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千萬不要加兩個人的名字,實情讓人緊張

2019-07-12     宜昌購房通

現在為房子發愁的人不在少數,畢竟現在的房價如何高昂,所以擁有一套在自己名下的房子,是一件相當高興的事情,所以有人在結婚時一定要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當然這無可厚非,畢竟婚房如果是兩人共同出資的話,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但是一旦離婚後,這房子的歸屬就有得掰扯了,如果再想買一套房子,這時候又會與現行的房產限售政策衝突,用貸款買房又會有很多限制條件。所以為了避免一系列的麻煩,不建議在房產證上寫兩個人名字。

至於具體的原由,請聽內行人慢慢道來,你不會覺得很後悔!

三十幾的夫妻兩人鬧離婚,男方原先在買過一套商鋪,現在正還房貸,為表忠心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現在兩人離婚,女方想要再買一套商鋪,商鋪的市場,近期顯得愈加火熱,翻看網上的商鋪信息,大家對商鋪的前景還是能看出來是十分看好的。首付款60%對現在的普通居民來說,動輒幾百萬,還是有很大難度的。

全款買的房,賣掉之後再買,也算第二套;夫妻共同貸款買的房賣掉,再買也算第二套。而且由於雙方都有了貸款記錄,假離婚再買也算第二套,夫妻共同購買,不管是全款貸款都算第二套;但是如果以夫妻一方的名義購買貸款。

假離婚之後,另一方有購房資格,單獨購買的話,是算首套,但是有時間限制。即使準備離婚,還沒有領取結婚證,一方名下有房產和房貸未還清,另一方沒有任何房產和房貸記錄,兩人現在一起購買新房,也算是二套。

至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只要房產證上有名字,或者跟房貸扯上了關係,再想買房,都算二套,可以說是無縫可鑽了。

最後我們來看一下不同房屋性質不同的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比例

購買經濟適用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購買共同產權等政策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購買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購買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購買自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80%。

那麼如何區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就北京市來說,滿足以下三點為普通住宅:小區住宅面積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以下;單價或者總價未超過政府指導價(最高限信息截止至2016年4月);如果不滿足,以上任意一條,則為非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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