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一輛普通的摩托停在興華路交警執勤崗亭旁,到細心的崗亭民警卻發現了它的不「普通」。
該摩托車尾部裝有黃色的摩托車牌,這塊號牌看上去很舊,可奇怪的是車子很新,這引起了執勤交警的注意,並將這輛摩托車號牌記了下來。隨後,通過警用後台核實,民警發現該號牌登記的信息並不是這輛紅色摩托車,顯然這是一輛套牌車。執勤交警立刻警覺起來,就在原地等該車主的出現。
經過一個中午的的等待,車主終於出現了。車主稱沒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願配合檢查,但經民警告知,該車架號和號牌無法與登記信息匹配,確定這是一輛套牌摩托車,於是車主慌了連忙解釋,由於買車時店老闆告訴他,通過這種套牌的方式可以避免新車上牌需要的費用以及逃脫今後的年檢,而且交警是不會發現的,所以他並沒有認真去思考後果動了歪心,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面臨的法律嚴懲是需要他自己來承擔的,駕照記12分,罰款2000的處罰結果,是其未曾想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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