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3點
北海冠頭嶺突發森林大火
北海消防隊共派出了
109名消防隊員參與救援
令人憤怒的是
這竟是一起人為縱火案!
為了尋求刺激
北海一男子竟先後到
冠頭嶺3處不同地點縱火
並引發森林火災。
目前嫌疑人已經被警方在家中當場抓獲!
6月29日下午3時許,北海市冠頭嶺發生山林火災,經該市各部門通力配合,於當晚20時30分成功撲滅明火。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有一條約3米長、30公斤重的緬甸蟒因燒傷傷情過重死亡。經測算,此次火災過火面積約80畝,主要為茅草和小灌木。
事發後,北海市森林公安局立即封鎖警戒火災現場,並迅速在火場周邊展開摸排調查工作。經民警連日走訪調查,並在市公安局相關警種的協助下,成功通過技術偵查手段,鎖定居住在海城區天和花園小區的居民劉某宏存在故意縱火嫌疑。
鎖定嫌疑目標後,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出動,於7月2日晚在劉某宏家中將其抓獲。
據劉某宏供述,其為了尋求刺激,於6月29日下午來到冠頭嶺,在山腳下的超市買了5個打火機,並先後到3處不同地點縱火,最終引發森林火災。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刑事責任
(一)放火罪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災的都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二)失火罪
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過火有林地面積為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來源:北海日報、廣西北海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