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3日收盤,仁東控股(002647)報收於8.1元,上漲10.05%,漲停,換手率4.19%,成交量23.44萬手,成交額1.9億元。
當日關注點
- 交易信息:仁東控股10月23日漲停收盤,收盤價8.1元,封單資金為1.36億元,占其流通市值3.01%。
- 公司公告:仁東控股與預重整投資人簽署《預重整投資協議》,戰略投資人受讓股票價格為1.30元/股,財務投資人受讓股票價格為2.00元/股,均低於協議簽署日收盤價的80%。
仁東控股2024-10-23信息匯總交易信息匯總股價提醒仁東控股10月23日漲停收盤,收盤價8.1元。該股於9點25分漲停,未打開漲停,截止收盤封單資金為1.36億元,占其流通市值3.01%。資金流向當日主力資金凈流入1876.34萬元,占總成交額9.88%;遊資資金凈流出905.42萬元,占總成交額4.77%;散戶資金凈流出970.92萬元,占總成交額5.11%。龍虎榜上榜滬深交易所2024年10月23日公布的交易公開信息顯示,仁東控股(002647)因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證券登上龍虎榜。此次是近5個交易日內第1次上榜。
公司公告匯總
2024年 5月 7日,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樂橙互娛科技有限公司送達的《通知書》,申請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對公司進行重整及預重整的申請,廣州中院於 2024年 5月 7日立案審查。2024年 5月 24日,公司收到廣州中院送達的(2024)粵 01破申 251-5號《通知書》,廣州中院同意公司預重整,預重整期間為 3個月。2024年 6月 14日,公司收到廣州中院送達的(2024)粵 01破申 251號《指定臨時管理人決定書》,廣州中院指定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主辦機構)、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作為聯合體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負責開展各項工作。2024年 7月 4日,公司發布《關於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公開招募預重整投資人。2024年 8月 19日,公司收到廣州中院送達的(2024)粵 01破申 251-6號《通知書》,廣州中院同意公司預重整期間延長至 2024年 11月 24日。2024年 10月 8日,公司收到臨時管理人通知,根據《關於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相關要求,臨時管理人收到五家意向投資人(五家為同一聯合體)提交的《預重整投資方案》。臨時管理人依據《仁東控股預重整投資方案指引》對《預重整投資方案》進行審查,確認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等相關要求後,臨時管理人依法確定戰略投資人中信資本(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財務投資人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珠海橫琴水木同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及北京豐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為公司中選預重整投資人。2024年 10月 21日,仁東控股、管理人與預重整投資人及其指定主體簽署了《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預重整投資協議》。根據預重整投資協議,戰略投資人按照 1.30元/股的價格,出資 1.50億元受讓115,000,000股仁東控股轉增股票;財務投資人按照 2.00元/股的價格,出資 6.82億元受讓 341,156,160股仁東控股轉增股票。該定價系依據仁東控股實際情況、預重整投資人面臨風險情況、市場同類案例等綜合協商確定。預重整投資人承諾其支付履約保證金、重整投資款的資金來源合法合規,且有足夠的能力按預重整投資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重整投資款。預重整投資人投入的投資資金將按照重整計劃規定使用,用於清償各類債務、支付破產費用及共益債務並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等。本次預重整投資人中,戰略投資人受讓股票的價格為 1.30元/股,財務投資人受讓股票的價格為 2.00元/股。預重整投資協議簽署日即 2024年 10月 21日,仁東控股股票收盤價為 7.06元/股,戰略投資人與財務投資人受讓轉增股票的價格均低於預重整投資協議簽署日仁東控股股票收盤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於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健康發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重整申請,公司後續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並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目前公司帳面凈資產較小,且公司經營因財務費用較高,處於虧損狀態,疊加營業外支出、部分資產減值等事項,可能存在凈資產為負觸及財務性指標退市風險的情形。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預重整投資人面臨較大的投資風險。根據《14號指引》要求,本次重整戰略投資人承諾自其取得轉增股票之日起 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他財務投資人承諾自其取得轉增股票之日起 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預重整投資人承擔了股份鎖定的義務及鎖定期內價格波動的風險,預重整投資人本次受讓公司轉增的股票與一般投資者短線交易套利的情形存在較大差異。2024年 7月 4日,公司發布《關於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公開招募預重整投資人。預重整投資人報名期限屆滿後,公司與臨時管理人開始配合意向預重整投資人開展相關盡職調查工作,並啟動與相關意向預重整投資人的談判工作。2024年 9月 27日,五家意向投資人組成的聯合體作為意向預重整投資人向臨時管理人提交了《預重整投資方案》。2024年 7月 4日上市公司重整投資人公開招募至 2024年 9月 27日意向預重整投資人提交《預重整投資方案》,公司平均股價為 4.10元/股,戰略投資人及財務投資人受讓價格分別為上述區間平均股價的 31.71%和 48.78%。上述預重整投資人所做投資決策系基於上市公司當時的股價情況、經營情況、財務狀況、重整投資風險等各項因素,經各方磋商談判最終確定,受讓價格具備合理性。2024年 7月上市公司重整投資人公開招募至今,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等基本面未發生重大實質性變化。受 2024年 9月末以來 A股市場及金融板塊上市公司持續上漲的宏觀因素影響,公司自《招募公告》發布日至預重整投資協議簽署日的股價漲幅較高。公司股價、深證綜指及證監會其他金融指數的漲跌幅具體情況如下:| 證券代碼 | 名稱 | 《招募公告》發布日 (2024年 7月 4日) | 預重整投資協議簽署日 (2024年 10月 21日) | 累計漲跌幅 | | --- | --- | --- | --- | --- | | 002647.SZ | 仁東控股 | 3.24 | 7.06 | 117.90% | | 399106.SZ | 深證綜指 | 1,582.59 | 1,936.97 | 22.39% | | 883173.WI | 證監會-其他金融 | 1,407.50 | 2,406.14 | 70.95% |註:仁東控股所屬證監會行業分類為「金融業--其他金融業」公司股價在上述期間內累計漲幅為 117.90%,深證綜指累計漲幅為 22.39%,公司所在證監會分類行業指數累計漲幅為 70.95%,故近期宏觀因素導致二級市場整體股價上漲,間接導致本次預重整投資人受讓股份相對價格較低。未來上市公司股價仍存在大幅波動的風險。除提供現金對價外,根據預重整投資人提供的投資方案,本次預重整投資人還可提供其他有利於提升公司價值的業務資源支持和賦能,可從業務資源對接等多方面為公司提供支持,為公司的業務經營提供高水平的管理支撐。全面提升上市公司整體業務實力,提高公司整體盈利水平,實現公司業務規模進一步壯大,有利於保護中小股東利益。2024年 10月 8日,公司收到臨時管理人通知,根據《關於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相關要求,臨時管理人收到五家意向投資人(五家為同一聯合體)提交的《預重整投資方案》。臨時管理人依據《仁東控股預重整投資方案指引》對《預重整投資方案》進行審查,確認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等相關要求後,臨時管理人依法確定產業/戰略投資人中信資本(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財務投資人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珠海橫琴水木同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及北京豐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為公司中選預重整投資人。本次預重整投資人支付的對價是公司未來重整計劃的一部分,重整計劃系在法院監督和指導下兼顧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制定,將在經債權人會議、出資人組會議審議通過,並在法院裁定批准後執行。預重整投資人受讓轉增股票所支付的對價將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用於支持公司經營發展,並支付重整費用、清償債務等,有利於債權人的債權實現;預重整投資人將在重整完成後支持公司做好持續經營,有利於公司的利益保障;本次重整以化解債務風險、實現公司良性發展為目標,通過本次重整,公司沉重的債務負擔得以化解,資產負債結構得到優化,資金實力得到增強,上市公司地位將得以維護,從而有利於中小股東利益保護。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價格連續3個交易日(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3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公司核實情況如下: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補充披露的事項。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媒體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2024年5月7日,北京樂橙互娛科技有限公司向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對公司進行重整及預重整的申請。2024年10月8日,公司收到臨時管理人通知,確定中信資本(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組成的聯合體為公司中選預重整投資人。2024年10月21日,公司、臨時管理人分別與投資人聯合體成員或其指定主體簽署《預重整投資協議》。經向公司管理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詢問,不存在關於公司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本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規定的情形。公司董事會確認,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公司提醒投資者注意以下風險:《預重整投資協議》存在因觸發協議約定情形而導致協議被解除的風險。法院同意公司預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終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後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請人對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後續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並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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