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於《解放軍報》10月27日第02版,原題為《帶頭糾治各種非規範稱呼》,作者胡帥、魏高傑
筆者在基層部隊走訪,時常聽到官兵之間一些不符規定、不合時宜的稱呼。比如,不管老兵是不是班長,新兵都叫其「班長」;個別官兵把首長秘書稱為「大秘」,把上級機關參謀人員稱為「高參」,等等。對這些非規範稱呼,我們不能一笑了之、漠然置之,而應加強教育引導,切實予以糾正。
開國將軍李天佑被任命為廣州軍區代司令員後,一些人稱其為「李司令員」。李天佑沒有欣然接受,而是在一次會議上鄭重說道:「這樣的稱呼不恰當,不符合中央任命我的職務。請同志們注意!中央軍委只任命我為副司令員、代司令員,今後大家最好叫我李天佑同志,或李副司令員。」這種拒絕「高帽」的做法,體現的是共產黨員、革命軍人應有的好作風、好樣子。
據調查,軍隊人員稱呼不夠規範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以正職稱副職,如稱副團長為團長等;二是以實職稱虛職,如稱團職參謀為「處長」等;三是任意簡化全稱,如稱「王處長」為「王處」、「林大隊長」為「林大」等;四是隨意刪減語素,如把司令員稱「司令」、把助理員稱「助理」等;五是江湖氣十足,如稱領導為「老大」「老闆」,稱同事為「哥們」「兄弟」,等等。這些不規範的稱呼,有的用當面抬高對方來體現尊重之情,有的用稱兄道弟來體現戰友之誼,還有的用簡稱或暱稱來體現親近之意。這些要麼顯得不莊重不嚴肅,要麼容易助長庸俗之風,腐蝕官兵間的純潔關係。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第五章明確規定,軍人之間通常稱職務,或者姓加職務,或者職務加同志。首長和上級對部屬和下級以及同級間的稱呼,可以稱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級對上級,可以稱首長或者首長加同志。在公共場所和不知道對方職務時,可以稱軍銜加同志或者同志。這些關於稱呼的規定,既涉及職責分工的問題,也有分級指揮、按級負責的考量,是很嚴肅的事情。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稱呼看似小事,實則不然。軍人之間的稱呼要規範,不但是我軍正規化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軍隊的特定性質所決定的。軍隊是一個高度集中統一的武裝集團,稱呼規範化是軍隊嚴密組織、統一步調、維護和提高戰鬥力所必需的。試想,不論是班長還是老兵都叫「班長」,不論是正職還是副職都以正職相稱,真到了打仗的時候,還不亂成一鍋粥?
共產黨人以及所領導的軍隊是最講紀律的,規範稱呼實際上就是嚴格嘴上的紀律。為此,各級應加強教育引導,大力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係,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係;組織官兵認真學習條令條例的相關內容,強化條令意識,規範言行舉止,時刻提醒自己的第一身份是軍人、第一職責是練兵備戰。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應發揮表率作用,帶頭糾治各種非規範稱呼,杜絕濫用綽號和江湖習氣,鞏固和發展團結、友愛、和諧、純潔的內部關係,切實維護軍隊和軍人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