者,女主播與男運營合夥欺騙粉絲的行為,在法律上應當認定為民事欺詐行為。「按正常來講,粉絲作為打賞人,其打賞的動作針對的應該是女主播本人,但是由於男運營的行為,性質發生轉變,因而對消費者來說實際上就是被欺詐,消費者成為被欺詐對象。」
在欺詐行為之下發生的打賞,消費者能否維權?「作為消費者來說,打賞實際上是在被他們合力欺詐下做出的。基於欺詐進行的打賞行為,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屬於可撤銷的行為。粉絲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申請法院對其所打賞金額進行撤銷。」陳文明介紹。
那麼這種行為是否涉及犯罪?陳文明強調,如果說這種欺詐行為較為惡劣,有可能認定為刑法意義上的詐騙,涉嫌就構成詐騙罪,就可能會涉嫌更為嚴重的問題。在陳文明看來,民事欺詐和刑事詐騙之間存在一定界限。
「民事欺詐行為是指一方當事人對他方當事人故意作虛假陳述或故意隱瞞事實真相,誘使他方當事人陷於認識錯誤而與其訂立合同的欺詐行為。」陳文明介紹,「所謂詐騙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他介紹,民事欺詐和刑事詐騙具有一定的關聯性,其區分主要看事件性質,以及主觀惡意程度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涉案金額,等等。
不只是這種美女主播男運營模式屬於欺詐,劇本式直播也涉嫌商業欺詐。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向《商學院》記者表示,劇本式直播、雙簧式直播、偽造原產地直播,以及發貨不合格產品等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涉嫌消費欺詐。
對直播運營亂象成為央視第一個曝光的對象,「我一點都不意外,」上海財經大學電子商務研究所執行所長崔麗麗認為,「網絡直播在為大眾帶來樂趣的同時,也引發了不少消費糾紛。在內容類直播方面,涉及的問題可能包括內容不合規,涉嫌誘導打賞、誘導消費等。在直播電商領域,『所見非所得』的消費欺詐,或者虛假宣傳、商品質量和售後問題等亂象頻出。」
直播亂象影響幾何?
無論是美女主播背後的男運營,還是表演式直播,都屬於劇本式運營。一位直播行業的業內人士告訴《商學院》記者:「目前直播帶貨分為直接的購物直播與內容式的帶貨直播。其區別在於,用戶去購物直播間有明確的購物意向,所以大部分直播比較『平』,重在具體介紹產品。而內容直播則注重娛樂屬性,用戶在刷視頻過程中看到比較有趣的直播間才產生購物衝動,所以多數下情況需要主播去營造氛圍刺激消費者,引導本來沒有購物需求的用戶基於這種氛圍而產生消費。所謂的興趣電商,大概是基於這樣的情況發生的。」
對於這種亂象,該業內人士稱,內容刺激式直播帶貨以前很盛行,但是現在消費者也越來越趨向於信任類似郝邵文直播間這種溫和的直播模式,大部分直播品類都是標品,其實價格競爭也很激烈,像非標品玉石、茶葉這些的確還是需要消費者去甄別。
從央視曝光的情況來看,這種劇本式直播不在少數,一度吸引了不少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曾幾何時,因未成年給主播巨額打賞而引發糾紛的新聞不在少數。
「建議限制未成年人網絡直播打賞行為。」崔麗麗認為,「自2019年開始到現在近三年的時間,直播在疫情期間促進信息和實物消費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整個行業的井噴式發展,使得行業魚龍混雜,服務水平參差不齊。」
那麼這種劇本式直播的存在,會給直播行業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崔麗麗認為,虛構內容的直播長期持續會給整個行業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產生的消費糾紛使社會公眾對直播失去信任,對平台監管產生質疑,繼而影響平台信任,對產業的正常發展造成重大影響;
2. 消費糾紛數量的上升會增加屬地市場監管機構的行政成本,浪費人力物力。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直播亂象存在?崔麗麗認為,業態的發展大大領先於市場管理機制的更新。「目前對於行業企業和人員的管理還不規範,監督機制還不完善,急需對現有管理制度和機制進行針對性地完善。同時,也可以基於行業組織,主張企業尊重市場、敬畏市場,探索同業自治、推進標準制定與實施,從自律角度構築行業誠信環境。」
「叫停這種直播,從短期看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直播活動的活躍度,但是從長期來看,絕對是肅清行業發展的『老鼠屎』,還給直播行業一個更透明、清朗的發展環境,助力行業真正走上規範化、高質量的發展道路。」崔麗麗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