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犬
是生活伴侶和精神寄託
可愛的「汪星人」
為現代城市高節奏的人們
帶去諸多歡樂和藉慰
但是
如果不牽狗繩、無視愛犬的糞便
等不文明行為
將會給其他人帶來很大困擾
這不
柳州警方又開出9張不文明養犬罰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城市攜犬出戶未採取束犬繩(鏈)牽領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 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沒收犬只。
未及時清理犬只在戶外產生的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處五十元罰款。
柳 南 警方
南站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2時許,違法人員王某芳在柳州市柳南區西堤路天天實惠牛雜門面馬路邊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南站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
河西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0時30分許,違法人員陳某輝在柳州市柳南區西環路某售樓部門前,因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河西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隨後,陳某輝立即對愛犬戴上犬繩,並表示今後認真執行相關規定文明養犬。
銀山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0時許,違法人員韋某在柳州市柳南區盛世中華對面小公園內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銀山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
柳南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0時10分許,違法人員萬某珍在柳州市柳南區西堤路柳岸春曉小區對面的小廣場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柳南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7月5日21時許,違法嫌疑人曾某軍在柳州市柳南區紅東路的十字路口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柳南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
西環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1時許,違法人員范某榮在柳州市柳南區柳太路柳太苑花圃旁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西環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
柳石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2時30分許,違法人員韋某才在柳州市柳南區柳邕路198號旁的人行道上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柳石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
柳 江 警方
拉堡派出所
2020年7月4日晚,違法人員吳某在柳州市柳江區拉堡街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拉堡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
鹿寨警方
城南派出所
2020年7月4日20時許,違法人員陸某在柳州市鹿寨縣文化廣場攜犬出戶未遵守規定,城南派出所對其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
在這兒
小編給大家奉上「文明養犬」小貼士
願你成為一位合格的鏟屎官
文明養犬小貼士
01
依法養犬
自覺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定期為寵物犬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自覺防治寵物犬的其他疫病,不飼養大型犬、烈性犬。
02
安全養犬
自覺看管好寵物犬,避免近距離接觸小孩、老人、孕婦等特殊人群,避免發生咬傷他人事件;如果咬傷他人,養犬人應當主動對傷者採取救治措施。
03
規範養犬
戶外遛犬應當選擇合適的時間和地點,避免對市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自覺為寵物犬戴上嘴套,自覺使用牽引帶,自覺避讓行人和車輛。
04
衛生養犬
戶外遛犬應當自覺做到不讓寵物犬通過直飲機水龍頭或其他水龍頭直接飲水,不進入公共水域,不踐踏草坪花帶,不占用公共設施,不在公共區域梳理寵物犬毛髮;寵物犬如果在公共場所排泄糞便,養犬人應當及時清理乾淨並妥善處置。
05
文明養犬
自覺接受鄰里提出的合理訴求,避免寵物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帶寵物犬 (導盲犬除外)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在人群密集場所應當採取懷抱寵物犬或貼身牽引寵物犬等措施。
文明養犬
共建美好和諧柳州
柳州百事通綜合編輯
素材來源: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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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1w96J3MBnkjnB-0zzBV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