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晶晶 北京報道
近期,險企發債迎來一波小高峰。
12月1日,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保壽險」)發行了總規模120億元2023年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第一期)。這是繼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泰康人壽」)之後,又一家成功發行「永續債」的保險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也稱「永續債」,是指保險公司發行的沒有固定期限、含有減記或轉股條款、在持續經營狀態下和破產清算狀態下均可以吸收損失、滿足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的資本補充債券。保險「永續債」與保險資本補充債券均屬於保險公司進行資本補充的工具,用於滿足險企資本補充的需求,提升自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還有多家保險公司計劃發行或已獲批發行「永續債」和資本補充債券,如農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銀人壽」)、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健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601628.SH)等。
根據記者梳理,除了新增「永續債」外,險企在2023年的資本補充債券規模出現大幅上升。Wind數據統計,截至2023年11月底,14家保險公司共計發行15期資本補充債券,發行總規模達719億元,而2022年全年發行總規模僅為224.5億元。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批覆文件統計,2023年內險企獲批發行債券的總規模已經超過千億元,達到1166.5億元。
發債規模快速上升
2022年8月,為完善保險公司資本補充機制,提高保險業風險抵禦能力,保護投資者利益,中國人民銀行、原中國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於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補充資本、提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水平。
上述文件實施一年後,2023年9月,泰康人壽獲批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永續債」,發行規模不超過200億元。11月10日,泰康人壽2023年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第一期)正式上市,發行總額為50億元,票面利率為3.7%。
第二家獲批發行「永續債」的保險公司是太保壽險。10月23日,太保壽險發行「永續債」獲批,發行規模不超過200億元。太保壽險最新公告顯示,12月1日,太保壽險2023年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第一期)正式發行,基本發行規模為100億元,附不超過20 億元的超額增發權,實際發行總規模為120億元,發行利率為3.5%。對於發行「永續債」的作用,太保壽險在公告中表示,有利於公司夯實資本基礎、優化資本結構、增強資本實力。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人保健康獲得金融監管總局批覆發行規模不超過25億元「永續債」;農銀人壽獲批發行不超過20億元「永續債」。
除了籌謀發行「永續債」外,還有兩家上市保險公司在資本補充債券方面也有新動作。
11月23日,中國人壽發布公告稱,公司擬視市場情況,在境內一次或分期發行總額不超過 350億元資本補充債券,用於補充公司附屬一級資本,支持業務持續穩健發展。
11月7日,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保險」,601336.SH)公告顯示,經金融監管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公司於2023年11月2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總額為100億元的資本補充債券,並於2023年11月6日發行完畢。本期債券募集資金用於補充公司資本,增強償付能力,為公司的良性經營創造條件,支持業務持續穩健發展。
實際上,目前保險公司補充資本、提升償付能力主要依靠股東增資和發行資本補充債券。其中,股東增資需要周期較長且存在稀釋股權比例、投資回報率要求等方面問題;與增資相比,發行資本補充債券能夠在補充公司附屬一級資本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公司股權被稀釋以及股權比例的變動。
記者統計發現,對保險資本工具的發行需求主要來自於大中型保險公司。從歷史發行情況來看,大部分資產規模在500億元以上的保險公司,均發行過資本補充債券。
不過,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表示,未來保險公司發行「永續債」的意願可能高於資本補充債券。
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系講師楊澤雲向記者表示,資本補充債券能夠補充保險公司附屬一級資本,對提升保險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有幫助,但是對保險公司的核心資本以及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無法起到補充及提升的作用。相比之下,「永續債」既可以補充保險公司的核心資本,又能提升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
「『永續債』不僅可以幫助保險公司解決短期流動性問題,還能夠為其長期發展提供可持續的資金支持。那些迫切需要增加核心資本,而股東增資意願又不強的保險公司,其發行『永續債』的積極性可能更高。」另一業內人士表示。
增厚經營的資本「安全墊」
當前,我國保險行業處於業務轉型發展的新階段,保險公司的資本實力及償付能力水平對其業務發展的支撐作用愈發重要。
自2022年一季度以來,保險業全面實施「償二代」二期監管規則。「償二代」二期在一期的基礎上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提出了更加精細化的監管要求,壓實實際資本尤其是核心資本,提高最低資本要求,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產生了較大影響。
監管披露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保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從2021年年末的220%下降至126%,其中人身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從212%下降至109%,下降幅度較大。
可以看出,在償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的背景之下,保險公司對於補充資本的需求更加迫切。
值得一提的是,從經營角度來看,保險公司補充資本的必要性也在不斷上升。數據顯示,近年來,保險行業經營環境較為複雜且具有挑戰,權益市場波動與中長期利率水平持續下行,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產生了影響。
一家壽險公司營運長對記者分析稱,在資金運用上,當前可投資的優質資產稀缺,規模龐大的保險資金很難匹配足夠規模的優質高收益資產;市場投資收益率整體趨於下行,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水平對自身投資業務的可投品類及規模產生約束,從而進一步影響投資收益和盈利水平。在負債端,保險公司經營發展面臨的挑戰加大,業務改革和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加劇了市場不確定性,比如人身險公司的價值轉型、傳統營銷渠道模式梗阻,財產險公司車險業務改革等均對保險公司的資本實力與償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上述系列變化與經營、投資壓力均加速了資本消耗,迫切要求保險公司擴充資本,不斷提升外部風險抵禦能力。
不僅如此,保險公司通過發債補充資本,還能夠為後續業務發展提供資本支持,創造更大的空間。
記者獲得的一份太保壽險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臨時)文件顯示,太保壽險分析認為:「為堅決貫徹『長航戰略』要求,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公司有必要根據戰略布局及業務發展需要,提前進行外源性資本補充安排,不斷增強風險抵禦能力,鍛造面向未來的長期可持續發展能力。」
「近年來,監管持續要求保險公司加強資產負債精細化管理,強調保險資產配置與自身資本實力及負債端保險業務相匹配。例如,針對農業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業務,提出更高的最低償付能力要求,保險公司展業靈活度面臨更加嚴格的資本約束。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保險公司強化遠期資本管理,進一步增厚穩健經營的資本『安全墊』,為未來展業創造更多空間。」上述壽險公司營運長進一步表示。
楊澤雲也表示:「『永續債』、資本補充債都是企業經營好的時候,未雨綢繆長遠規劃,才能發行,而不是『車到橋頭再想修路』,顯然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