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人,先予執行!巴林左旗法院依法保春耕促生產

2020-05-05     V赤峰

「再耽誤五六天,種什麼都晚了!我這800多畝土地就將顆粒無收!」

原告李某在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承辦法官陳述時痛心疾首,表達了先予執行的強烈願望,並以45萬元現金作為擔保,如果敗訴,可以用擔保金對被告進行經濟補償。

承辦法官及時向院黨組進行彙報。原告李某於2019年開始承包隆昌鎮某村300餘戶農戶耕地共875畝,種植特色經濟作物,2020年,其中的200餘戶農戶將涉案耕地另外承包給了本案被告朱某。春耕時節,原告李某、被告朱某就涉案土地承包經營權產生爭議,互相阻擾對方開展春耕生產,使得涉案土地遲遲無法下種。了解案情後,胡大勇院長親自作出批示:春耕不等人,當務之急是不能耽誤農時,以免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法院裁定,允許原告李某對土地先行進行耕種作業,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4月30日,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成立了以胡大勇院長為總指揮的保春耕執行工作小組。吳秀明副院長和執行局負責人現場指揮,出動警力50餘人,開赴涉案耕地現場,保障春耕秩序,同時在該村廣泛張貼人民法院公告,禁止任何人阻礙原告進行耕種作業。

@赤峰人,先予執行!巴林左旗法院依法保春耕促生產

在法警的保護下,原告的兩台機器同時發動馬達,儘量爭取失去的時間。對一些言辭偏激的圍觀群眾,執行法官進行了釋法和警告,對妨礙執行公務的人員,依法適用強制措施。

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下,保春耕促生產對於民生髮展尤為重要。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統籌疫情防控和春耕生產實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涉農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護農保耕,為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來源: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巴林左旗新聞

編輯:張贇

如有侵權請私信刪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voIO5XEBfwtFQPkdRE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