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勇等人重大涉黑案一審宣判:3日,山西朔州中院依法對被告人李登勇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被告人共23人,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13項罪名,其中12名被告人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首犯李登勇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1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六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相應財產刑。(「山西高院」微信公號)
來源:閻良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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