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治超載,先治掛靠「依賴症」
上期《半月談》聚焦的貨車超載問題,記者調研之餘,仍想對何以「越治越超」這一癥結繼續深探。進一步追蹤發現,超載問題的背後,一個不可迴避的亂象關鍵詞是「掛靠」。這正是:欲治超載病,先剎掛靠風。
一手交錢,一手掛靠
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造成3人當場遇難,2人受傷。據調查,涉事的兩家貨車同屬於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所有,名下掛靠多輛貨車。2018年京港澳高速衡東段「6.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14人受傷。經公安機關查證,肇事車主購買了6輛危化品運輸車,違規掛靠在一家運輸公司名下運營。
為何貨車事故多與掛靠有關?
探究這個問題,先要了解什麼是掛靠。簡單來說,掛靠是指個體車主為了交通營運過程中的方便,將車輛登記到某家具有運輸經營權資質的單位名下,以單位名義運營,並向被掛靠單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
眼下,完成掛靠其實很簡單,最主要的步驟是交錢。這一方面增加了貨運車主的負擔,可能促使車主超載運營,另一方面也讓監管處於「似有實無」的懸空狀態。
「相關部門一直要求掛靠企業加強對個體車主的管理,但實際情況是『利益掛鉤,安全脫鉤』。」一位交通部門人士這樣總結。多地貨車司機表示,自己的車輛掛靠後,除了每年保險、年審辦理,其他時間基本都與公司毫無聯繫。
甘肅省是連接中西部的交通要道,深究近年發生的大型運輸車輛車禍,多與掛靠經營有關。「車輛雖然在企業名下,但車在哪裡、駕駛人是誰,有的企業負責人一概不知。」甘肅省交警總隊車輛管理處處長張建國說。
整治掛靠需精準發力
目前國家明令禁止「兩客一危」即旅遊包車、班線客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掛靠,尚未對貨運車輛的掛靠經營作出禁止。但多地相關部門及運輸行業業內人士介紹,車輛掛靠現象已經成為道路交通運輸一大弊病,需要「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一起發力,及早治理。
張建國說,目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掛靠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而且有的企業和個人私下簽訂合同,明確發生事故責任由司機承擔。這就需要儘快完善法律法規,「企業罰得痛了才會重視起來」。
採訪中,多地道路運輸行業相關人士認為,實行企業化管理是道路運輸市場發展的必然。目前,道路運輸行業「靠一套韁繩栓一群馬」的管理方式落後、粗暴,應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掛靠「依賴」。
與此同時,交通主管部門應對貨運企業進行摸排,結合大數據技術建立信息庫,精準判明哪些企業以安排掛靠為生,提高監管針對性,並對肇事掛靠車輛處罰引入失信懲戒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