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報/中國商網(記者 王彤旭)在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尤其是涉兒童色情信息的國內版「N號房」事件熱度未降的同時,上市公司高管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李星星(化名)的消息一出即引爆輿論。4月15日,李星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堅決否認戀愛關係,再次自述在2015年底就被性侵、遭到控制,並被迫觀看色情視頻。到底是戀愛說還是強暴說,事實真相現在仍不明晰,但這或許給我們的性教育以及避免青少年性侵事件的發生帶來一些思考。
性同意認定難 施暴人易成漏網之魚
對於強姦罪的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姦淫不滿14周歲幼女的,以強姦罪論,從重處罰。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與此同時,因幼女並無性權力,需通過限制自由對其性權力予以保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以強姦罪定罪處罰。超過14歲,如為自願,則不算強姦。但以李星星案件為例,對14歲以上未成年人負有特定責任者犯下的疑似性侵案件,舉證未成年人是否自願成為定罪關鍵,也同樣是定罪難點。
「民法具有高度概然性,即具備大機率的作案可能性就可判定犯罪。但為避免讓一個普通人因冤假錯案變成罪犯,在刑法上,法無明文規定則不為罪,即疑罪同無,這就是刑法的謙抑性。」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律師金增玉向中國商報記者表示,刑事上判定強姦罪涉及法律意義上的程序公正,因此許多業內人士均表示鮑毓明事件定罪難度巨大。
從與幼女的母親相親,取得對方的信任把女孩領走,相當於還未結婚的繼父女關係到極力否認養父女關係、表示實為情侶關係,再到李星星否認情侶關係說法,鮑毓明事件呈現給大眾的「真相」幾經變化。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鮑毓明並不符合規定。
鮑毓明本身精通法律,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在證據方面顯得信心十足,表示有大量「談戀愛」證據。而反觀李星星,金增玉認為,幼女年紀尚小,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對性的認知很少,且沒有能力在搜集證據方面勝過一個有法律知識的成年人,假若李星星經歷過長期的精神控制,對方再備有二人曖昧的證據,弱勢群體將變得更加弱勢。
存在漏洞 底線是否過低
《關於嚴厲懲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定責任的人,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未成年人孤立無援迫使其就犯的,應當認為這類案件可以直接以強姦論處。
但目前這只是一個司法意見,並沒有上升為法律。「我認為應當直接在法律中規定,濫用信任地位剝削性利益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在其發布的微博短視頻中表示。
「法律具有滯後性,隨著犯罪花樣的增多,一種規定無法滿足當代社會所有犯罪情況的發生。但法律最本源的功能就是社會指引作用,即告訴大家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犯罪行為。對於大眾而言,這種社會指引性非常重要。」金增玉認為,如教科書式的逃避定罪方法已經「公布」,若未加嚴厲打擊,易引發一系列的效仿。
「如果另一方拿出足夠證據證明為戀愛關係,將只受道德譴責,因為法律的規定卡在了14周歲。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當一起案件出現後,如引起了絕大多數人的不適,或可說明法律的現定道德底線過低。」金增玉認為,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本身即是應受譴責的行為,不應受程序公正的保護。
「有學者將類鮑毓明的行為稱為性剝削和性控制,期待法律直面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控制,期待看到個案對於整個司法程序的推動,催生一個新的司法解釋或推動對強姦罪的改革。」金增玉說。
北京博雅心明心理諮詢中心諮詢師崔淑梅表示,性侵的類型包括暴力型、脅迫性、社交型、滋擾型,以及誘惑型。誘惑型性侵即對受害人通過享樂、錢財等糖衣炮彈進行性侵,而通過靠近女性的機會有意識接觸女性的隱私部位、對被侵害方暴露生殖器或直接言語挑逗都屬滋擾型性侵。
「並非確認已具有性行為才可稱作性侵,上述行為已經構成性侵。希望通過此案提高全社會的道德底線標準,能夠起到震懾作用,讓欲行暴利者有所忌憚。」崔淑梅說。
心理傷害不容忽視 性教育應從娃娃抓起
被老師長期性侵的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里說,」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從對所有已經報案被確認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狀態及日後發展所做統計顯示,絕大部分會因難以自保誤認為是自己的錯,導致自己受到傷害。」崔淑梅表示,遭受過性侵的未成年人不容易建立與他人的信任感,尤其是被本身信任並尊重的人侵害之後,更容易缺乏信任感,並且在日後的生活中消極看待此事。「當遭受性侵的既定事實成立後,受害者可能長期甚至後期主動配合施暴者實施侵害行為。」崔淑梅說道。
據《南風窗》報道,2016年初剛滿14歲的李星星拿到手機,在百度上查詢「下體疼痛的原因」,在醫生的詢問下李星星才知道自己被強暴了。足見青少年對性的無知與現階段性教育的不足。
「家長應從兩歲開始對孩子逐步展開性教育。首先是隱私部位絕對不能被他人看或碰觸,同時家長也不要隨意觸碰,以免模糊孩子對性隱私的認可度。」崔淑梅表示,父母對孩子的性教育更多的是一種保護機制,學校的性教育是讓孩子了解性是正常的心理狀況。
崔淑梅認為,隨著青春期的到來,青少年所有心理生理的變化都符合自然和社會規律,乃至瀏覽色情網站,從發展心理學來看,也是這一階段對性產生的本能好奇,應當正確引導這種好奇,幫助轉化成健康的性心理。「如果家長都能從小做好對孩子的性教育,讓孩子了解怎樣才是健康的性行為、怎樣建立良好的性關係、如何在性關係中保護自己,相信這樣的社會問題將減少很多。」崔淑梅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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