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
《龍岩市「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
困難補助實施方案》出台啦~
《實施方案》的出台
將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
進一步完善我市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改善「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狀況
規範補助資金的管理與發放工作
一起看看吧~
一、受助對象條件及補助標準
「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與家庭殘疾人數量掛鉤,不區分家庭收入,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補助標準為每位殘疾人每月50元,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1:1比例承擔,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享受補助的殘疾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2.一本戶口簿內的家庭殘疾人成員有2名以上(含2名)並含有1名就業年齡段內殘疾人(男性16周歲至59周歲,女性16周歲至54周歲),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贍(撫、扶)養關係;夫妻雙方殘疾但不在同一本戶口簿內的,需持有《結婚證》。
二、受助對象申請流程、審批程序和發放方式
初審
「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以戶為單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或監護人)向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龍岩市「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1)一式三份;
附件1可點擊文末「閱讀原文」下載
2.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最新列印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家庭殘疾人成員有效殘疾人證原件;
5.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複印件;
6.《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夫妻雙方殘疾但不在同一本戶口簿內的需提供)。
經村(居)委會核實、推薦,並將申請人的申報情況在村(居)委會公示欄上公示5天,無異議後,報鄉鎮(街道)殘聯審核。
審核
鄉鎮(街道)殘聯對村(居)委會推薦的受助對象進行核查,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後,連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有需要的提供)、社會保障卡複印件及受助人花名冊各一份,報縣(市、區)殘聯審批。
審批
縣(市、區)殘聯在收到申報材料後,應與殘疾人證資料庫信息進行比對(必要時應與有關部門進行相關信息比對),確認申報材料內容是否屬實,縣級殘聯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並匯總填寫《龍岩市「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發放花名冊》(附件2),審批情況要通知鄉鎮(街道)殘聯和申請人。
發放
「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發放對象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
2020年4月開展集中申請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有效殘疾人證符合條件的受助對象,從2020年1月起計發,2020年1月1日後領證的受助對象,從核准後的次月起計發。2020年5月起村(居)委會應每月對補助對象進行跟蹤落實,當補助對象出現超齡、戶籍遷移、亡故等情形的,應及時進行核增、核減,填寫《龍岩市「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增減變動表》(附件3)報鄉鎮(街道)殘聯審核,鄉鎮(街道)殘聯審核後報縣級殘聯。
各縣(市、區)殘聯應對「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發放對象進行覆核,並從發生變動的次月起調整發放補助,每季度末通過金融機構將補助資金直接發放到申請人社會保障卡帳戶,並註明為「一戶多殘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