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名「碎嘴富豪」劉鑾雄,在分享娛樂圈秘辛時說,「娛樂圈有人有鬼,就是沒有神,只有一個歌神陳奕迅。」
劉德華也同意。
在電視節目上,劉天王堂而皇之說出自己心目中的三大歌神,其中就有陳奕迅的份兒。
問鼎「歌神」這件事,似乎陳奕迅自己也當了真。
在綜藝節目上,他亦真亦假的回應,為何拒絕《我是歌手》的邀請。
「歌神若是輸了,豈不是很丟臉。」
從去年十二月開始,陳奕迅在紅館大開演唱會,一直開到今年1月14日,唱足27場方才過癮。
一連27場的紅館演唱會,放眼整個歌壇,恐怕現在也就他有這個魄力和能力了。
18年前,31歲的陳奕迅唱《浮誇》,那時他剛爆紅,還熟悉鬱郁不得志的哀怨,把《浮誇》唱得情緒翻湧。
到了今日,他嘴巴不再養青苔,有人來拍照也不用侷促插袋。
任何地方開四面台,都一票難求。
看他這樣得志,有人便說,那把「歌神」稱號給他吧。
他的歌迷當然同意。
但將陳奕迅奉為新一代歌神,這始終都是一個美好的願景。
還有更多人,是不答應的。
他們覺得,從方方面面來看,陳奕迅都沒有辦法心安理得扛起繼許冠傑、張學友之後的第三面「歌神」大旗。
許冠傑在他的時代「笑傲江湖」,張學友在他的時代「技壓群雄」。
陳奕迅,到底還要開多少場演唱會,出多少張唱片,拿多少獎盃,才能讓異見消弭,堂堂正正接棒新一代「歌神」?
一個人能否配得上名號,最直觀就是看「功名利祿」,看他實績如何,看他手握多少獎盃。
「歌神」是香港歌壇的特定產物,世上本無歌神,喊的人多了,便有了兩位。
一位是許冠傑。
1992年,他昭告天下、金盆洗手,震盪著兩片鐵肺舉辦引退演唱會,連唱41場後告別江湖。
在他「光榮引退匯群星」的特別演唱會上,譚詠麟將其奉做「樂壇的大哥大」、「樂壇的歌神」。
由此,許冠傑「歌神」的名號不脛而走,粵語歌壇順勢有了第一位神。
另一位是張學友。
許冠傑「金盆洗手」後的翌年,張學友斬獲了當年十大勁歌金曲頒獎禮上的金曲金獎,並在領獎時,收下了新一代「歌神」的稱號。
他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事業版圖拓展到整個華語歌壇。
一代目歌神和二代目歌神,由此完成了無縫對接。
陳奕迅能比嗎?比不得。
看頭銜,許冠傑是香港流行樂的鼻祖,一首《鐵塔凌雲》讓粵語歌打破沉寂,受到矚目。
香港樂壇的最高榮譽「金針獎」,他是第一個獲此殊榮的歌手。
陳奕迅之於他,自然是得道小仙,之於上古天尊。
再說創作能力。
陳奕迅會獨立作曲,但沒有實現量產。
產量上不及,銷量上也不及。
最出名的幾首是《沙龍》《落花流水》《時代曲》。
這些歌的傳唱度遠遠不及許冠傑作曲又作詞的《天才白痴夢》《半斤八兩》《浪子心聲》。
陳奕迅和張學友比,可以細化到唱片銷量、演唱會場次、獎項等一條條指標。
看唱片銷量,有網友曾統計過香港歌壇歷年的銷冠,排行止於2016年,也僅限於香江一隅。
要分高下,數據最直觀。張學友憑藉8次奪冠經歷,穩居第一。而陳奕迅僅在2006年成為銷冠。
看演唱會場次,根據熱心網友的統計,時間截止到2020年,張學友在整個華語歌壇範圍內,幾乎斷層領先。
拼獎項的話,忽略香港歌壇各類「分豬肉」的獎項,以金曲獎為指標,陳奕迅3次問鼎金曲歌王,張學友僅成功折冠1次,陳奕迅扳回一城。
再看香港歌壇最具指標性的殿堂榮譽金針獎,許冠傑拿獎時37歲,張學友拿獎時39歲,陳奕迅今年49歲,仍在痴痴遙望。
橫向比較下來,陳奕迅的優勢寥寥。
其實這也無可厚非,千禧年之後,已然是歌壇的「諸神黃昏」。
把「歌神」稱號傳給陳奕迅,似乎還需定奪。
比這些太過於飯圈思維?
那我們繼續深入,去時代的印記和人們的心裡尋找答案,看陳奕迅能否稱作「歌神」。
「神」是什麼?
是一個時代最矚目的那個人,他必須要與一個時代有著強連結。
前面加一個「歌」字,那麼他唱的歌,或者他本人,應該能代表一個時代。
許冠傑的歌,許多都為電影而寫。
《半斤八兩》是為電影《半斤八兩》寫的。
電影講私家偵探社的社長,以苛刻低薪僱傭員工,但員工卻在工作中展現了比他更優秀的偵探天賦。
音樂響起,是打工人的怨氣。
《天才白痴夢》為電影《天才與白痴》而寫。
電影講精神病院工作的兩人,夥同在往生者身上盜竊財物。
潘多拉魔盒打開,他們偶然覓得價值連城的古董,忽地意外到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音樂響起,勸勉世人放下貪慾與虛妄,安於當下。
《學生哥》是為《賣身契》而寫。
電影講電視台員工已尋到了更好的去處,但因與東家合約未到期,不得已動念偷「賣身契」。
音樂響起,又道出了打工人苦悶心境,悔嘆年少時未攢夠自由生活的本金。
哼出的每一個字,都是時代的橫截面。
是搬運工人淅瀝的汗珠,是製衣廠里噠噠起落的機針。
是漁家少年趁夜棹艇江海上,是交易所里撲通撲通的忐忑心跳。
許冠傑這些歌的魔力在哪呢——就是,明明是七十年代的歌謠。
但時至今日,粵語片區的孩童聽到,還會覺得「好似在哪裡經歷過」。
旋律朗朗上口,又與小市民的心境吻合。
所以從爺爺輩,唱到爸爸輩,再唱到這一輩,一代唱給下一代,有跨時代的風采。
當然,最耳熟能詳的那首《財神到》——每到新春,大街小巷必放之歌。
「財神到,財神到,好心得好報」,是每個時代普通人的樸素心愿。
張學友唱的是情歌,唱情與愛當然不比唱人生、唱世界宏偉。
但時代的那一盞聚光燈,就是打在了他頭上。
乃至於,許冠傑都沒有這樣的待遇。
演藝公司造出了「四大天王」。
他們霸占了視聽,是少女的夢與悸動,是少年的理想人生模板。
張學友從許冠傑手中接下了「歌神」的稱號,也走進了90年代最耀眼的聚光燈下。
他「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符號。
代表了港樂和港片黃金時代的燦爛輝煌。
濃縮了大家對於那個時代「經濟與文化皆騰飛」的香江記憶。
對於時代的歌詠,來到陳奕迅這兒,已經太稀缺了。
他的歌大多關於小情小愛,私人心境。
沒有關於時代、關於階層差的恢宏敘事。
人心甘情願把別人稱作「神」,是因為想從一個人身上得到些什麼,得到些人生啟示,得到些力量感。
人們能從許冠傑的歌里,獲得生而為普通人的人生哲學。
但從陳奕迅的歌里沒辦法得到太多。
不怪得他,常與他合作的詞人們,一字一句,妙筆生花,擅長勾勒愛戀里的情緒起伏,又擅長描摹個體在自我探尋中的心境。
但似乎,對於群體的情緒,人與社會、時代的關係,他們並無太多興趣著墨。
所以他們的詞,總沒有黃霑、盧國沾、黎彼得的大氣磅礴與深入人心。
背後的詞人落了下風。
理所當然,陳奕迅和許冠傑「神性」沒得比。
他本人,也沒有得到時代的太多寵愛。
時代到了他這兒,把聚光燈摔碎了,光照到了每一個有心人的頭上。
他出道的時候,唱片時代轉為MP3時代。
他紅了之後,MP3時代轉為網絡時代。
兩次轉變,致使當歌手的門檻越來越低,從前是唱片公司千挑萬選。
只有被選中的幸運兒才有機會藉助公司,發行唱片,讓大家聽到自己的聲音。
現在是,有此愛好有此天分者,就可以在網絡上面上傳自己的歌聲。
又或是參加已經通貨膨脹的選秀節目,站到觀眾面前,讓大家看看你是騾子是馬。
這便造成了,市面上的歌曲越來越多,聽眾可以任意挑選自己心水的那一支。
陳奕迅對於聽眾而言,只是萬千選擇中的一個。
另一個轉變是,短視頻太紅紅火火了,它把音樂截斷成一段段抓耳的旋律。
一首歌,想要在這個時代流量最大的介質里走紅,得具有魔性的旋律,《孤勇者》偶然走紅也是因為足夠激情澎湃。
這也造成了,少了一些願意聽慢情歌的人。
90後與00後還會去聽陳奕迅的慢情歌。
但10後這些從小接觸短視頻的孩童,還會有意在曲庫里尋歌,然後定位到陳奕迅嗎?
「神」不僅要征服時代,還要征服地域。
許冠傑的歌聲與許多大熱的影視作品「捆綁」。
《滄海一聲笑》放到現在仍是神作。
而張學友本身就是90年代,香江對內地文化強輸入的例證。
所以對於他的每首情歌,那個時代的年輕人多少會哼唱、會耳熟。
但陳奕迅呢,他走紅的千禧年代,粵語流行歌對於內地聽眾的吸引力已經不如從前。
仍是那些男情女愛的幽怨曲調。
仍是那一兩個文筆出類拔萃的詞人,把善男信女的愛恨情仇翻來覆去地寫。
從二丁目行至富士山下,從好久不見到不如不見,首首歌都大差不差。
而寶島那邊呢,一個周杰倫就已經給出R&B、嘻哈、中國風等新奇滋味。
人嘛,總是喜新厭舊,聽歌的年輕人更是。
而陳奕迅受限於他所處環境的創作力,無法在地域上勢如破竹,也匹配不上「歌神」稱號。
不行就是不行,碎嘴富豪劉鑾雄跑出來說「娛樂圈只有一個歌神陳奕迅」也不行。
儘管劉鑾雄可以代表香江聽眾的看法,但無法代表所有華語受眾。
陳奕迅可以是香港歌壇的「限定歌神」。
但賽區擴大到整個華語樂壇,競品就多了,他還沒有辦法稱霸。
最緊要是,「歌神」的必備條件之一,是唱的歌與唱法滿足絕大多數人的音樂品味,能勾起絕大多數人藏在心底深處的那一份隱秘情感。
但陳奕迅的歌只是一小部分人的鐘愛,於旁人而言,它們有替代品。
陳奕迅是愛陳奕迅的人的老友,但他沒有辦法承接這個時代大多數人,於人生每時每刻的心境。
無論他在紅館賣力唱多少場,哪怕場場都爆滿,還是有人充耳不聞。
他們待在家中,坐在茶水間,或是在路途之上,聽著那首專屬於自己的歌仔。
或是用老舊的收音機聽,或是用手機里的音樂APP聽。
有些地方,陳奕迅的歌聲到不了。
所以很遺憾,新時代的「歌神」之名,他拿不到。
其實也怪不得他,是時代把「歌神」的閾值拉得太高太高。
歌神要拿到好多獎項,開好多演唱會,賣出很多唱片,還要好多好多人聽。
前面那些條件,努努力也未嘗不可。
但「好多好多人聽」這一個條件,放在當下來看,實在太難以企及了。
許冠傑在他的時代,笑傲江湖。
張學友在他的時代,技壓群雄。而陳奕迅呢?
很遺憾,他處在「諸神黃昏」的時代。
雖然惋惜,但「歌神」的消亡,對於我們普通人而言,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聽流行的,覺得聽民謠的窮酸,但後者說:你奈我何。
聽hip-hop的,覺得聽流行的沒勁,但後者說:你奈我何。
聽搖滾的,覺得聽hip-hop的幼稚,但後者說:你奈我何。
大家都覺得聽網絡神曲的沒品位,但後者說:你奈我何。
音樂與音樂之間,那一條鄙視鏈再頑固,也少有人會沒禮貌到刪掉別人的歌單。
也沒有唱片公司能輕而易舉達到「奸計」,用造勢與炒作,把一個人推到你面前,叫你只聽他的歌。
即便偶爾出那麼一兩個紅人,我們也有權,動動手指把他划走,在音樂軟體的浩瀚曲庫里找我們中意的。
儘管泥沙俱下,但時代還是把「音樂審美權」交還給了每一個人。
所以,用影響力、獎盃堆疊起來的歌神沒有了,但每個人心中都有專屬歌神。
心裡有人了,就裝不下另一個「她」或「他」,「歌神」之於每個人也一樣。
所以,陳奕迅是一部分人心中的「私域」歌王,但他永遠不會是跨時代、跨地域的歌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