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人考:王炎(3)

2023-10-20     小樓聽雨詩軒

原標題:宋詞人考:王炎(3)

鍾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現任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古文獻整理研究所所長,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兼任國家留學基金委「外國學者中華文化研究獎學金」指導教授,中國韻文學會榮譽會長(原會長),全球漢詩總會副會長,中華詩詞學會顧問,中央電視台「詩詞大會」總顧問、《小樓聽雨》詩詞平台顧問、國家圖書館文津講壇特聘教授等。曾應邀在美國耶魯、史丹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講學。

編者按:

本文是鍾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准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

宋詞人考:王炎(3)

點絳唇·崇陽野次

[宋]王炎

雨濕東風,誰家燕子穿庭戶。孤村薄暮。花落春歸去。〇浪走天涯,歸思縈心緒。家何處。亂山無數。不記來時路。

王炎,孝宗淳熙二年至五年,鄂州崇陽縣主簿。約淳熙六年至九年,荊湖北路安撫使司幕職官。十年至十三年,潭州州學教授。

淳熙十五年(1188)至光宗紹熙二年(1191),知岳州臨湘縣。

《雙溪類稿》卷二一《書·上劉岳州》曰:近准朝旨,為命監司、守臣為闕乏縣分蠲減無名之錢,而禁其違法聚斂之事。舉岳陽四縣,臨湘闕乏之尤也。炎備員於此三年矣。

按,「劉岳州」,即劉俁,時知岳州。

又卷二四《剗弊撮要序》曰:曩者某脫選調,詣天官,自念居無廬,食無田,難以需遠次,遂來臨湘。既至,問何所取財,無一事與三尺法合者,乃大悔且懼,即欲挈孥徑東歸。時徽猷潘丈帥長沙,某走一介持書具道所以然。潘丈覆書曰:見幾而作,全璧去,固善;然一令不交職事,朝廷豈為是廢一縣?況舍而之他,亦猶是,將如何?第不為已甚,則民自知德。老者之見如此,熟籌之!某得書,反覆綢繹,如陶彭澤、元魯山高蹈遠引,誠所未能,遂留。即首與府史等定要束,雖一錢出納,必書於籍,以視民無欺。然每一深念,則背負芒刺,食不能下咽,寢不能交睫,以病請告者屢矣。州不許。侵尋且三年。適有天幸,台府奉上旨蠲減板帳無名之需,憲使直秘閣丁公以救時行道為心,斂大惠施諸一路,行部至縣,俯己而諮詢焉。某竭情以告,即慨然欲抆拭一賤有司於垢污之中,而膏澤數千戶生齒於憔悴之餘。提舉趙公之平恕,合志行之。太守劉公之溫厚,篤意承之。居無何,漕使大監薛公鼎來,奉使郎中張公又來。二先生皆一時之望也,顧某何者,凡有請,無不曲從。數十年宿弊,一旦剗革略盡。遂裒其顛末,刊木以傳。

按,「徽猷潘丈帥長沙」,潘畤,時任知潭州、兼荊湖南路安撫使,所帶貼職為直徽猷閣。

「憲使直秘閣丁公」,丁逢,時任提點荊湖北路刑獄公事,所帶貼職為直秘閣。

「提舉趙公」,趙善譽,時任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公事。

「太守劉公」,劉俁,時任知岳州。

「漕使大監薛公」,薛叔似,時任荊湖北路轉運判官,此前曾任將作監。

「奉使郎中張公」,疑指張垓或張孝曾。張垓繼丁逢之後任提點荊湖北路刑獄公事,張孝曾繼丁逢之後任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公事,皆可稱「奉使」,但不知二人此前是否官至尚書省某部某司郎中。

據以上二文可知,至紹熙元年,王炎在臨湘任已「三年」,則其始知臨湘,當在淳熙十五年。

又《韓毅伯詩序》曰:始庚寅冬,蜀人韓毅伯自行在所欲往豫章,道婺源而西,過余於雲溪之上。一見歡如平生,論文字,說時事,可否無不意合。予挽而留之,毅伯亦為余弛擔盤旋,如過故鄉,依依不忍去。明年夏,始入楚東。值尚書陳公之上饒,邀而館諸其門。又明年,余不幸有家艱,毅伯得訃音,走數百里來唁問。予握手收淚,相勞苦勤甚,復留一月。

又《送韓毅伯序》曰:予昔屏居黟、歙間,韓毅伯自在所西行,過焉,凡再至而再留。後十有七年,予得邑臨湘,毅伯游武昌,溯江而來相見。

按,「庚寅」,即孝宗乾道六年(1170)。

「又明年,余不幸有家艱」,乃指其乾道八年(1172)喪母。

「韓毅伯凡再至而再留」,即在此二年。自乾道八年(1172)下推十七年,為淳熙十六年(1189),王炎正在臨湘任上。

又卷一《釣台賦》序曰:自乾道丙戌至紹煕辛亥凡四過嚴瀨。賦曰:理予舟而東逝兮,言將至於中都。過釣台而屬目兮,少弭節而躊躇。

按,「乾道丙戌」,即乾道二年(1166)。

「紹熙辛亥」,即紹熙二年(1191)。

「中都」,謂臨安。

又卷二四《林待制奏議序》曰:紹興辛亥,調官在所。

按,「紹興辛亥」,當作「紹熙辛亥」。

「在所」即「行在所」,亦謂臨安。

據此可知,王炎之解臨湘任,即在紹熙二年。

(未完待續)

作者/鍾振振 編輯/馮 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299f7bc5d3a778fd6d170fd16f56583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