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腸胃蠕動後排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放屁,這是正常的行為,但如果經常在別人面前放屁,恐怕會讓他人觀感不佳,甚至產生誤會。試想一下自己在公共場合放屁後的尷尬就知道那是多麼不願意回憶的場景。
不過,最近外媒報道了一件非常「奇葩」的事情,起因就是源於放屁。
據報道,澳大利亞一名56歲工程師David Hingst近期將前公司告上法院,指遭前上司Greg Short每天都會向他放屁5、6次,甚至在電話中辱罵他,對他職場霸凌,並試圖逼他離職,最終David忍無可忍地決定向僱主索償180萬澳元(約人民幣864萬元)。
根據外媒報道,David指控前上司每天都會走到他的座位向他放屁,為此他甚至搬到一間無窗的小辦公室內,但仍無法阻止前上司的職場霸凌。David表示,「他會在我身後放屁後才走開,他每天會做5、6次。」
故此,他稱前上司為「臭屁先生」,因為他放的屁實在太臭了,另外David也指控前上司曾在電話中用難聽的言語辱罵他,迫使他離職。
這位指控者的前上司在法庭上表示,不記得有在David的辦公室內放屁,但不排除自己有放過1、2次屁,並否認透過放屁進行職場霸凌或逼迫David離職。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法院此前宣判駁回David的指控,表示即使他的指控屬實,腸胃脹氣也不一定會構成欺凌。
David對結果不滿意,有遂上訴至澳洲最高法院,望獲取公平的判決,這就引起了媒體的關注。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會如何,這也是一件職場中的「趣事」了。
不過,大機率還是這位員工自己的問題了,由於行業不景氣被該公司解僱,不得不想一些辦法來獲得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