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文秒懂 河南高速公路收費標準新變化

2019-12-31     今報洛陽

12月30日,記者從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新聞發布會獲悉,根據交通運輸部統一部署,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全網系統從既有收費模式切換為分段計(收)費模式,同時新費率生效,所有ETC車道、門架系統、客服系統併網運行,已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貨車可以通過ETC車道駛入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正式取消,車輛不停車快捷通行全國高速公路。

官渡黃河大橋收費站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首席記者 夏萍/文圖

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將有哪些變化?

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清理規範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的通知》要求,經省政府批准,交通運輸廳、發展和改革委、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公布我省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的通知》,對我省高速公路現行通行費減免政策進行了規範清理。

繼續實施的通行費減免車輛14類:

軍車、警車、消防車、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自願參加搶險救災社會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鄭州、洛陽、平頂山繞城高速小型客車免費,大件運輸車輛按基本費率收費,貨車分時段差異化收費,ETC用戶通行費減免等。

其中,貨車分時段差異化收費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優惠期截止後暫停實施,待新的收費模式運行穩定後擇機實施。

清理取消的通行費減免車輛6類:

救護車、郵政普遍服務運輸車、甩挂車、國際標準貨櫃運輸車、國安車以及重大活動(會議)指定車輛減免政策。

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將有哪些變化?

鮮活農產品目錄及「整車合法裝載」認定標準沒有變化。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預約通行相關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國聯網收費高速公路將按照ETC門架系統分段計費,對符合政策規定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將通過安裝使用ETC車載裝置、提前預約通行的方式,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並繼續享受車輛通行費減免優惠政策。

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車輛駕駛人或受其委託的代理人通過登錄「中國ETC服務小程序」進行註冊,上傳相關證明信息,完成網際網路預約,還可在入口收費站指定車道完成通行登記,在出口收費站申請查驗,符合條件的免收車輛通行費。

考慮到運輸企業和貨車車主對預約通行需逐步適應,設置了預約通行過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24時前,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未安裝ETC,或安裝ETC但未通過網際網路預約,也未在入口收費站指定車道完成通行登記的,經出口收費站查驗,符合條件也可免收車輛通行費。

過渡期結束後,車輛通過安裝ETC並預約通行,即可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安裝ETC但未提前完成網際網路預約,也未在入口收費站指定車道完成通行登記的車輛,通行過程中產生扣費,可在出口收費站申請查驗,符合條件的將予以退費。未安裝ETC,或已安裝ETC但在入口收費站未使用以及因被列入ETC用戶信用黑名單等原因無法正常使用,領取CPC卡或紙質通行券通行的車輛,均不再享受免費通行政策。因收費系統故障,ETC車輛只能領取紙質通行券通行的仍可享受優惠政策。

聯合收割機(插秧機)運輸車輛免費政策 有哪些變化?

聯合收割機(插秧機)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沒有變化,預約流程及過渡期與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相同。

車型分類有哪些變化?

一是客車車型分類僅將8、9座的小型客車由原來的2類車型調整為1類車型,其他客車車型分類不變。

二是貨車依據車輛總軸數以及車長和最大允許總質量,分為1至6類貨車,超過六軸的貨車,根據車輛總軸數按照超限運輸車輛執行;

三是新增專項作業車類別,並根據車輛總軸數以及車長和最大允許總質量,分為1至6類。

收費標準有什麼變化?

一是客車每類車型所對應的收費標準與原來沒有變化,其中,8、9座小型客車由2類客車調整為1類客車,相同條件下應交通行費將減少。

以8、9座小型車行駛100公里1類客車0.45元/公里、2類客車0.65元/公里的路段為例:

原來應交通行費為:0.65元/公里×100公里=65元;

2020年1月1日0時後應交通行費為:0.45元/公里×100公里=45元;

比原來少交20元。

二是貨車收費標準按照「確保在相同交通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於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原則,由計重收費模式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模式,各路段收費標準可查看收費站廣場公示牌。

以標準裝載的6型貨車行駛100公里,計重收費標準為0.09元/噸·公里,車型收費標準為2.50元/公里路段為例:

計重模式應收費用為:[15×0.09 (49-15)×0.04]×100=271元

車型模式應收費用為:2.50×100=250元

按車型收費比計重模式減少21元。

三是專項作業車收費標準參照同車型貨車執行。

新的收費標準試行期一年。

新計費與原有計費方式相比有什麼變化?

現有收費模式是,收費站入口、出口間有多條行駛路徑時,按照最短路徑計費,從2020年1月1日0時起,實現了按實際路徑計費,ETC車輛在高速公路門架分段計費扣費,MTC車輛在門架分段計費,出口交費。

以車輛經京港澳高速漯河南收費站駛入,連霍高速溝趙收費站駛出為例:

原路徑計費方式是,無論該車輛選擇哪條高速公路行駛,均取兩個收費站間最短路徑計算通行費,即最短路徑收費。

新的路徑計算方式是,以車輛實際行駛的高速公路計算通行費,也就是說車輛走哪條高速公路,按哪條高速公路交通行費,即按實際路徑收費。

新舊系統切換後需注意事項

一是所有貨車需經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稱重檢測,符合條件可經ETC專用通道或混合車道駛入高速公路,未經檢測或違法超限超載的貨車將無法駛入高速公路。

二是已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請從ETC專用車道駛入高速公路,請勿經混合車道領取CPC卡駛入高速公路,避免可能產生的重複扣費現象。

三是2020年1月1日0時起,ETC儲值卡用戶卡內餘額為0時,將無法通過ETC車道駛入高速公路,請儘快將儲值卡更換為記帳卡,或提前在儲值卡內充存一定金額。同時, ETC單卡用戶(未安裝OBU)不再享受5%的通行費優惠政策。詳情可撥打24小時全網ETC服務監督熱線95022進行諮詢。

四是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通行費由系統自動精確到分收取;經混合車道領取CPC卡通行的車輛,通行費將由原來的5元、10元取整,調整為精確到元,請使用移動支付或提前準備好零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zDNXG8BMH2_cNUgvoS9.html