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和特朗普,為什麼兩個譯名差異這麼大?原來這裡有原則問題

2019-11-17     桃花石雜談

在今天的中國普通人里,要說起最熟悉的外國名字,恐怕非美國現任總統特朗普莫屬了。無論是否關心國際新聞的朋友,在這兩年因為各種原因,對特朗普這個名字都不會陌生。但在中文世界,對於這位美國大統領,卻幾乎從一開始就存在有兩個版本的譯名,一是內地地區通用的特朗普,二是台灣等其它一些地區使用的川普。那麼這兩個譯名分別有什麼來歷,具體來說哪個更準確一些呢?


譯名的原則

其實桃花石雜談在說到現任美國總統的中文譯名時,是更喜歡「川普」這個譯名的,但這絕對不是因為覺得川普這個譯名更合理,而是覺得「川普」這個譯名透著一種滑稽的意味,更符合這位現任美國總統在很多時候的觀感。

桃花石雜談覺得「川普」這名字更符合這種畫風

那麼同樣是中文,為什麼會出現譯名不同,而且差異還比較大的情況呢?這其實是由內地和港台等地在對外國譯名方面所應用的不同原則所帶來的結果。在內地所遵循的譯名原則里,有一條可以說和台灣等地區有明顯的不同。因為內地翻譯外國人名主要都是以一些官方新聞機構的譯名為準,而這些官方的新聞機構通常有大量精通世界各種語言的專職新聞或者翻譯人才,所以在內地的譯名原則里,「譯音循本」是一條具有核心地位的原則。而台灣等地區則主要是按照不同地區名稱在英語裡的發音來翻譯中文的。

所謂「譯音循本」的含義就是,在翻譯一個人名或者地名時,要看這個名稱最初是來自哪個語言,然後按這個語言里的發音來翻譯成中文,無論這個語言是個多小的語種都是這樣。而這個原則可以說在「特朗普」和「川普」的譯名差異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說到這可能很多朋友會提出疑問,桃花石雜談你說別的譯名因為語種不同可能還有些道理,但特朗普(川普)是美國總統,美國也是說英語,那麼內地和台灣等地不是應該一樣嗎?因為就算按照「譯音循本」這個原則,Trump在英語裡的發音也和川普更接近啊!

唐納德·特朗普的爺爺弗里德里希·特朗普

確實是這樣,Trump這個名字的發音在英語裡,相對來說更接近川普,因為英語裡tr-的發音和中文裡「出」的發音類似,所以按照英文發音「川普」確實更接近一些。但問題是:Trump卻並不是一個英語姓氏,而是德語姓氏。因為特朗普這個家族是在現任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爺爺奶奶年輕時從德國移民到美國的,所以Trump這個姓氏其實是德語姓氏,目前在德國也有姓同樣姓氏的人,如果按照英語的發音翻譯,就會造成同樣的拼寫,英語裡叫川普,德語裡叫特朗普的差異,這樣也就違反了「譯音循本」的原則。所以可以說「特朗普」和「川普」的差異和這個原則是有很大關係的。

類似的例子

其實同樣的差異在另外兩個比較有名的例子上也曾有體現。一個是特朗普的前任歐巴馬,另外一個是上世紀末獨立的非洲國家厄利垂亞。歐巴馬剛開始出名的時候,內地給他的正式譯名就是歐巴馬。但在用了幾年之後,美國的一些駐華機構卻開始將他中文譯名的第一個字「奧」改成了「歐」,理由是在美國英語裡,歐巴馬(Obama)姓氏第一個字母的發音與「歐」更接近。

川普和特朗普,為什麼兩個譯名差異這麼大?原來這裡有原則問題

「歐巴馬」的譯名也曾有不同版本

但這個譯名更改在中國內地卻沒有得到響應,原因其實也是剛才提到的那個原則,即「譯名循本」。因為「歐巴馬」這個姓也不是英語姓,而是有據可循的非洲肯亞姓氏,當上了美國總統的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的姓氏也是來自他肯亞籍的父親。而在肯亞的語言里,Obama第一個字母的發音明顯更接近「奧」,所以不能因為美工英語的發音就把這個肯亞姓氏的發音按英語來改。

「歐巴馬」這個姓來自肯亞人老歐巴馬

而厄利垂亞的情況敢與此類似。厄利垂亞是1993年才從衣索比亞獨立出來的一個國家,因此在早期並沒有特別規範的中文譯名。在1993年此國獨立之後,內地按照譯音循本的原則,將這個國家的國名Eritrea翻譯成了厄利垂亞,而台灣地區則是按照英語發音把這個國家翻譯成了厄利垂亞(早期還有過埃瑞垂亞的譯名)。

應該說從規範譯名的角度,桃花石雜談無疑是支持內地通行的譯音循本原則的。因為這種原則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確實比只按照英語發音要準確的多。比如在英語或者其它語言里的日本姓氏。舉個例子,可能有些朋友還記得,在上世紀末,南美國家秘魯曾經有過一位日裔總統,叫阿爾韋托·藤森。而這個名字就是非常典型地體現了譯音循本原則。桃花石雜談在其它一些文章里曾經提到過,日語和漢語完全是兩個語系,日語裡有漢字是唐朝以後因為歷史原因引入的,所以日語裡的姓名雖然基本都可以用漢字寫出來,但許多字發音和漢語是完全不同的。

幾乎沒有人會把藤森的姓按發音翻譯成「福吉摩里」

比如「藤森」這姓,如果按照西班牙語和英語從日語音譯過去的發音,是寫作Fujimori,如果完全音譯過來應該是「福吉摩里」,但這樣的譯名在中文裡就真的是不倫不類了。在這種情況下,台灣地區的通行作法和內地也一樣,只要可以考證,就會把其它國家日裔人士的姓按照其日本漢字的寫法直接譯成中文。所以在這個例子上,無論是內地還是港台地區,只要使用中文,基本上都會把這位秘魯前總統的姓翻譯成「藤森」,而不會有人翻譯成「福吉摩里」。另外一位有名的西方籍日裔人士弗朗西斯·福山的譯名也基本是遵循這一原則,中文媒體都會按照他姓氏的日本漢字寫法把他的名字翻譯成「福山」,而不會按照他姓氏的英語寫法Fukuyama(日本漢字「福山」的英語譯音)翻譯成「福庫亞馬」。可以說在這些例子上,譯音循本原則相對於從英語直譯的優勢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為什麼是「朗」而不是「杭」?

但說到這裡,估計有些對德語等歐洲語言特別熟悉的朋友還是會提出異議,說德語名字翻譯成特朗普也不對,因為Trump這個姓氏在德語裡的發音其實跟「特杭普」更像,因為r在德語裡發音不是「勒」,而是小舌音(俗稱「小嘟嚕」),是從喉嚨里發出來的,單純聽上去和漢語裡的「喝」更像一些。

確實是這樣,但這個問題就牽涉到一些歷史的傳統了。因為小舌音從一開始,就是作為大舌音的另外一種發音形式出現的。而且雖然德語是最早使用小舌音的歐洲語言之一,但其出現的時間相對也還是比較晚。從目前的一些證據看,它在歐洲語言里出現的時間可以追溯到公元1800年之前,雖然最早何時出現沒有定論,但上限不會特別早。而漢語翻譯歐洲名稱的歷史比這個要早的多,當時歐洲還通行「事實官話」拉丁語,所以對歐洲各國人名,從那時起基本就都是按照拉丁語的發音規則進行翻譯的,後來小舌音在德語、荷蘭語和法語裡的普及在漢語譯名里並沒有得到體現。

現代歐洲把r發成小舌音的地區

所以類似德語裡Trump這樣的譯名都基本上還是按照拉丁語的發音規則,把r按照大舌音的近似發音「勒」加上不同元音來翻譯,Trump就是「特朗普」,Paris也被翻譯成了「巴黎」,而不是與其法語發音更接近的「巴希」或者「巴赫」。而且這個原則目前的英語譯名里也還在大量應用,比如像Francis和Franklin這樣的英語人名,現在通常情況下仍然會翻譯成弗朗西斯和富蘭克林,而不會把其中的第二個字替換成「然」或者「冉」之類與其發音更類似的字。這也是人名翻譯的另外一個原則,即「約定俗成」的體現了。

特魯姆普和特朗普可能500年前是一家


而且約定俗成這種原則近年來還應用的越來越多。因為近年隨著外國人名翻譯渠道越來越多樣化,其實不同的翻譯方式也越來越多。比如還英國還有一位同樣很有名的斯諾克運動員也姓Trump,但他的譯名最早是一些體育媒體翻譯的,當時的翻譯是特魯姆普。雖然這個譯名和後來才出名的特朗普差異更大,但因為在中文裡已經約定俗成,所以也就這樣沿用的下來,而且還正好避免了和特朗普的誤會。了解了這些,相信大家就不會再對「川普」和「特朗普」的譯名差異感到疑惑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n72aeG4BMH2_cNUgEa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