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民群租如何破?TA們合理處置解民憂

2024-10-31     新聞晨報

近期,天目西路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12345」市民服務熱線投訴,反映稱鐵路新村某號某室存在群租現象,影響隔壁鄰居正常生活,希望有關部門儘快核實處置。

接到投訴後,執法隊員迅速趕往鐵路新村展開調查。經與小區居委、居民走訪了解情況,執法隊員得知被投訴人的居室是與隔壁住戶合用廚房和廁所的老式戶型,兩家合用一扇入戶門,投訴人因租客進出不關上合用的入戶門,整日提心弔膽,造成了生活上的困擾。還曾主動多次與租客溝通,雙方為此發生爭吵,居委與社區民警都曾出面調解,但見效甚微。

整改前

進入現場後,執法隊員發現該室有明顯的改建痕跡,結合樓內與樓外觀察,可以確定該室本應只有一個臥室,後在臥室外牆的基礎上違章擴建一間房,將原始臥室和違建房間分別對外出租,確實屬於群租情況。對此,執法隊員立即與租客進行調查取證,並進入兩個房間進行實地勘察並拍照錄像。同時,找到該居室當事人,向其開具群租整改告知單,並進行教育談話。通過執法隊員的宣傳教育,當事人認識到了群租違法的事實與危害,表態會儘快落實整改並承諾不再將該房間對外出租。

擇日,執法隊員再次來到鐵路新村某號某室進行複查,發現該室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現已當作陽台用於晾曬衣服

整改後

下一步,天目西路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將利用好城管執法進社區工作,繼續與社區居委、物業保持積極的溝通,同時結合城運中心與12345平台,對於轄區內的違法情況,將第一時間給予調查處理,保障社區居民良好的生活環境,提升市民群眾對城市管理的滿意度。

普法小貼士

《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第二章出租與承租中第十五條規定出租住房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房屋符合國家和本市建築、消防、治安、防災、衛生、環保等方面的標準和要求;

(二)具備供水、供電等必要的生活條件;

(三)以原始設計或者經有關部門批准改建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

(四)廚房、衛生間、陽台、貯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

(五)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和人均居住面積符合本市相關規定;

(六)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禁止違反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將住房用於群租。禁止將違法建築、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房屋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用於出租。

來源:上海靜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252c785ee46799e3b213248b8ac936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