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憂 | 女友答應付水電費卻不行動,我和她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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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是工作之後認識的,相戀五年,過程中喜怒哀樂都體驗過,本來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但接二連三發生的一些事情讓我要放棄這段感情。
我和她現在同居租的房子的房租,差不多是我到手工資的一半。起初我跟她商量,既然我們雙方都有工作,現在我股市投資又虧了不少錢,每個月我一個人出這麼多感覺有壓力,可不可以房租一人一半分擔下。
我提出這個的時候她很難受,一度要分手,理由是接受不了男生租房提AA。她表示和閨蜜討論過,感覺不應該算這麼清楚,男生付了房租,女生肯定會在平時生活上多付出。後來我想想也是,就掏了這筆錢,這是我第一次讓步。
後面有一次我發現家裡衣服總掉毛,需要個粘毛器,她平常有逛直播購物的習慣,我就跟她提過幾次家裡要添這個東西。她表面答應了,但過了很長時間都沒買。後來有一天我實在忍不住就說了這個事,說這是生活上的需要,當初不是說好的嗎,為什麼說了這麼久都不買呢。她的回覆是:「你發現了你買下就好了,沒必要事事跟我說吧。日常買菜做飯或者水電費我會付的啊。」
她感覺我很算計,隨後把房租一半轉給了我,又鬧得不愉快。這次我又讓步了,覺得她說的也不無道理,一些小玩意我買了也就買了,確實沒必要斤斤計較。
前幾天早上有人來查水錶,她知道這件事。晚上的時候我把水費單子放在桌子上比較明顯的地方,她沒有動作。她跑過來說讓我給她買東西,我半開玩笑說讓她把水費交了吧,她就立馬臉色變了說不交,隨後悶悶不樂並且把新一期房租的一半又打給了我。
我就跟她理論:「之前不是說好的水電費生活支出你來嗎?」她說:「我來出可以,但接受不了男友主動提這個事。」我說:「我不提那怎麼辦呢,暗示過你,你沒有動作,難道等到停水嗎?」她說,在這方面,閨蜜全都站在她一邊。這更加讓我覺得不解,因為之前說「女生承擔生活開支」的,也是同樣一群人。
我提出分開,表示接受不了她這樣做人做事毫無原則,以及不管不顧對方感受處處以自我為中心。
自那一天起,我和她三天互相沒有理睬,她去閨蜜家待了三天。回來找我聊,本來我以為可能有轉機,結果給我的結論是「雙方可能都給不了彼此想要的愛」。我同意她說的,並表示和平分手。
過了一兩天,她又找到我大哭說不想分開,說她不是在乎錢,可以改。但經過這些事,我覺得我和她是三觀不合。她想要一個無條件寵愛她不求回報的人,但我想要的感情是雙向奔赴、為彼此付出,有責任感。所以我拒絕了她。
我做得對嗎?
來源:豆瓣小組
艾 瑪
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去挽留,不要回頭。
「題主,合適婚姻的必要條件是三觀一致,這確實是千萬人實踐得來的經驗。對於你倆這對相戀五年的情侶來說,喜怒哀樂都體驗過,聽起來感情基礎很紮實;但無論從理論還是你倆正經歷的現實來說,彼此還需要更進一步的了解才能為進入婚姻按下確定鍵。
你們住在一起後,矛盾百出,而雙方都不能忍受,不願意為對方去改變自己。這對你倆的關係而言,十分危險。這種情況延續下去,最後的結果只能是「相看兩生厭」。
掌柜同意你說的:兩個人在一起,雙向奔赴的感情才值得繼續。戀愛處成了「斤斤計較」,一個人無法真實做自己,而需要配合「表演」另一個人喜歡的角色,這是你們想要的嗎?所以,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去挽留,不要回頭。」
Y
再想想吧。
「題主,除了法律規章和公序良俗之外,兩人相處時其他的「原則」,彈性其實非常大。一件件小事的積累,是否違背了你心中的做人做事的原則,往往只在一念之間。所以,對於你說的這些事,掌柜首先勸你不用過於「上綱上線」,不然只會把你倆都頂在槓頭上,讓簡單的問題變複雜。
在我看來,你女友比較要面子,在親密關係中喜歡被寵愛的感覺,不喜歡當面被「將軍」;而你總是較真,希望她對生活瑣事的消費做出的承諾一定要實現。這不是什麼大事。任何一方退一退,把言語和行為方式改一改,也就沒事兒了。
任何事物,要破壞總比去建設要容易很多。你提分手挺主動,是不是也願意做一個主動修補關係的人呢?相信你在內心也隱隱覺得自己的決斷有不妥,不然何必再拿出來問?
五年的緣分不易。戀愛長跑不是不能分手,只是未必要是這樣的原因和方式。再想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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