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公告,公司將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5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本次股份回購擬用於股權激勵,若未能在回購股份完成後36個月內將股份用於股權激勵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用途,公司將及時履行相關程序,將未過戶的回購股份予以註銷並相應減少註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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