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5分鐘賣1.5萬支口紅!「網紅帶貨」可不要帶假貨哦

2019-10-30     昌邑市檢察院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普及,直播、短視頻等傳播形式迎來爆髮式增長,大批網紅應運而生,「網紅帶貨」這種門檻低、高回報的銷售形式迅速贏得商家青睞。然而,虛假宣傳騙消費者購買低劣產品、直播數據造假騙商家多給廣告費等問題凸顯(10月28日《工人日報》)。

「網紅帶貨」是時下最流行的網絡促銷方式,網絡本身就是注意力經濟,網紅流量的背後就是龐大的粉絲關注力,意味著巨大的商機,而「網紅帶貨」則是流量變現的方式之一,通過推銷商品或服務賺錢,並不為過。但是,「網紅帶貨」不能任性而為,也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能搞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要對所推薦、銷售的商品質量負責,不應刷量騙商家,要秉持誠信合作的原則。

「口紅一哥」李佳琦直播5分鐘,賣出1.5萬支口紅;「最強帶貨王」散打哥1分鐘將19.9元的牙膏賣出3萬單……不可否認,基於與粉絲建立的信任關係,「網紅帶貨」能力確實很強,改變了以往的商品促銷模式,具有粉絲效應、精準銷售等特點,成為引領網絡銷售的力量,讓越來越多的商家看到這一優勢,紛紛尋求商業合作,給網紅支付廣告費、銷售返點等,以期實現雙贏。

圖片來自網絡

顯然,「網紅帶貨」具備廣告促銷的性質,那麼根據廣告法、電商法等法律規定,網紅需要為所推薦、銷售的商品質量負責,不得做虛假宣傳、誇大產品效能,更不能賣假貨欺騙消費者。然而,現實中「網紅帶貨」賣假太嚴重,經常出現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情況,此前帶貨女王「貓娘」因售假歸案後,曾說99%網紅賣的都是假貨。這個說法雖有誇大之嫌,卻也折射出「網紅帶貨」面臨假貨泛濫成災的問題,急需得到整治和規範。

另一方面,「網紅帶貨」還存在流量造假的情況,通過刷量、買粉等方式,將自己打扮成流量大V,藉此欺騙商家獲取更高額的廣告費。而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發布者向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提供的覆蓋率、收視率、點擊率、發行量等資料應當真實。」電商法亦對刷量予以禁止。可見,「網紅」靠流量造假騙廣告費的行為,也已觸犯相關法律,涉嫌欺詐,商家可以依法索賠,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網紅帶貨」模式符合社交電商經濟的發展趨勢,對年輕人的吸引力很大,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亦成為資本和商家看好的方向,部分地方政府也在藉助網紅力量,推廣各地的特產、商品、旅遊資源等。但是,如果「網紅帶貨」不能解決造假問題,任由亂象滋生,就會令行業陷入混亂局面,影響到消費者的體驗感,令商家的廣告投入打水漂,進而產生反感、牴觸情緒,對「網紅帶貨」模式用腳投票,斷送該產業的前途命運。

(來源:正義網 文字: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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