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廈門中院
詐騙「出老千」
孰料「反被欺」
一女子與他人合作
本想靠詐賭「撈一把」
結果卻身陷「計中計」
遭敲詐勒索7.5萬元
成了被宰的'羔羊"!
一審法院依法判決盧某等六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近日,廈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這起案件
案情是這
平日經常參賭的楊某,事實上還是一個「老千」高手,她偶然間與盧某等人結識。2018年3月,盧某、呂某、吳某等三人找上了她,表示可一起設下賭局,「殺豬」獲利。楊某聽後頗為動心,當即表示願與他們合作,隨即她攜帶了11萬元(其中35000元系其答應借給呂某的錢款)與盧某等人一起來到了一家賭場進行賭博
「出老千」的詐騙者
怎麼最後偷雞不成反被詐呢?
原來這家賭場是盧某等人為誘騙楊某入局而虛構的。當天,盧某、呂某、吳某甲與其同夥薛某、吳某乙、陳某分工協作:盧某等人將楊某騙至賭場後,薛某扮演賭托與楊某開設賭局,在輸錢後,以楊某詐賭為由故意與她發生爭執,並暗示吳某乙通知在外等候的陳某及4名外地男子進入賭場。吳某乙敲破現場賭桌上的骰子確定內有水銀後,與薛某等人共同向楊某討要說法,並佯裝報警。
楊某慌了
一旁的盧某等人趁機
以把事情交給派出所處理為由
楊某攜帶的7.5萬元強行帶走
事後六人一起分贓!
楊某回過神來
感覺事態不對勁
認定自己被騙,於是報警
六人相繼被抓獲
法院判決
被告人盧某、呂某、吳某甲、薛某、吳某乙、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威脅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錢款75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作案情節輕重,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吳某甲、吳某乙、陳某三人因不服判決,向廈門中院提起上訴。在二審中,吳某乙、陳某撤銷上訴。廈門中院二審認為,原判在量刑時已綜合考慮六人具體的犯罪性質、量刑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量刑結果並無不當。依法裁定維持原判。
還在幻想著「一本萬利」
爭當21世紀「賭神」!
錯!錯!錯!
這起詐賭鬧劇就是在警示著大家:
十賭九騙!
每個看似簡單的賭局背後
都藏著不發分子的層層陷阱
現在,小編帶你了解八種賭博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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