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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
一男子被處罰
不想出門、懶得出門、出門時核酸檢測已結束……因為種種原因,遂寧市船山區一男子張某多次未做核酸檢測,最終被檢查民警發現。9月24日,記者從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區分局鎮江寺派出所獲悉,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命令,張某被公安機關處罰。
「9月23日晚,根據疫情防控的要求,我們在紫東街卡點執勤。」據值守民警介紹,20時許,一名男子出現在該治安卡點,根據規定,民警對男子的出入證、健康碼、核酸證明等進行查驗,但就在查驗核酸證明時,民警卻發現,該男子從疫情發生後均沒有參加核酸檢測,民警當即將其傳喚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男子是我們轄區的人,因為懶,所以一直沒有出門參加核酸檢測。」鎮江寺派出所民警介紹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該男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命令、決定,被船山公安批評教育和處罰。
擾亂核酸檢測點秩序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9月24日上午10時15分,蔣某某未佩戴口罩在遂寧市河東新區某小區核酸檢測點準備橫穿,被現場維護秩序的志願者雷某發現。雷某上前對蔣某某規勸,蔣某某態度惡劣,不聽勸阻,後蔣某某與雷某發生肢體衝突,致使該點位現場秩序混亂。
事發後,遂寧市公安局河東新區分局靈泉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當時,蔣某某已經返回了家中,我們通過走訪志願者及現場群眾得知,蔣某某在做完核酸採樣後打算在小區內走一圈,期間,他準備橫穿核酸檢測點到另外一側,當時他沒有佩戴口罩,被志願者勸阻,隨後發生衝突。」辦案民警介紹說,蔣某某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蔣某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河東公安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一男子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2年9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發布警方通報:
2022年9月24日,我局接金牛區衛生健康局關於王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線索移交函。經受案調查,現查明:2022年9月20日,四川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對近7日內有內江市、宜賓市、遂寧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動人員,自抵達之日起實施5天居家隔離,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檢測,第5日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具後,方可解除隔離」等相關要求。
王某某(男,37歲)於9月20日從遂寧市返蓉後未向社區報備,也未按要求進行居家隔離和核酸檢測,依舊到工地務工並在餐館和超市等公共場所活動,存在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我局已依法立案偵查。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是阻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重要舉措,也是廣大市民應盡的義務。因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宜人宜賓、全景遂寧、成都公安
編輯:張莉 責任編輯:方河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2dc3a857dd5cf32480b6b8381317cf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