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碰瓷」者後,車夫並未將其送至醫院,為何魯迅卻感動不已?

2022-08-07     楊角風發作

原標題:撞倒「碰瓷」者後,車夫並未將其送至醫院,為何魯迅卻感動不已?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

這段話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讀起來也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其實它出自魯迅的小小說《一件小事》,我們讀書的時候,也是必學課文之一。

如今重讀該篇文章,突然就讀出了一點不一樣的意味……

楊角風談晚清民國文學第131期:撞倒「碰瓷」者後,車夫並未將其送至醫院,為何魯迅卻感動不已?

一、

魯迅寫過很多文字,而這篇《一件小事》,絕對算得上是魯迅文學中的一股清流。

因為他筆下的人物,大都是冷漠的,是愚昧的,是麻木的,比如《故鄉》,比如《祝福》,比如《孔乙己》……

可是這篇《一件小事》,怎麼看都不像出自魯迅的筆鋒,乍一看就像是中學生作文。不過是一件小事,結尾硬是給升華到了人性上面,尤其是「大」和「小」的轉變,更讓人摸不到頭腦。

魯迅怎麼就因為一個車夫的小小舉動,就感動得驚天動地,不能自已,這還是我們認識的魯迅嗎?

要知道,當年的魯迅也是激進分子,懷有一腔熱血,一心為國。因為見識到了國人的麻木,才覺得學醫根本沒用,因為那些五大三粗的國人,身體沒啥問題,但腦袋不行。所以,他才棄醫從文,他要做的就是喚醒人們的精神,拯救這個民族。

所以,我們看他的文字,字裡行間都豎著刀鋒,充滿著批判性。可是這篇文章,怎麼就失去了魯迅的特點,成了一篇流水帳般的記敘文了呢?

還是說,我們根本就沒讀懂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很短,講述了某一天,我要去辦事,於是坐上了一輛人力車。結果在半路上,一個老女人突然就衝著車子撞了過來,雖然車夫躲開了,但車把還是颳倒了老人。我覺得這個人就是來碰瓷的,於是囑咐車夫趕緊走,不用管她。可惜這個車夫卻停了車,扶著老人去了警察局……

二、

就因為這麼一個舉動,感動得魯迅不能自已,不僅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錢資助了車夫,還大發感慨,寫下了這篇文章。

文中雖然沒有明說老女人是「碰瓷兒」,但從描述來講,確實存在這樣的嫌疑。關於「碰瓷兒」這種事啊,我(楊角風)還是多跟大家說幾句:

「碰瓷兒」一詞來自於北京,屬於北京方言,說得是老北京有這麼一夥兒遊手好閒之人,多指沒落旗人。沒事啊,就捧著一個瓷器到處溜達,尤其愛去廟會啊,集市啊,這種人多的地方。只要找到機會,他們就會假裝被行人碰撞,導致手中的瓷器落地摔碎。

隨後他們就以此為藉口,漫天要價,說自己手中的這件瓷器是古董,以訛詐錢財為生。

後來這種行為也進行了升級,一些古董商專門弄一些看起來很高大上的贗品,專門放在最顯眼,最容易碰到的地方。專門等著行人不小心碰壞,隨後便利用人多勢眾的壓迫心理,讓當事人掏錢了事。

當然,這個詞語是近代才有的,但是這種「碰瓷」的行為,自古有之!

比如後晉開國皇帝石敬瑭還是河東節度使的時候,有一次就遇到了一起碰瓷事件。說是有一天,一個農婦前來告狀,一口咬定石敬瑭手下的士兵養的馬,偷吃了她家稻穀,伸手要錢。當時那個士兵都傻眼了,極力辯解自己是冤枉的,但農婦還是不依不饒。

石敬瑭處理這個案件很粗暴,直接讓人將馬給宰了,扯出腸子看有無穀物,當時農婦就傻眼了。

三、

在魯迅的《一件小事》中,車夫的形象是光輝又偉大的,我的形象是卑微又渺小的,而老婦人的形象卻是黑暗又邪惡的。

可是,如果這樣想的話,就真的小看了魯迅的筆鋒,也未能深刻理解魯迅文字背後所感受到的那種絕望與無助。

這篇文章絕不是要不要扶倒地的老太太那麼簡單,也不是扶了就是偉大,不扶就是渺小那麼直白。是因為兒時的我們經歷的事情太少,才會人為地理解成非黑即白那麼簡單,那麼通透。就像小時候看電視,總會問大人,這裡面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可是,這個世界上,哪裡能只用好人和壞人就能認清一個人的真實面目啊?

《一件小事》並非是魯迅親身經歷的一件事,事實上這是他創作的一篇小說。既然是創作的小說,那麼自然就不會像剛才我提到的,絕非是魯迅簡單記載了這麼一件小事。

可以說,這裡面的三個人物,車夫、我、老女人,各有各的難處,各有各的亮點。但所有的應該做和不應該做,都迫使事情不得不向這個方向走去,無可奈何。

就像我以前寫的《大明王朝1566》解密一樣,那裡面的每個人都很聰明。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貌似是刻意為之,其實也全是不得已而為之,每個人都選擇了正確的方法,但最終卻走向了這麼一個結局。

同樣,車夫也好,我也罷,甚至那個老女人,都是被時代裹挾著,不得不採取這種方式生活下去。

四、

換句話說,那就是車夫、我、老女人,都是為了生存,而不得不主動選擇了這種方式,來推動故事的發展。

比如文中的我,這是一個知識分子,幾年前來到京城,目光停留在許多國家大事上。但面對時局的無可奈何,面對國人的麻木,也讓他越來越有脾氣,越來越看不起底層人民。

作為知識分子,少了對貧苦百姓的惻隱之心,這是魯迅所痛恨的行為,也是他將自己移植到主人公視角上的自我批判。

為了生計,我在大冷的天,又起了大早,出門辦事。這種刮北風的天氣,又在大清早這個時間,路上幾乎看不到一個行人,更打不到車。可是,這個車夫為了生計,還是大清早爬起來,頂著寒風出車了。

因為路上沒人,天氣又冷,所以車夫跑起來賊快,在這種情況下,撞到人了:

「跌倒的是一個老女人,花白頭髮,衣服都很破爛。」

而被撞的這個老女人,也是一個悲慘人物,歲數很大了,頭髮都白了。而且,北京的冬天異常寒冷,她卻穿著一件破棉襖,連扣子都沒有,就敞著懷,這才導致衣服掛到車把上,將其帶倒。

這個女人確實可憐,但可憐之人也有可恨之處,因為她是自己慢慢摔倒的,並沒受傷,至少在乘車人的眼中,她就是故意找茬的:

「我料定這老女人並沒有傷,又沒有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是自己惹出是非,也誤了我的路。」

五、

可是「我」,為什麼也成了這麼一個麻木之人,自私自利,冷酷無情了呢?

很簡單,因為我見識了太多這種事情了,只要沒人看到,大可一走了之。況且,當時是民國六年,京城還是有點亂的,治安也不會太好,撞人了逃跑的話,警察大機率是抓不到肇事者的。

而且,「我」脾氣很不好,怪這個老女人耽誤了自己的事,毫無同情心,還催促車夫快走:

「沒有什麼的,走你的罷!」

可是,以「我」的麻木和毫無同情心來對比的車夫,形象真的就那麼高大上嗎?

並沒有!

至少其本身還是存在瑕疵的,因為在很多人看來,車夫更應該做的是先請乘客下車,然後自己拉著受傷的女人去醫院。而不是畏懼權威,選擇了將老女人送到了巡警所,畢竟那裡是暴力機關,而非救死扶傷的場所。

有人說不對,我們現在要是出了車禍的話,也是叫交警過來,而不是先送醫院啊?

對!問題就在這裡,如果車夫想脫罪,證明老女人是故意碰瓷的話,他應該做的是保護現場,自己前往巡警所喊一名巡警過來評理。

車夫選擇扶著老女人去巡警所,恰恰是他想脫罪的表現,他需要找人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說,他在等待權威部門的裁決。顯然扶著老太太進警局,更能表明自己的無辜,自己的無奈。

六、

可是遇到這種事情,車夫都去巡警所了,「我」卻在幹啥?

「我」可是穩穩噹噹地坐在車裡,一動不動,既沒有跟著車夫去巡警所作證,也沒有換一輛車快去辦事,就這樣繼續坐在車裡,等著車夫回來。

可是,「我」並沒有等來車夫,等來的是一個巡警,隨後「我」趕緊從車上下來,並不假思索地掏出一大把銅錢,讓巡警轉交車夫。

為什麼會有這種行為呢?

我們不理解,作為作者的魯迅,他也不理解,包括讀書時候,老師們也沒給我們講清楚,作者為什麼要掏一把銅錢給車夫?

「這一大把銅元又是什麼意思,獎他麼?我還能裁判車夫麼?我不能回答自己。」

可是,剛才也提到了,車夫想要的是裁決,而乘客恰恰就是其中一個裁決者。如果車夫選擇的不是巡警所,而是選擇去醫院,那麼乘客大機率得被趕下車,換成老婦坐。

而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僅乘客的車錢會拒付,也不會有後面等待車夫回來,以及被車夫所感動,並掏出一大把銅錢的行為了:

「而且他對於我,漸漸的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著的『小』來。」

從這一點上看,車夫的行為是不是故意而行之呢?

不得而知!

可是就這麼一件事,在我們看來確實就是件小事的故事,怎麼就讓魯迅自慚形穢,發這麼大的感慨,未免有點小題大做了吧?

七、

其實,我們忽略了一點,那就是在這三個被批判的人身上,其實也閃爍著人性的光芒。這就是魯迅所提到的「希望」,是對國家的未來,民族的未來,所產生的那一點點希望。

而這篇文章作於1919年11月份,而1919年我們知道,新文化運動爆發的那一年,也是我們五四青年節的由來。正是在這群青年人的身上,魯迅看到了希望,也開始反思自己這幾年是怎麼看待國人的。

是不是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樣,麻木看待這一切,可是車夫的小小舉動,警醒了他,讓他這一類知識分子,也不再是一味地痛心疾首,恨鐵不成鋼,反而有了一絲小小的安慰。

只是我們很多人,沒有看懂這篇文章的內涵,這裡面的三個人都是普通人,都是被生活所壓迫的人。而且這種人,在當今社會也比比皆是,但並不是我前面提到的非黑即白。

但我們的學生時代,甚至當今的一些作者,就往往忽略了這個問題。會為了襯托扶老太太過馬路這件事,大肆描寫老太太的無助,以及作為「我」的自私自利。為了襯托某些人,或者純粹彰顯底層勞動人民的偉大,而刻意矮化並醜化自己或者他人的道德水平。這樣寫,確實能讓人物形成鮮明對比,也確實能讓讀者義憤填膺,但不切實際。

這種寫法,貌似是學了人家魯迅,其實不過是皮毛而已,沒有靈魂。

如今一百多年過去了,再回過頭來看《這件小事》,我、車夫、老人並未走遠,他們還在我們周邊。

可是,我們更多的是深挖老女人的惡,而淡化了車夫的善。而我們,還是那個「我」,有了點文化後,慢慢脫離了底層人民,甚至瞧不起他們,脾氣也大得很。給他人指點江山的時候,猶如黃河之水滔滔不絕,外加各種諷刺,反思,誇讚,但到自己身上,就完蛋了!

從這一點上看,魯迅不愧是魯迅,一件小事,終究是一件小事,卻影響了我們一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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