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主任非法獲利近200萬!

2019-12-01     冀風網

記者了解到,該小區位於重慶觀音橋商圈核心地段,由重慶漢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於2009年9月開盤出售。2010年5月交房時,其總戶數達到1895戶。其中,涉事業委會主任江月勝是由其業主大會票選出來的首屆業委會主任。

然而這個具有碩士文憑和自稱法律工作背景的老好人,卻被法院認為早在6年前就利用職務便利,收取物業公司十餘萬好處費,幫助該公司中標。此後江月勝還多次以「強製取消合同」、「煽動業主不交物業費」、「聚眾鬧事」等非法手段,達到自己撈好處的目的。

一個普通的小區業委會主任,如何遊走在物業與業主之間,撈取上百萬的巨額利益?

朗晴廣場小區

碩士文憑

還自稱是退了休的法官

他順利當上業委會主任

月前,重慶市政府採購中心受重慶小苑社區委託,對重慶小苑社區朗晴廣場物業管理服務項目進行了公開招標。經過初選,重慶諾富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永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入最終比選。

11月26日,朗晴廣場小區就新的競標物業公司比選舉行業主大會,並在江北區小苑社區會議室里進行投票。本次投票共發出855張選票,收回855張,其中有效票838張(投棄權票132張),無效票17張。最終,上海永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473票占比35.7%的優勢成功競標。

2019年11月26日,朗晴廣場小區業主大會就新的物業公司比選結果情況說明

該結果一出,立時有業主站出反對。

「整個小區一共有1895戶,就發出855張選票來決定物業公司是誰,會不會太片面了?」一名小區業主認為,雙方票數占比均未過半,其評選結果應當作廢。

另一名沒有參與投票的業主表示,誰當物管他並不關心,他只想知道新的物管有沒有相關管理計劃,特別是針對小區大修基金使用和監控整改方面,「如果沒有這方面的整改計劃,我是反對他們入駐小區的。」

業主群內,業委會成員曾就物業、大修基金等事宜在群里討論


朗晴廣場小區監控室

業主吳某告訴記者,由於小區在2年前就撤銷了業委會,此後的很多決議都沒人出面牽頭,加上業主大多非重慶本地人,聯繫起來相當困難,「眾口難調,一邊各種提意見,一邊又不理解配合,光招聘個物業公司就整了2年時間。」

提起業委會,吳某表現得又愛又恨。她說,朗晴廣場小區是2010年陸續交的房,她和大部分業主一樣,是抱著投資的目的,在拿到房子後就將其轉租了,平時也不怎麼關注與管理,「只有在喊交錢或者分錢的時候,才出來問兩句。」後來,為了便於通知和管理,以及維護業主們的利益,2013年2月,業主們聯合起草了《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等文書,並在有關部門報備後宣布成立了朗晴廣場小區業主委員會。

「當時有14個人參與業委會領導成員的競選,最後江月勝當選主任,李某蘭當選副主任,白某琴當選出納。」吳某回憶說,她當時把票投給了江月勝,其原因是聽說江月勝是碩士文憑,江還自稱自己是退了休的法官,「畢竟處理小區糾紛什麼的,還是需要有文化、有法律意識的人,加上他自己也說了,有時間精力也願意為大家服務。「

吳某口中的業委會主任江月勝,55歲,重慶墊江縣人,於2013年3月成功票選為朗晴廣場小區首屆業委會主任,負責業委會日常事務的職權。

據吳某稱,江月勝剛當選業委會主任的時候,表現得十分盡職盡責,不僅積極統計每戶業主的信息和相關意見,還經常審查物業的工作情況,「那段時間群里挺熱鬧的,江月勝偶爾會在群里公布一些業委會調查的情況或需要徵求大家意見的提議。不過畢竟業主都有自己的事要忙,小區里的一些瑣碎事宜也沒怎麼在意。」

在該小區16樓避難層,有一家對外營業的酒店,該酒店保潔告訴記者,她印象中的江月勝並不壞,反而很熱心,很平易近人。「之前業委會還在16樓辦公的時候,江主任看到我們酒店房間少,而這裡剛好有多出來的房間,便把這個優先租給了我們老闆。而且,江主任每次遇到我做清潔的時候還會關心我工作,偶爾還會幫我搭把手。」

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沒收財產100萬元

然而2017年5月29日,江月勝經人舉報,被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拘。次年6月,重慶江北區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判處江月勝有期徒刑八年,沒收財產1000000元,追繳其違法所得的1940350.2元,並責令其退賠朗晴廣場小區業主委員會尚未追回的經濟損失288000元。宣判後,江月勝不服,提出上訴。重慶市一中法院在二審後,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2013年上半年,朗晴廣場在進行物管公司競標過程中,江月勝利用擔任業委會主任,負責業委會日常事務的職權,幫助雷某、牟某經營的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標,並於2013年4月18日收受兩人給予的好處費18萬元。同時,據相關知情人士稱,此後時間,江月勝多次以「強製取消合同」、「煽動業主不交物業費」、「聚眾鬧事」等非法手段,要求輝洲物業配合其工作要求,並支付「好處費」。

「他就是我們去揭發舉報的。但法院提及的我們給予江月勝好處費才得以競標成功這一說法,我們並不認同,目前已在進行申訴。」從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付某處,記者了解到,2017年年初,因不願再被江月勝等人脅迫,該物業公司將此前的多次轉帳記錄、財務收支等證據材料遞交至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舉報江月勝利用職務便利,強迫物業公司給予好處費190餘萬元。

付某稱,自2013年7月公司入駐朗晴廣場小區以來,江月勝、李某蘭等人時常以業委會主任(副主任)的名義,通過中止《物業服務合同》及散布不實信息,糾集社會閒雜人員到公司鬧事,以業委會的名義煽動不明真相的租賃戶不交物業管理費等諸多方式,要挾他們給予相應數額的「保護費」。


2016年9月10日,部分小區業主向江北區房管局、觀音橋街道辦、信訪辦等有關部門提交了一份《業主訴求書》

「2016年9月,他又來找我們要更大數目的錢,我們沒同意,他在未召開業主大會的情況下,私自與重慶誠科物業有限公司簽訂合同,並夥同其公司員工衝擊我們在朗晴廣場小區的物業處。」付某說,當時江月勝等人不僅以業委會名義打白條,強行搶走公司的辦公電腦三台,還通過強占辦公區等行為引發多起群體事件,「我們只能報警了,在江北區110指揮中心和花園新村派出所多次出警的協調下,經過3天才將事態控制下來。」

在一份2017年1月4日由朗晴廣場業主委員會與重慶誠科物業有限公司共同出具的《告業主書》通知上,付某的話得到了印證。但該通知內容稱,經業委會調查確認,因輝洲物業嚴重違約(違規套用大修資金、公攤比例嚴重超標等),業委會為維護業主權益,決定終止與其簽訂的服務合同,並暫聘重慶誠科物業有限公司進行臨時管理。

2017年1月4日,小區業委會與重慶誠科物業有限公司共同出具了一份《告業主書》的通知

針對這份《告業主書》,付某表示這都是江月勝等人散布的不實信息。「大修資金的每個支出我們都有明確的項目名目和報價,而且許多項目在未經業主大會同意前,為不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我們物業都是先行墊付的,有些項目的款項至今都未收回。」此外,付某還表示,江月勝任職期間,小區的公共收入項目都由其私自掌握,「他不僅讓自己的親友負責所有的廣告項目費用談判與審核,還讓我們承擔廣告費用方面的發票開具和納稅(營業稅除外),並每月從中抽取一萬餘元作為他與親友的工資。」

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就江月勝等人散布的不實言論所做的情況說明回應

據刑事判決書內容,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江月勝利用職務便利,每月以「物業顧問費」「廣告收益」等名義收取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好處費1760350.2元。此外,2014年2月至2016年7月,其每月從朗晴廣場的公共區域廣告經營收益中扣除1.6萬元作為「業委會津貼」,累計28.8萬元,每月其餘的收益則按照物業公司與業委會簽訂的正常分成協議進行分成。

「在他身上我們大概損失了一百多萬,這都是公司近5年來的合法利潤。就算最後這些錢追不回來了,我們也不想再忍了,他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付某說。

早在2015年8月,

就有知情合作商實名寫過舉報信

據了解,在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揭發舉報江月勝之前,早在2015年8月,就有知情合作商實名寫過舉報信。

2015年8月8日,萬某英就江月勝等人非法獲取小區利益的舉報信

2015年8月8日,萬某英就江月勝等人非法獲取小區利益的舉報信

在一份時間落款為2015年8月8日的舉報信中,舉報人萬某英表示,2014年10月,江月勝與李某蘭利用業委會職權,在業委會以會議表決的方式通過工程造價約300萬人民幣的「改造朗晴廣場地下車庫消防和監控」項目方案。他受江月勝邀請參與競標。因不贊同其要求事後占總利潤乾股的40%,江月勝等人便通過變更圖紙、誇大預算等方式,將項目的工程造價變更為500餘萬人民幣來達到占總利潤乾股40%的目的。感覺此做法不妥的萬某英選擇退出項目後,江月勝等人便將該項目在沒有招標的情況下指定給了某公司。

因此項目,萬某英在2015年8月先後向江月勝的個人帳戶轉帳30餘萬元,但退出後,他並沒有收回這些錢款。他希望相關部門查辦此事,嚴懲江月勝等人,並挽回他的損失。

當時,這份舉報信雖未撼動到江月勝等人,但終究是在部分業主心中埋下了一根刺。

2016年,因江月勝等人將小區的避難樓層進行對外出售,以及小區里的應急通道始終被易燃易爆等雜物堆砌,部分業主於當年9月10日,向江北區房管局、觀音橋街道辦、信訪辦等有關部門提交了一份《業主訴求書》,要求罷免江月勝等人的業委會,並重選新的業委會。同時,業主們還就當時小區內存在的安全隱患的問題,要求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必須制訂有關監控、電梯、應急通道等方面的整改計劃。

「但是直到江月勝被抓業委會也沒更換,更別說應急道這些地方的改善,問題至今存在。」一名蔣姓業主告訴記者,從他2014年搬進小區起,小區就經常停水停電停運電梯,甚至有一次他被關在電梯里,而電梯內預留的2個物業應急電話卻始終打不通,「好不容易打通了,物業那邊卻聽不到我的聲音。」蔣某說,他曾將這件事反映在業主群,業委會成員也表示會處理,但最終得到的處理結果卻是「已報備維修」。

此外,根據部分業主所說的應急通道等問題,記者在11月27日進行了實地探訪,發現在該小區多個樓道的應急通道處,確實堆砌有沙發、建材等大件物品,其一旁的牆上則貼有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今年8月8日出具的清理通知書,上面要求占用者3日內清楚,否則後果自負。

對此,該小區物業管理處負責人趙某表示,他們確實有在相關位置張貼通知,也打電話通知過相關業主,但對方不處理,他們也無法強制清除,「小區現在沒有業委會從中協調,很多業主與我們不熟悉,根本不聽我們說的話。」

業主和此前物管積怨深

當地有關部門已介入

因業主欠繳相關費用,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進行催費通知

因業主欠繳相關費用,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進行催費通知

趙某告訴記者,她是2016年被公司調派到該小區,「在這裡,我多次被陌生電話騷擾辱罵,也曾被人當面指責侮辱,經歷了太多讓人憤怒的事。」

據趙某回憶,此前因天燃氣公司管道維護需要,曾停供了該小區一段時間的天然氣,他們也在小區公示欄里張貼過相關通知。然而,一名遠在外地的商鋪業主從店員處獲悉被停氣後便給趙某打電話,接通後就是一陣亂罵,「他說他是業主,被物業停氣影響營業,要讓我們賠償損失。我解釋原因,他也不聽,依舊謾罵,還問我『你們物業好久滾出去』。」

除了被辱罵外,趙某還遇到過小區租客偷偷搬家時,因未開出門條而與保安爭執,隨後開車撞傷保安。以及小區業主因不滿物業便拿剪刀欲刺扎員工,並揚言今天要殺了物業的人。

據部分業主反映,他們雖然憎恨江月勝等業委會成員行為不端,但也反感重慶輝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不作為,認為其收取了住宅2.3元/㎡,寫字樓5元/㎡的物管費後並沒有提供相應的優質服務,才會導致上述這些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錢沒追回來和物業沒換之前,我是不會同意成立業委會,也不會交任何物管費的。」一名商鋪業主告訴記者,他並不關心此後小區由誰來當物管,他只希望因投資朗晴廣場小區而虧損的錢財,能從公共利益中獲得一些補償。

就此,記者致電重慶市江北區房管局物管科,其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事他們已經介入,過多信息不便透露,「我們所有的行動舉措,都是嚴格按照《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進行的,一切都比對法律法規。」

同時,從觀音橋街道辦事處物管科,記者了解到,朗晴廣場小區由於沒有業主代表牽頭,已由重慶小苑社區委託重慶市政府採購中心對外公開招標新的物業公司。「我們只是按照程序來幫忙牽頭。」該物管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間的相關糾紛屬於司法、刑事類,不歸他們管,他們並不能為其追責或介入進小區的管理方面。

11月26日,得知新的物業公司已經競選出來後,趙某明顯鬆了一口氣,「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公示程序可以再快一些,我真的一天也不想再待在這了。」

來源:中國長安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2ENKz24BMH2_cNUgkoX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