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條」之後,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如何動真格?

2023-12-07     中國新聞周刊

原標題:「25條」之後,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如何動真格?

「25條」之後,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如何動真格?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強化金融支持舉措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下稱「金融支持民營經濟25條」),引起市場廣泛關注。

一直以來,金融部門對民營經濟存有明顯偏見,導致金融系統對民營經濟的支持力度總體偏弱,與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極不匹配。這種偏見主要體現在:金融部門出於對國有企業的信仰,往往將過多金融資源投放至國有經濟領域,導致民營經濟獲得的金融資源總體較少;由於民營經濟領域的市場主體體量通常較小,無法滿足金融機構龐大的信貸投放需求,導致金融機構「壘大戶」情緒較為深厚、現象較為突出,加劇了民營經濟獲得金融支持的難度;和國有企業通常能夠帶動更多政治與政策資源相比,多數民營企業社會地位不高,很難幫助金融機構撬動地方政府資源,降低了金融機構服務民營經濟的積極性;和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的生存周期總體較短、信用風險較高、政策支持力度較弱,導致金融機構在服務民營經營時需要承擔相對較高的信用風險;民營企業之間分化較為明顯,區域之間以及行業之間的民營企業資質亦有顯著差異,導致金融機構在服務民營經濟時顧慮重重,不願意大範圍涉足民營經濟;金融機構自身已經建立了問責機制,評審審批要求較為嚴格,市場人員出於免責、降低自身承擔的風險等因素考慮,不太願意將精力放在拓展民營企業金融支持上。

受此影響,目前民營企業獲得的金融資源不僅總量上明顯不足、期限偏短、成本較重,而且區域與行業等結構上問題同樣較為突出。有鑒於此,「金融支持民營經濟25條」提出「引導金融機構樹立『一視同仁』理念,持續加強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努力做到金融對民營經濟的支持與民營經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相適應」,力求改變金融機構的傳統經營理念。

不過必須看到,要實現上述目標,並不容易,打破偏見有許多工作需要做,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我認為,金融支持民營經濟,需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提升民營經濟獲得金融資源的可得性與持續性:

首先,金融部門應抓住重點。民營企業是一個龐大的市場群體,分布行業多、區域廣,涉及主體繁雜,這就使得民營企業群體較為複雜,分化較為明顯。為此,金融部門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很難也不太可能全範圍、大面積鋪開,而應該是有進有退,聚焦優質民營企業,「金融支持民營經濟25條」中有5次提及「優質民營企業」。

後續應推動政策資源和金融資源持續向優質民營企業傾斜,從而帶動整個民營經濟的發展。什麼樣的企業是優質民營企業是一個專業判斷問題,金融機構需要具備這樣的能力。可以說,優質民營企業一旦穩住了,民營經濟基本也就穩住了。特別指出的是,考慮到民營地產企業的重要性,當前環境下,加大對優質民營地產企業的金融支持,避免地產行業風險進一步外溢、弱化地產行業風險,對於提升市場對民營經濟的信心同樣重要。

其次,金融部門對民營企業的支持應堅持「三支箭+」協同並進的基本思路。金融部門對民營經濟的支持主要體現在融資層面的「三支箭」(信貸、債券及股權)上,即逐步提升民營企業貸款占比,擴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規模,以及擴大優質民營企業股權融資規模等。這實際上和金融管理部門針對房地產企業推出的「三支箭」思路總體是一致的。不過,從地產行業的「三支箭」效果來看,單純從資金端並不能有效解決問題,金融部門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在「三支箭」同步推進落實的基礎上,還應通過建立信用激勵約束、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強化應收帳款確權和稅收鼓勵政策等手段,增強民營經濟的金融承載力。

最後,金融部門應樹立正確的經營觀、業績觀,對民營企業的支持應更關注可持續性。除可得性外,金融部門應樹立正確的經營觀、業績觀,放棄短期內運動式砸錢的傳統思路,對民營企業的支持應更關注可持續性,注重風險可控,即金融機構在服務民營企業時,仍應將合規審慎經營作為出發點,不能盲目投入金融資源、撈政治資本、賺政策資源。與此同時,加大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支持力度並不意味著放棄國有經濟,也不意味著貨幣信貸增量資源的大量投放,而應更注重通過存量金融資源的系統性重組優化來實現,如將過去長時間集中在地產、城投等領域的低效或無效金融資源進行盤活,為金融支持民營經濟提供空間。

推動金融部門支持民營經濟是一個中長期過程,既需要金融機構與民營經濟之間真正雙向奔赴,也需要政策部門、地方政府等各相關方共同努力、創造良好條件和環境。

(作者系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

發於2023.12.11總第1120期《中國新聞周刊》雜誌

雜誌標題: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如何動真格?

作者:任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3cb72b2da2495832ec394a0607979e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