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安家》第一集裡,房似錦就一副藝高人膽大的樣子,一個人租住進了沒人敢租沒人敢買的凶宅里。
夜晚到處冷風嗖嗖的聲音,一個人能不怕嗎?凶宅呀!
在其他人眼中,這麼一個漂漂亮亮的女孩,膽子大到這個程度,那還真的不是一般人呀。
要不然房似錦為什麼年紀輕輕就能當店長,業務能力那麼強?最重要的是,還那麼會賺錢還那麼會省錢!
當然,我們後來都知道了真相。這麼會賺錢的房似錦,其實很缺錢,因為她身後有一個家庭的大坑需要來填,這樣來看的話,掙的再多也填不滿這個坑啊。
現代人房似錦,有房似錦的難處。穿越到清末,看見生於1881年的魯迅,就會知道他也很難。
家道中落、看著病重的父親,自己卻無能為力,為了奔一個光明的前程,魯迅義無反顧的外出求學。
本想當一名好醫生治病救人,可後來發現救思想上的病,更為重要,選擇了棄醫從文。
從此這個世間少了一個好醫生,卻多了一個文學巨匠。
1921年移居北京的80後魯迅,和我們今天的80後一樣,已經是40歲的大齡青年了。
此時的魯迅,在當時的教育部任職,也只是個小小的科級幹部。
剛到北京來的時候居無定所,魯迅就住進了紹興會館,這裡可以給紹興籍的人士,免費提供住處。大概有點像我們現在的單身公寓,居住有一定的門檻,但入住後無壓力。
最開始,魯迅是住在紹興會館裡的藤花館,有些嘈雜,魯迅覺得不太適合自己。
後來聽說,紹興會館裡有一處補數樹書屋,相當的幽靜。魯迅一看,呵,好傢夥,還是個三間小獨院。
可為什麼沒人住呢?
原來,這裡有人曾在院中的槐樹上弔死,因為是凶宅,大家都頗為忌諱,沒人居住。
宅男魯迅卻很喜歡這裡的幽靜,看起來不怕凶宅。也不知道是為了給自己壯膽,還是純粹的因為個人喜好,魯迅沒事了就在這個院子裡抄《六朝墓誌》。
靈感來了就進屋寫文、寫小說。不過,我們堅強不屈的魯迅寫的小說,似乎並不被他最敬愛的母親周老太太喜愛。
記得魯迅後來《吶喊》上市大火時,有人殷勤的跑到老太太屋裡送上一本,還特意告訴老人家,自己覺得《故鄉》這一篇寫得最好。
周老太太讀完後,驚訝的問來客:「這些不就是我們鄉間,平時發生的事嗎?這也叫小說呀?」
幸好隔壁的魯迅沒有聽到,不然心口該有多堵得慌。
萬萬沒想到的,周老太太最愛看的是張恨水的小說,是不被魯迅待見的鴛鴦蝴蝶夢派。
早在老家的周老太太,每次寫信都要催魯迅給他買最新的小說。每次寄出時,魯迅還得翻看一下有沒有買重,順便過目幫母親先審審,畢竟結局太悲傷了的話,老太太每次,還會為了小說里的才子佳人們泣不成聲,好傷神呀。
此時的魯迅,在這個不要房租的會館,一住就是七年。
所以說,房子嘛,要看什麼樣的人住。《安家》裡面的凶宅,先是房似錦租住,然後售賣給做生意,需要凶宅給自己避禍的黃老闆;等到再次轉手的時候,房主已經是見慣生死,並且曾在現場處理過屍體的法醫,這地方離單位近,還是學區房,一套房子解決了兩個痛點。
再想想,當年魯迅先生住過的補樹書屋,那現在還不成了文學聖地被人瞻仰?
此刻,耳邊仿佛響起魯迅先生特有的詩意:「世界上本沒有凶宅,怕的人多了,也就有了這個詭異的說法。」
不,魯迅會義正言辭的說,這句話我沒說過。
02
轉眼就到了1919年,因為出售了老家的房子,老母親失去了房子,抱著賣房得來的一堆銀元,周老太太上北京投奔兒子來了。
因為周老太太還會帶著她送給魯迅的「禮物」朱安女士,再加上二弟周作人和三弟周建人此時也已經成家,這麼一大家人擠在紹興會館的單身公寓,明顯不合適了。
魯迅這才一連跑了多處看房,考慮到一家人住著寬敞、舒心,魯迅也本以為自己會在這裡和家人終老,所以花了大價錢,也就是3500元,買下了八道灣11號。
北京八道灣胡同11號院(魯迅在京第一次買下的豪宅)
當時魯迅一個月有280元的薪水,算上稿酬之類的收入,怎麼著每月也有300元的進帳。
要知道那個時候的300元是個什麼水平?
美國人狄登麥帶著強烈的好奇心在北京城東問西看,通過細緻的調查,計算出一個普通的北京5口之家一年的生活,100元就可以過得挺舒服。
我在1913年日本人中野孤山的《橫跨中國大陸——游蜀雜俎》中也看到,當時在四川居住旅館的住宿費用每人一晚僅在16錢到26錢之間。可想而知,月入三百元的魯迅,日子過得有多舒服。
儘管如此,也可能是家人眾多,負擔還是過重吧,魯迅買這套房的時候,還在浙江興業銀行貸了500元的款,加上變賣老家的舊房子的錢和自己的收入,才買下了這所「豪宅」。
魯迅在日記中提及,支付給了中介175元,按照當時的物價,這筆錢都可以在北京買一個兩居室了。
這筆中介費簡直就跟《安家》里的房似錦成功的售出一棟老洋房拿到提成一樣了。
魯迅愛這座房子裡的一切,後來又花了600元裝修房子,讓這裡充滿了家的溫暖。
在這個有著28間房屋的三進大四合院,魯迅有著太多的名篇問世。
這裡也經常有胡適、蔡元培、郁達夫等多位大家到訪,可以說是「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
只是很可惜,後來魯迅兩兄弟鬧翻,魯迅懷著悲憤之情離開了這所自己付出巨額代價的豪宅。
家事不願多說,耗盡大半輩子的錢,買的房子自己住不上。
縱然魯迅後來又買了,在京的另一處住宅,但是這一次掏空的積蓄和傷掉的元氣,使他再也沒能買回同樣的大宅。
就像《安家》里賣包子的老兩口,傾其所有,一次性給兒子在上海,買了一個一室一廳,本想著和兒子擠著住住。
結果發現,根本就沒有自己住的地方。老兩口這下半輩子,估計也很難在上海再買一套房了。
再看看魯迅的遭遇,其實心碎成渣渣落一地,也是一樣一樣的。
03
儘管當時算是高薪的魯迅,但在買房這件事上,也不是說像買白菜呀。
安家中,也有一些年輕人租房。
在北京一個小套二,每人5000的房租,幾乎也是一個白領收入的小一半了。
北京磚塔胡同61號北屋魯迅住室(魯迅離開豪宅後租住的房子)
1926年,魯迅辭去了教育部的工作,前往廣州。
魯迅在廣州期間,是租房子住。這一次魯迅連房屋中介都沒找,是作家胡風幫他在法租界附近偏僻處找了一個兩層的小洋房,每個月100元的租金。
這裡一切都很合魯迅的心意,可是就因為又找到了一處更便宜的房子,大概租金是80元。就為了每個月省下20元的房租,魯迅先生也選擇了「將就」。
想想魯迅,看看今天為生活、為房子奔波的我們,其實都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我們現在買房租房遇到的煩心事,一百多年前的大文學家魯迅,並不會比我們少。
阜成門內宮(魯迅越買越小的房子,在京的最後一個住所)
那現在還有什麼好埋怨的?此刻,春暖花開了,擼起袖子加油干,不負屬於我們的好時光。
共勉。
本文參考文獻:
1.《趣民國》黃強著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活在民國也不錯》林懷青著 長江文藝出版社
@作者妮妮:
曾任記者多年,親子教育與自我成長的終身學習者。
14歲帥哥的少女心辣媽,有深度的話癆達人,真誠幽默的非著名閱讀推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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