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跳槽又不敢裸辭?你只差一個時機

2019-08-26     職場上正能量

如今很多求職攻略都會告訴你:找工作不容易,能忍的就先忍著,不然可能後悔的也是你自己。但有些情況,也許並不適合「忍字訣」,拖著也解決不了問題,倒不如儘早給自己謀求一條後路,早跳槽早解脫,好比以下這些情況:

拖欠工資

網友吐槽:我公司是本月發上月的工資,但是從今年三月起就開始遲發、少發甚至不發,到現在為止已經拖欠我三個月的工資了。而且公司老闆也不給出合理的解釋,明明就是惡意拖欠工資。更不要說當初簽合同時說好的福利了,壓根一項都沒有兌現。這樣的公司還有待下去的必要嗎?

無憂錦囊:金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白乾是萬萬不能的。遇到「拖欠薪資」的情況,與其繼續耗著「做白工」,倒不如及早抽身,儘快找到靠譜的下家,必要時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於公司的欠薪行為,你有權在掌握明確證據的基礎上,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拿回應得的工資,在某些情況下還有權要求公司向你支付一定的經濟賠償金。

強行換崗

網友吐槽:我從學校畢業就進了現在公司的人事部工作,工作三年一直兢兢業業,沒出過大錯。結果上個月因為生病請了兩個星期病假,等我回來銷假,竟被通知我的崗位已經有人頂替了,讓我去銷售部做門店銷售。我向領導提出我無法勝任銷售崗,領導卻表示不服從安排就走人。我該怎麼辦?

無憂錦囊:在職場中,員工被公司調崗換崗的案例非常多,而且大多數都是在員工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強制執行。如果你完全無法接受新崗位,那麼你有權拒絕單位的換崗。《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崗位是勞動合同的重要條款之一。變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從這一條款看,用人單位沒有得到勞動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調整工作崗位。這位網友如果因為拒絕換崗而被解僱,那麼他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介入。

無償加班時間變長

網友吐槽:剛進這個公司的時候加班情況還好,面試的時候也說過只會偶爾加班,不會是常態。沒想到還沒滿1年的時候,換了個領導,加班的情況越來越多,很多時候都是下班前臨時加出來的工作,明明不是很緊急,也要求當天加班完成。每天都要半夜10點左右才能回到家,根本沒精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洗漱完畢倒頭就睡,第二天起來又要開始工作了。最可氣的是,工作量變多、工作時間變長,也沒加多少薪,更沒有加班費,感覺自己就是一個「冤大頭」。

無憂錦囊:如果這樣的加班既不能讓你得到工作經驗上的成長,也不能讓你的簡歷「閃閃發光」,更不能讓你得到實際待遇上的回報,只能消耗你的個人精力、侵占你的自由時間,那麼你還不走人是為了給你的單身找沒時間戀愛的藉口嗎?前程無憂的網友們也在近期對「經常被要求無償加班,你會裸辭嗎?」這個問題進行了表態:超六成的網友表示會裸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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