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我被車撞了

2019-07-21   舊屋拾荒

大家好—我是舊屋拾荒


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到來,這個誰也無法完全保證。

這不小周在5月1日早上9點左右接到公司領導電話,表示要小周趕往公司處理一下臨時工作,本來計劃和家人朋友一起出去遊玩的安排因為工作的事情又被打亂了。

在下午3:30左右小周完成工作並通過微信與領導彙報工作進展,得到回覆後小周操作考勤軟體進行考勤離開。

在回家途中小周在十字路口被右轉機動車碰倒,經就醫後查看小周左小腿脛腓骨骨折,需要休要數月。

在休養期間小周與公司聯絡說明情況表示需要修養數月,同時與公司協商修養期間薪資福利待遇及住院治療費用等問題,通過多次溝通公司表示等小周恢復後來公司正式工作時在協商具體事宜。

修養期間薪資暫時按照當地標準保底薪資進行發放,其他治療費用先行墊付等出院後公司統一報銷,同時告知可以協助小周向對方追償。

得到這樣的答覆小周當時並沒有多想什麼。

直到出院後,小周到公司提及薪資待遇及費用報銷時出現了溝通不愉快的情況。

公司表示:住院費用及治療費用已幫助追回了極大部分,而且還有一筆傷殘補償費用。同時表示公司為了幫他向對方追償付出了多少,然後經公司開會決定給予小周進行調整增加薪資等等,報銷費用事情讓小周就這樣算了。

小周聽到這樣的答覆心裡很生氣,感覺受到了欺騙。

回去後小周與家人敘述了事情經過,通過溝通小周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小周:某網絡科技公司

是否可以證明是上下班途中受到傷害:是(考勤記錄,聊天記錄)

是否符合上下班行駛路線:是

事故是否定責:是

事故承擔責任:次責

是否進行傷殘認定:是

傷殘認定等級:10級


那么小周通過法律途徑可以拿到那些補償哪?

  1. 薪資福利:修養期間按照原有薪資福利待遇發放;
  2. 治療費:治療期間醫藥費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
  3. 伙食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具體參考當地實施標準)
  4. 護理費:住院期間護理費、評殘後護理費;
  5. 4.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6. 4.1.1.住院期間:經醫院開具證明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如未護理按照當地護工的工資支付;
  7. 4.1.2.評殘後: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按月支付;
  8. 4.1.3.具體參考當地實施標準;
  9. 工傷補助金:

5.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9-10級傷殘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5.1.1.繼續在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5.1.2.提出辭職:可享受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5.1.3.具體的金額參考工傷職工所在地制定標準);

5.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請大家道路行駛一定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