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國農業合作社相比,中國農業合作社差哪了?

2019-04-25   有農有藝

美國的農業合作社被譽為最完善、最高效的組織,長年以來在全球農產品貿易市場中占據著主導地位。在美國,80%的農產品都是在農業合作社生產加工的。農業合作社數量在減少的同時,規模在不斷擴大。而我國農業合作社卻是數量不斷上升,規模也不見擴大,甚至有很多農民退出合作社的情況出現。

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從無到有,已經有10年的時間,但目前中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還只在一個探索的階段,由於發展時間不長,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體系。全國各類農業合作社在數量上已經有很多了,但真正能靠自身經營就能運行下去的比例卻不高。

首先,由於農戶經營規模小等原因,合作社組織成本高昂的劣勢更加突出。

中國農戶經營規模非常小,人均耕地僅1.43畝。與農戶經營規模小相伴隨的則是農戶弱小的投資能力。同時,當前中國正處於城市化、工業化過程中,農戶也因此被分化成專業戶和兼業戶,農戶異質性大大增強。

這些因素的彙集使得合作社組織成本高昂的劣勢成倍凸顯,政府雖然出台了《合作社法》,各級政府也給與了財政等方面的支持,但合作社更需要的是旨在降低組織成本的制度建構,而不是物質支持,因為物質支持在缺乏有效監管的情況下,仍然難以降低合作社的組織成本,相反還會催生大量「空合作社」「偽合作社」。

其次,由於食品質量監管不完善等原因,合作社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的優勢難以發揮。

中國農產品更多地以初級產品的形式出售,加工率只有45%。同時,中國食品質量監管的力度也遠不如日本、歐洲、美國等國家和地區。中國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但是,這方面的法律體系尚不完備,同時監管體制也很不完善。

針對這些問題,我國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了《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空殼社」專項清理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自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施行以來,我國合作社發展迅速,在組織帶動小農戶發展生產、銜接產銷、助力脫貧攻堅、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鄉村振興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合作社數量不實、質量不高的問題,有不少合作社有其名無其實,淪為「空殼社」,給合作社整體社會形象造成不利影響。為加強合作社規範管理,提升整體素質,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清理工作。

整理工作將於今年4月開始,清理整頓的問題主要包括六類:無農民成員實際參與;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因經營不善停止運行;涉嫌以合作社名義騙取套取國家財政獎補和項目扶持資金;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線索;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如變相高息攬儲、高利放貸和冒用銀行名義運營等。

希望經過新一輪的整頓工作,農業合作社能真正為農民所建,為農民所用。

此文由「有農有藝」全球農業研究室編寫,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